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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文明城市创建活动方案(通用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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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文明城市创建活动方案(通用3篇)

幼儿园文明城市创建活动方案 篇1

  一、目的意义

  开展“小手拉大手,共创文明城”活动是贯彻县委、县政府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工作要求、进一步推动创建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通过活动,使广大中小学生在严格遵守《中小学生行为规范》、养成文明的学习生活习惯和卫生习惯的基础上,把教育活动延伸到家庭和社会,影响和带动家长和群众积极参与到创建省级文明城市活动中来,实现“教育一个学生,带动一个家庭,文明整个社会”的活动目的,推动学生文明、家庭和睦、社会和谐,为我县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工作做出应有的贡献。

  二、活动安排

  (一)举办“小手拉大手,共创文明城”活动启动仪式。通过倡议书、授旗仪式、家长代表发言、学生代表发言领导讲话、签名仪式等多种形式,全面启动“小手拉大手,共创文明城”活动。

  (二)加强行为规范教育,提高学生文明素养。通过思想品德课、晨会、班会等形式,加强对学生的日常行为规范教育,要求学生认真对照《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要求,不断克服不足,完善自我。加强文明教育,教育学生自觉维护好身边的环境卫生,从小事做起,从身边的事做起,养成良好的文明、卫生习惯,提高文明素养,做文明的表率。

  (三)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活动。通过悬挂一条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宣传标语,开展一次以“小手拉大手,文明安全行”、“小手拉大手,礼仪我先行”、“小手拉大手,共唱环保歌”“小手拉大手,同读一本书”、“小手拉大手、文明一起走”等内容为主题的教育活动,举办一次征文,举行一次演讲比赛,组织一次签名活动,征集一批文明格言,组织一次文明事迹征集活动,组织一支文明小分队等学生喜闻乐见的活动,把“小手拉大手,共创文明城”教育实践活动引向深入。

  (四)开展“小手拉大手”建设文明家庭系列活动。一是学校印发《“小手拉大手,共创文明城”活动告家长书》,由学生带回家,将文明和谐的理念传播到家庭、社区,倡议家长学习文明守则,改正不良习惯,做文明的莒南人;二是开好“少先队员、共青团员向家长捎句话”文明行动主题班队会,引导、组织少先队员、共青团员与家长一起学习文明公约,增强文明意识,养成文明习惯,与家长“手拉手”共建文明家庭;三是开展一次“小手拉大手,共创文明城亲子活动”,组织广大学生和家长利用双休日时间,共同走上街道、社区捡拾白色垃圾,打扫公共卫生,解决“随地吐痰、随地乱扔垃圾、随手涂画”等问题,以学生的行为影响家长,将学校教育逐步延伸到社区、家庭,实现“共做文明人,共创文明城”的目标。

  (五)组织“文明小卫士”实践活动,开展文明行为劝诫和监督活动。在社会实践课、庆祝活动、节假日等时段,成立“小手拉大手文明小卫士行动队”,设立文明监督岗,组织学生走上街头、走进社区、深入楼院,对市民不文明行为进行劝导。重点监督家长、群众的八种不文明行为:一是随地吐痰,影响公共场所卫生;二是随意乱扔果皮、塑料袋瓜子皮等垃圾;三是语言粗鲁,公共场所吵架、围观事故现场;四是不注重自身形象,衣着不整赤膊上街、酒后失态、随意便溺等;五是践踏草坪、攀折花木、不爱护公物;六是不注重邻里关系,乱堆乱放、从楼上扔垃圾、噪声大影响邻居休息等;七是不遵守交通规则,闯红灯、逆行、乱穿马路、翻越交通护栏等;八是制造城市“牛皮癣”,乱贴乱画、乱发广告。

  三、活动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学校要把开展“小手拉大手,共创文明城”系列活动作为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决策、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推进文明城市创建的重要举措,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把活动开展好。

  2、结合实际,精心组织。要根据全县统一要求和自身实际,制定具体详细的实施计划,创造性开展活动,让每一名学生及其家庭都参与到活动中来。

  3、广泛动员,注重宣传。在活动开展过程中,要注意整合各种社会资源,充分发挥学校、家庭、社会、校外教育机构的重要作用,为活动开展提供有力保障。同时作好活动的宣传报道工作,为活动开展营造良好的氛围。

幼儿园文明城市创建活动方案 篇2

  为认真落实第六届安徽省文明城市创建工作,进一步提升市民文明素质,提高社会文明程度,根据《舒城县创建第六届安徽省文明城市工作方案》等文件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着力促进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不断提升市民文明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努力建设信仰坚定、崇德向善、文化厚重、和谐宜居、人民满意的文明城市。

  二、目标任务

  按照《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20xx年版)》《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测评体系(20xx年版)》确定的标准和要求,通过文明城市创建,推动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市民文明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明显提高,促进城市环境持续改善,社会秩序更加优化,人民群众幸福指数不断提升,圆满完成住建领域第六届安徽省文明城市(县级)任务,为全力打造六安绿色振兴新高地、赶超发展先行区,加快建设现代化美好舒城贡献应有的力量。

  三、主要任务

  围绕基础设施整治提升行动,对照创建工作任务分解,结合工作实际,我局主要任务包括:

  (一)加强组织管理。把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摆在重要议事日程,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具体工作实施方案。实行目标管理,明确各单位、各股室职责,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做到创建有计划、有经费、有部署、有检查、有落实,确保住建系统各项任务有序推进。

  (二)完善基础设施。抓好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工程的牵头调度、统筹协调、工作督查等工作;加快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棚户区改造等民生工程,完善功能配套,增强城市功能;督促新改建房屋建筑及市政工程设置轮椅通道、扶手、缘石坡道等无障碍设施;加强对城市人防应急避难场所设施的管理、维护。

  (三)强化舆论宣传。利用大屏幕、宣传栏、网站等多种形式,大力营造创建氛围;按照“治乱、减量、提档、规范”的`要求,落实《广告法》《公益广告促进和管理暂行办法》,持续开展广告标牌集中整治行动,利用建筑工地围挡广泛刊播展示与城市景观相融合、与城市历史文化相承接、与市民接受方式和欣赏习惯相契合的公益广告。建筑围挡展示公益广告面积不少于30%,其他不少于20%,其中不少于10%为保护未成年人宣传内容。

  (四)创建文明单位。深入开展具有行业特色、职业特点的文明创建活动,健全文明创建机制,做到分工明确、责任落实,群团组织和其他社会组织团体积极发挥作用,形成齐抓共管合力;广泛引导各单位开展文明单位创建活动;大力加强党员干部理想信念教育,进一步加强思想道德建设,广泛开展核心价值观教育;加强环境整治,楼门内干净整洁,楼道无堵塞,墙面、玻璃无污秽破损,照明灯完好;落实包保责任,每天安排人员深入包保路段、小区等广泛宣传创建文明城市的重大意义,督促开展环境卫生综合整治,落实《病媒生物预防控制管理规定》。全面清理办公区域、食堂、地下室等卫生死角。

  (五)提升服务水平。引导一线执法人员、窗口从业人员文明用语,礼貌待人,规范服务;有效整治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等突出问题,无吃拿卡要、慵懒散拖现象;加强对建筑施工、混凝土搅拌站扬尘等监管,不断提高安全文明生产水平;加强城区公租房、廉租房管理服务,确保小区环境绿化美化,卫生状况良好,无脏乱差现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实现全覆盖,水电气热通信等公共服务高效优质。

  四、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按照县创建指挥部要求,及时传达有关会议精神,安排部署创建工作任务,按要求提供创建有关资料,并广泛地宣传创建文明城市的重要意义,在系统内部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二)创建实施阶段。对照县工作方案和分工要求,及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及牵头工作分工,召开创建工作动员大会,每月定期开展督查,加强创建工作进行过程督查和结果问效,掌握阶段性工作进度,确保实现既定的工作目标和任务圆满完成。

  (三)工作验收阶段。按照县创建文明城市指挥部要求,严格按照全国县级文明城市测评体系标准逐条对照,及时查漏补缺,并积极做好与省市部门对接,认真做好迎接检查验收各项工作。

  五、工作要求

  创建第六届安徽省文明城市是一项庞大的系统工作,内容涉及政治、经济、社会、生态、文化、党的建设等各个方面。因此,必须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认真实施,建立健全一套行之有效的创建工作机制,确保创建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单位、各股室要充分认识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的重要性,统一思想、凝聚共识,围绕县创建指挥部的统一部署,按照既定计划,强化工作措施,把握时间节点,把创建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要工作抓紧抓实抓出成效。

  (二)强化责任落实。为确保创建工作取得实效,实行任务分解,压实工作职责,努力构建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形成责权相符、责事明晰、推动有力的工作格局。

  (三)强化工作督查。局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将不定期开展督查,对在创建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在创建工作中行动迟缓、未按时完成任务、甚至造成不良影响的单位和个人,给予通报批评、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追究个人责任。

  (四)强化工作统筹。当前各项重点工作任务繁重,各单位、各股室要把创建活动和日常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做到统筹兼顾,协调推进,真正实现“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

幼儿园文明城市创建活动方案 篇3

  为全面推进省级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切实提高市民文明素质,提升城市文明水平,制定“十大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线,以“提高市民文明素质,提升城市文明程度”为目标,以“十大专项行动”为主要内容,组织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省级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为建设美丽富裕新安康,实现经济社会全面进步和人的全面发展提供良好的城市环境和人文环境。

  二、活动内容

  (一)开展“深化市民素质教育”行动。以“创建文明城市,争当文明市民”为主题,深入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市民群众对文明城市创建知晓率,动员广大干部群众做城市主人、当文明市民。以“讲文明、树新风、争做崇德有礼的安康人”活动为主题,大力推进“中国梦”、家风孝道、传统文化教育,引导市民树立正确的荣辱观、是非观。深入推进“书香安康”创建活动,扎实开展全民读书活动。办好用好道德讲堂、市民学校,对广大市民进行文化知识、文明礼仪普及教育。广泛开展文明礼仪宣讲团、道德模范报告团四进活动(即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进社区),在全社会形成价值引领、信仰立身、崇德向善的良好风尚。

  牵头部门:市文明办

  责任部门:市直机关工委、市教育局、市文广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汉滨区、高新区、瀛湖生态旅游区

  (二)开展“深化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行动。扎实开展文明单位、文明机关、文明校园、文明村镇、文明社区创建活动和文明家庭、文明市民评选表彰活动,充分调动广大群众参与创建的积极性、主动性。市区内各社区必须创建为文明社区。以“展示窗口形象、创建文明城市”为主题,组织窗口单位开展“五比五赛”活动(即:比礼仪、赛文明;比服务、赛和谐;比环境、赛秩序;比作风、赛形象;比创新、赛业绩”),通过竞赛活动,促进窗口单位强化服务意识,规范服务行为,践行社会承诺,努力提升窗口行业形象,提高群众满意度。

  牵头部门:市文明办

  责任部门:市直各文明单位、各窗口单位、市政务服务中心、汉滨区、高新区、瀛湖生态旅游区

  (三)开展“深化志愿服务”行动。以“志愿服务进基层,进社区”为主题,加强志愿者队伍建设,提高志愿者注册数和志愿服务参与率。围绕讲文明树新风、扶危济困、社区服务、大型赛会等开展志愿服务活动。积极搭建志愿服务活动平台,广泛开展关爱空巢老人、关爱留守儿童、关爱困难职工、关爱残疾人的志愿服务,推进志愿服务科学化、制度化、常态化。

  牵头部门:市文明办

  责任部门:市委组织部、市民政局、市教育局、市卫生局、市文广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残联

  (四)开展“深化诚信主题教育”行动。广泛开展诚信创建活动,在生产企业开展“做精工产品、做诚信企业”活动,在商场、集贸市场开展创建“诚信经营示范店”活动,在食品行业开展“用道德良心做放心食品”活动,推出一批市场认可、群众信任的诚信示范企业、门店。着力构建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各职能部门定期向社会发布诚信行为“红名单”和失信行为“黑名单”。对于恪守诚信的'个人和企业,要给予优惠或便利,促使市场主体的信用行为逐步走向规范。

  牵头部门:市发改委

  责任部门:市工信局、市工商局、市药监局、市质监局、市商务局、市交通局、市人社局、市卫生局、市公安局、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人民银行

  (五)开展“文明交通”行动。以“关爱生命、文明出行”活动为载体,加大交通违法整治力度,规范城区交通秩序。合理规划公交车运行线路,科学设置公交车、出租车停靠站点。完善道路交通标线,规范各类交通提示标识,设置美观醒目的交通站牌,营造良好的交通环境。大力加强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开展“畅通工程”,加强汽车、三轮车、电动车、摩托车等各类机动车的管理,严查违规停放,保障道路通畅。完善公共交通乘车引导、到站提示等服务,在城市重点区位设置文明交通引导员,大力整治行人乱穿马路、闯红灯,车辆不按规定车道行驶、随意变道抢道等现象,着力营造安全、文明、便捷的交通秩序。

  牵头部门:市公安局

  责任部门:市住建局、市交通局、市交警支队、汉滨区、高新区

  (六)开展“文明餐桌”行动。深入开展“餐饮文明示范店”创建活动,积极倡导节约用餐、安全用餐、文明用餐,营造科学、理性、健康的生活方式。以餐饮店(街)、酒店、食堂等为重点,大力普及文明餐桌知识、推广文明餐桌礼仪、倡导节约用餐行为、提升行业服务品位,着力营造“勤俭节约、理性消费、文明就餐”的良好消费风气。

  牵头部门:市药监局

  责任部门:市工商局、市商务局、市卫生局、汉滨区、高新区、瀛湖生态旅游区

  (七)开展“文明旅游”行动。以“文明旅游我先行”为主题,开展“爱生活、爱旅游、爱安康”“生态安康、文明旅游”等活动。开展文明旅游宣传教育活动,编写文明旅游手册,制定文明旅游公约。旅游部门要落实行前教育、行中引导、行后总结制度。新闻媒体要把文明旅游正面宣传与反面曝光相结合,主要景点、景区坚持文明旅游宣传,以提示牌、监督岗等形式开展文明告知、文明提醒、文明规劝。旅游企业要开展文明旅游的合同约定与文明引导,自觉规范经营行为,勇于担当社会责任。旅游从业人员要努力提高自身素质,遵循行业规范,恪守职业道德。

  加强行业自律,强化旅游消费监督力度,用社会公众的监督力量推动文明旅游良好风尚的形成。

  牵头部门:市旅游局

  责任部门:市工商局、市公安局、汉滨区、高新区、瀛湖生态旅游区

  (八)开展“净化校园周边环境”行动。加强校园及周边环境综合整治,重点对网吧、娱乐场所、出版物门店进行专项整治,严厉查处网吧接纳未成年人等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坚决取缔黑网吧。加强对学校周边文化娱乐场所和书刊、音像制品摊点的清理整顿,严厉打击制售暴力、色情、封建迷信等内容的书刊、玩具等行为。加强校园周边治安和交通管理,严厉打击侵害师生人身、财产、安全和教唆胁迫、引诱指使未成年人从事各种不良活动的违法犯罪行为,严防校园周边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

  牵头单位:市教育局

  责任部门:市文广局、市工商局、市公安局

  (九)开展“市容环境卫生整治”行动。针对关系群众切身利益,有碍观瞻、影响城市形象的突出问题,开展集中整治,重点抓好社区和背街小巷的环境秩序脏乱差、“牛皮癣”的整治。加强城市入口、城乡结合部的建设和管理,整治违章建筑、乱堆乱放、占道经营、违法广告,取缔流动摊贩和马路市场。持续开展“讲文明、树新风、除陋习”活动,广泛开展文明劝导志愿服务。加强对城市交通标识牌、公交站牌、电话亭、阅报栏、文体设施、座椅、路灯、地灯、垃圾箱、公厕、喷泉等公用设施的管理和维护,努力塑造干净整洁、清新亮丽的城市形象。

  牵头部门:市双创办

  责任部门:市住建局、市工商局、市公安局、汉滨区、高新区、瀛湖生态旅游区

  (十)开展“市场秩序整治”行动。构建完善的市场监管体系,健全监督、投诉和处置机制。打击假冒伪劣、走私贩私、哄抬物价和侵犯知识产权等违法行为,整治各类专业市场,切实规范经营秩序。采取整治与疏导相结合的方式,加强小餐饮、小浴室、小美容美发店、小歌舞厅、小旅店、小网吧等“六小行业”集中整治,消除脏乱差,杜绝无证经营、出店经营。抓好大型商品市场规范整治工作,督促商业零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做到亮证经营、诚信经营、文明经营,树立良好的城市商业形象。

  牵头部门:市工商局

  责任部门:市双创办、市商务局、市药监局、市质监局、市文广局、市卫生局、市科技局、市公安局、汉滨区、高新区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实施“十大专项行动”是深入推进省级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的重要载体,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按照“谁牵头谁主抓、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研究部署,制定具体措施,抓好工作落实。

  (二)夯实责任,力求实效。“十大专项行动”是创建省级文明城市的重点内容,也是市民关心的热点,各牵头部门对专项行动负总责,要认真研究制定行动实施方案,并对责任部门工作推进情况进行督促。凡文件中未列入,但专项行动中又涉及到的单位,要积极配合牵头单位做好工作,确保各项创建工作落到实处。

  (三)加强督查,严格奖惩。各牵头部门和责任单位要按照市创文办的统一安排部署,精心组织,密切配合,要发动群众监督和媒体监督的力量,克服困难,创造性的开展工作。同时,要坚持市区一体、条块结合、属地为主、联动联创,确保“十大专项行动”取得实效。市创文办将按照专项任务和责任分工,对全市各单位、各部门工作进展情况,采取明查暗访、不定期抽查等方式,进行督办检查,对检查结果进行通报,并根据《安康市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工作考核办法》(安创文发[20__]3号)将专项行动工作纳入考核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