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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电工程装修承包合同(通用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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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电工程装修承包合同(通用3篇)

水电工程装修承包合同 篇1

  甲方:(发包方)

  乙方:(承包方)

  本着互相信任的原则,就甲方的水电工程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及承包方式

  1.装修施工地点:梅林镇坎下村潭头坑方形土楼

  2.工期:按工程进度

  3承包方式:单包(包工不报料)

  第二条 材料供应的约定

  1.乙方必须配合甲方提算所需购买的材料清单及数量,并提前向甲方提出下一个工序需要购买的材料。甲方应按时提供乙方需要的材料。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应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甲乙方应办理交接手续。乙方如发现甲方提供的材料有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应及时向甲方提出,甲方仍表示使用的,由此造成工程损失,责任由甲方承担。

  2.甲方采购供应的装饰材料,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住宅装饰,非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挪作他用。如乙方违反此规定,应按挪用材料价款的双倍补偿给甲方。

  3.乙方提供的材料

  乙方供应的水电材料甲方应到现场验收,如不符合设计、施工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乙方自带施工的必须工具(锥子、切割片等),要保证安全性、良好使用性,乙方自行承担工具维修费和损耗费用。

  第三条 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1.由于乙方施工技术差及责任心不到位等自身原因造成质量问题,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2.若由于甲方所提供的材料所出现的问题以及天气环境等不可抗拒的因素所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返工的费用也由甲方承担。

  第四条 有关安全生产和防火等的现场管理约定:

  1.严格遵守规定的装饰装修施工时间,降低施工噪音,减少环境污染。处理好由于施工带来的扰民问题及与周围单位、住户的关系。

  2.未经甲方同意及有关部门批准,施工中不得随意拆改原建筑物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

  3.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

  4.乙方如因施工原因需居住在现场,日常用水、用电由甲方负责。

  5.甲方应做好施工材料保管工作,禁止闲杂人等进入现场。

  6.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携带任何甲供的装修材料出门,若发现偷盗现象按材料价格加倍赔偿。

  第五条 关于工程价款、承包内容、施工工艺、结算的约定:

  (一) 工程款付款方式:

  1.布管验收合格后支付总金额的40%工钱,水电布线完工后支付40%,整体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15%,

  2.保修期内由于乙方的施工和产品造成的质量问题由乙方免费维修,在接到甲方通知后48小时内必须到达现场。由于甲方使用不当或不可抗力或不可遇见原因造成的问题,甲方按实际发生费用支付乙方维修费用。

  3.在保修期完甲方需在十五日内付清工程5%的尾款。

  (二). 乙方承包内容:

  1).水电开槽、布线、穿线、埋槽 2)水电施工的穿墙,打孔,切割

  3).开关面板安装 4).小五金、马桶、的安装

  5).后期灯具的安装

  (三).工程结算方式:

  按实结算:

  总价结算:按装修宾馆每间700元人民币,外墙排污管每米20元人民币 ,PPR 大管(直径超出一寸的PPR管)以管长度计算,每米25元人民币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时间付款的,以十五天为期,每逾期一天,甲方向乙方支付 伍拾元的违约金。

  2.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的,以十五天为期,每逾期一天,乙方向甲方支付 伍拾元违约金。

  3.因气候、停电等不可抗力或不可预见因素造成的工期延误,经双方确认后可以顺延。

  4.水电工程施工按工程进度进行。

  5.甲方在入住前可以要求乙方5次来现场配合其他工种的交叉施工,超过5次部分每次甲方需支付乙方100元/天的劳务费

  第七条 纠纷处理方式:

  因工程质量双方发生争议时,双方协商解决;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协商、调解不成时,可以按照本合同约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后,双方必须严格遵守。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内容,应经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补充协议。合同签订后施工前,一方如要终止合同,应以书面形式提出,并按合同总价款10 %支付违约金,并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2.施工过程中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须向另一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同意办理清算手续,订立终止合同协议,解除本合同。

  第九条 附则

  (一)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二)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

  (三)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四)合同有效期十八个月。

  (五) 水电工程保修一年,过了保修期需乙方来维护甲方应支付相应费用。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水电工程装修承包合同 篇2

  水电工程承揽合同的范本

  甲方:(发包方)__________

  乙方:(承包方)__________

  本着互相信任的原则,就甲方的水电工程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

  1.装修施工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期: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3.本项工程预计费用_______元人民币。

  第二条材料供应的约定

  1.甲方提供的材料乙方必须至少提前三天向甲方提出下一工序需要购买的材料的清单,并注明所需要材料的数量。甲方应按时提供乙方需要的材料。

  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应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甲乙方应办理交接手续。乙方如发现甲方提供的材料有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应及时向甲方提出,甲方仍表示使用的,由此造成工程损失,责任由甲方承担。

  甲方供应的材料按时抵达现场后,由乙方负责保管,由于保管不当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2.甲方采购供应的装饰材料,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住宅装饰,非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挪作他用。如乙方违反此规定,应按挪用材料价款的双倍补偿给甲方。

  3.乙方提供的材料乙方供应的水电材料甲方应到现场验收,如不符合设计、施工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乙方自带施工的必须工具(锥子、切割片等),要保证安全性、良好使用性,乙方自行承担工具维修费和损耗费用。

  第三条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1.本工程应严格执行国家《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gb50210-20及《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327-20并参照《福建省家庭装饰装修工程质量标准及其他db-35/t98》及《上海市家庭装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2.由于乙方施工技术差及责任心不到位等自身原因造成质量问题,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3.工程竣工:乙方应提前两天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在接到通知两日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手续。

  第四条有关安全生产和防火等的现场管理约定:

  1.严格遵守规定的装饰装修施工时间,降低施工噪音,减少环境污染。处理好由于施工带来的扰民问题及与周围单位、住户的关系。

  2.未经甲方同意及有关部门批准,施工中不得随意拆改原建筑物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3.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

  4.保证装饰装修现场的整洁,竣工前做好卫生清扫和处理工作。

  5.负责装饰装修所产生垃圾的处理工作,每日至少清洁一次。

  6.乙方如因施工原因需居住在现场,日水、用电等必须注意安全,工地发生工伤由乙方负责。

  7.乙方应做好施工材料保管工作,禁止闲杂人等进入现场。

  8.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携带任何甲供的装修材料出门,若发现偷盗现象按材料价格加倍赔偿。

  第五条关于工程价款、承包内容、施工工艺、结算的约定:

  1.工程款付款方式:

  布管验收合格后支付工钱的50%,水电完工后支付30%,整体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20%2.乙方承包内容:

  1)水电开槽、布线、穿线、埋槽

  2)所有水电施工过程的垃圾清运(每天现场整理装袋)

  3)水电施工的穿墙、打孔、切割

  4)开关面板安装

  5)小五金、马桶、的'安装

  6)后期灯具的安装

  3.工程结算方式:

  按实结算:

  总价结算:_____元/平米(套内面积)

  第六条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时间付款的,每逾期一天,甲方向乙方支付____的违约金。

  2.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的,每逾期一天,乙方向甲方支付_____违约金。

  第七条纠纷处理方式:

  因工程质量双方发生争议时,双方协商解决;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协商、调解不成时,可以按照本合同约定向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后,双方必须严格遵守。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内容,应经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补充协议。合同签订后施工前,一方如要终止合同,应以书面形式提出,并按合同总价款___%支付违约金,并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2.施工过程中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须向另一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同意办理清算手续,订立终止合同协议,解除本合同。

  第九条其它约定:

  1.双方同意由第三方监理进行协商工作。

  在未经第三方监理确认情况下,甲方有权不支付乙方相关费用。

  2.经过第三方监理确认,甲方必须按照约定支付乙方相关费用。

  3.因气候、停电等不可抗力或不可预见因素造成的工期延误,经双方确认后可以顺延。

  4.甲方在入住前可以要求乙方___次来现场配合其他工种的交叉施工,超过___次部分每次甲方需支付乙方_____元/天的劳务费。

  第十条附则(一)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二)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

  (三)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四)合同有效期至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水电工程保修伍年,过了保修期乙方来维护甲方应支付相应费用。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水电工程装修承包合同 篇3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甲、乙双方在平等、真实、自愿的基础上,经双方友好协商,一致同意达成以下条款并签定本合同,以资共同遵照执行。

  一、 工程名称:水电安装

  二、 工程地点:沭阳县第二实验小学欧洲城

  三、 工程承包价格及承包范围:

  欧洲城(45#楼)3·754万平方 平方 万元

  3.1电气安装入户,按图安装灯、插座、开关、电表。

  3.2电视、电话、智能对讲、信息预留线管。

  四、 施工期限:

  1、开工日期

  2、配合土建的施工进度要求的工期,乙方不得以任何借口停工怠工,由于乙方原因造成工期每延迟一天竣工,罚款¥1000.00元。

  2、如遇下列情况经甲方现场代表签证后,工期相应顺延:

  (1) 甲方不能按时提供施工场地;

  (2) 甲变更设计方案,经甲、乙双方确认工程顺延者;

  (3) 甲方未按合同规定支付工程款,而影响工程进度者;

  (4) 因遇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如台风、水灾、地震、大面积爆发的传染性疾病等)而影响工程进度者。

  五、 物资供应

  本工程所需的物资材料由乙方负责采购,主材品牌招标主材统一附件,具体如下:

  (1)电线、电缆:新亚 (2)按钮开关:TCL

  (3)空气开关:佛山求精 (4)PVC线路线槽:顺德联塑

  (5)镀锌线槽:中山华顺 (6)配电箱、表箱:中山德成

  (7)灯具:中山古镇 (8)光管:顺德松日

  (9)镀锌钢管:珠钢

  六、 工程造价及支付方式:

  1、 工程造价:经甲、乙双方同意,工程含税总价为人民币:

  2、 付款方式:本工程根据工程进度分期付款,每次工程进度款按实际进度,经甲方核实后支付,具体如下:

  3按工程进度付款1—4层付15%.4—9付款20%,9—14付款30%工程主体结束付40%有线时付85%检验合格后付工程款即本工程总造价的95%。

  2.4剩余5%工程款作为质量保证金,在保修期满后一周内办理保修金结算。

  七、 工程变更及变更造价的调整

  本工程采用包干的形式,除以下情况之外造价不发生变化。

  1、除甲方提出的招标范围及图纸之外的工程项目变更,没有甲方的指示,乙方不得变更。

  2、若发生变更的,在取得甲方同意的情况下,乙方及时做好变更记录,变更及现场签证必须有甲方盖章方能作为结算的有效文件。

  八、 工程质量要求

  1. 工程质量合格。

  2. 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按照国家颁布的现行施工规定及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文明施工,接受甲方的监督。

  3. 如乙方原因导致工程质量验收不合格时,由乙方负责全部责任。如工程未经验收,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视为工程质量合格,由此而产生的一切问题,与乙方无关。

  4. 乙方提交竣工资料后十日内,乙方组织验收并验收日期以书面通知甲方,甲方收到乙方发出竣工通知书后,逾期不组织工程验收,乙方可视为工程已通过验收;

  5. 竣工工程验收合格,从验收之日起三天内,乙方向甲方移交完毕,如甲方不能按期接管,导致验收后的工程发生损失,应由甲方承担;

  6. 在进行竣工工程验收中,如发现工程质量不符合要求,乙方应负责无偿修理或返工,并在双方议定的措施和期限内完成,经验收合格后,现行移交。

  7. 竣工工程验收,以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质量检验标准及施工图为依据,在进行竣工验收时,乙方应提供下列文件:

  8.1增减变更文件和其它洽商记录;

  8.2技术资料及交工文件;

  9.工程竣工后,应绘制竣工图,工程变更不大的由施工单位在原施工图上加以说明,提交建设单位,工程变更大的,施工单位绘制竣工图。

  九、工程验收期限:

  电气工程完成后,甲方配合做好相关工作,乙方配合按供水、供电部门要求完善工程,并一个月内完成交接(供水、供电部门直接对用户抄表)。

  十、工程保修:

  保修范围:本合同工程范围。

  1、保修期限:验收合格之日起保修1年,在保修期内确由施工单位原因造成的质量事故,乙方应负责无偿修理,如因甲方或其他方所造成对乙方工程损坏的一切返工费用均由甲方或其他责任方负责;甲方如有需要对乙方所安装设备继续保养,则可委托乙方作有偿终身保养技术服务。

  2、因使用过程中人为损坏、不可抗力因素损坏及易损件均不属保修范围。

  3 甲方应积极协助乙方开展工作,向乙方无偿提供施工用水、用电及存放工具、材料等施工条件,施工中出现的问题应及时协商解决。

  4 工程竣工验收将会给甲方使用后,所发生的一切盗抢、天灾等损失,乙方不承担一切责任。 十四、违约责任

  1、由于乙方原因造成工期每延迟一天竣工,罚款¥1,000.00元。

  2、甲方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给乙方,导致不能继续履行合同,属甲方违约,乙方有权

  3、乙方的工程质量或施工进度未能按合同约定完成,属乙方违约,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乙方必须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退场,甲方可另请施工队伍,确保工程顺利进行。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达成共识,双方均可:向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五、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每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结清工程款并保修期满后自然终止。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