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消防年度宣传计划(精选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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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消防年度宣传计划(精选3篇)
校园消防年度宣传计划 篇1
为构建和谐校园,进一步加大学校消防宣传力度,增强广大师生的消防安全意识、消防法制观念,营造人人参与消防,人人关心消防的良好氛围,我院大学生青年志愿者协会于11月9日在开展校园消防安全活动。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校园消防宣传活动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本次校园消防宣传活动以“消除火灾隐患,共建和谐校园”为主题,动员我院师生,采取多种形式认真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活动,努力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大力增强我院师生消防安全意识,确保我院消防安全工作有序进行。
二、目的要求
通过此次“消除火灾隐患,共建和谐校园”活动,使广大师生懂得消防安全的重要性,并能掌握在遇到突发火灾事件时所需要的基本逃生知识学会如何自救,共建和谐校园新风貌。
三、活动要求
1、参加活动的师生要准时到达与会地点;
2、活动期间要保持良好的秩序;
3、演习时,要与演习地保持一定的距离,注意人身安全;
4、活动期间,不准嬉戏打闹,私动灭火器材。
四、组织
本次活动由河北工程大学医学院学工办、学生会大学生青年志愿者协会、宣传部、公寓管理中心主办,晨星演讲社协办。
五、活动内容
1、面向同学们征集与消防有关的文章或对预防、解决消防安全隐患的建议及身边的消防安全隐患;
2、向全校师生发放消防知识宣传材料;
3、悬挂消防安全横幅,组织落实全校师生参观消防知识展板活动,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宣传;
4、与晨星演讲社共同举办与消防安全有关的演讲活动,进一步加强消防宣传,增强同学们的消防安全意识;
5、邀请消防队队长结合消防安全宣传片讲解消防安全知识,并组织部分志愿者在消防官兵的指导下进行灭火演练,增强实际动手能力,掌握基本技能;
6、组织同学们进行自愿签名活动,使其做到预防隐患从生活中点滴做起;
7、邀请电视台和报社记者来报道实况,以便增加宣传力度,引起全民对消防安全的重视。
此次消防安全宣传活动使同学们的消防安全意识得到了较大的提高也使同学们的动手能力、自救能力得到提高,同时也引起了公寓管理中心对消防安全的加倍重视,初步达到了“消除火灾隐患,共建和谐校园”的目的。
校园消防年度宣传计划 篇2
学校消防宣传教育是关系全校师生和创“平安校园”的一项重要活动,它关系到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危,消防教育的好坏直接影响学校教育教学发展大局。为此,加强对师生的消防宣传教育刻不容缓,为提高全校师生的消防意识,特制定通钢三小消防宣传教育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六精神为指针,以创“平安家园”、“平安校园”为目标,以落实消防宣传教育、消防安全责任为重点,加大消防宣传力度,加大消防管理措施,为创“平安校园”营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工作目标及任务
以“整改火灾隐患,珍爱生命安全”为主题,深入广泛地开展消防宣传教育活动。
1.充分发挥学校宣传墙报、文化橱窗、广播室等宣传阵地,采取师生喜闻乐见的形式,运用现代传媒体手段,广泛开展消防宣传教育活动,将“人人重视生命、个个关注消防”的平安理念落实到每个师生之中。
2.积极开展一些具有针对性、知识性、互动性、感染性较强的活动,让师生参观后既感到新鲜有趣,又能学有所得。
3.组织开展消防常识的培训,比如消防器材的使用、消防器材的用途及操作规程,火灾后应采取那些逃生常识。
4.落实公共场所消防器材的保养、维修、管理责任人。
5.按照学校统一部署,结合上级部门的要求,集中时间,集中精力对学校开展一次的校园安全隐患的大排查,大整改的保安活动。
三、具体措施及要求
1.健全机构,加强领导,为加强消防宣传教育工作的领导与管理,学校成立以校长徐凯捷为第一责任人,书记杨慧芳为组长,金英、王景新、石兴辉为副组长,班主任、部门主管主任、组长、专用教室及库房负责人为成员的消防宣传教育领导小组。
2.建立和完善消防安全制度,制定消防宣传教育工作计划,完善消防宣传教育工作档案。
3.消防宣传教育纳入学校教学计划,每学期开展一次消防知识讲座。
4.组织学生开展一次疏散逃生自救演练的现场活动实况(现场)。
四、活动安排
1.二月成立消防安全组织机构,制定消防宣传教育工作计划。
2.三月召开消防安全成员会议,贯彻消防宣传教育有关要求,并组织师生开展疏散逃生演练。
3.四月组织学生利用校园文化橱窗举办“安全在我心中”为主题的手抄报、书法、书画展,并组织学生参观。四月中旬开展一次全校性的消防知识讲座。
4.五月对学校院内进行一次全面的消防安全隐患的大排查中发现的隐患整理成条,并边整边改。
5.六月组织各部门、班级消防安全负责人进行消防培训。
6.七月组织学生参观消防知识及有关消防案例图片展览。
7.九月组织学生消防知识讲座,对校园内的消防器材检查维修。
8.十月组织师生开展疏散逃生演练。
9.十一月对全年消防宣传教育活动进行总结。
校园消防年度宣传计划 篇3
一、组织机构及职责
医院成立消防安全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火灾现场指挥。
组长:
顾问:
副组长:
成员:其他院领导班子成员及有关科室成员
医院消防安全领导小组职责:指挥协调各工作小组和义务消防队开展工作,迅速引导人员疏散,及时控制和扑救初起火灾;协调配合公安消防队开展灭火救援行动。
组长:具体负责指挥抢救伤员、疏散人员、物资、救护等协调全院消防工作。
副组长:具体负责组织伤员救治、抢救、转移等工作;负责向县公安消防大队火场总指挥报告灾情,按统一步骤,组织职工贯彻执行,做好安全工作;负责指挥疏散人员,看管好抢救出来的物件,协调各科室抽调人员组织灭火、抢救。
1、灭火行动组:由医院保安、义务消防队员及现场工作人员组成,义务消防队长任组长,并兼任火场临时指挥员,灭火行动组主要负责本院初期火灾的扑救工作。
2、通信联络组:由行政总值班、各重点要害部位负责人组成,院办公室主任任组长,负责通信联络、车辆调配及各部门工作的统一协调。
3、疏散引导组:由发生火灾的科室负责人、护理部人员组成,科室主任(护士长)任组长,负责火灾时人员的安全疏散及财产的安全转移。
4、医疗救护组:由医务科、护理部及各临床科室骨干人员组成,业务院长任组长,负责火灾时紧急救护、护送转移伤员。
5、现场警戒组:由医院保安工作人员组成,保安队长任组长,负责控制各出口,无关人员只出不进,维持火场秩序,保护现场。
6、后勤保障组:后勤科人员组成,后勤科主任任组长,负责所需物资供应,道路通畅、供电控制、水源保障。
7、办公室职责:负责上传下达,通知科室参加灭火,转移设备,到一线参加灭火,指引群众疏散等工作。
8、机动组:其余工作人员,由领导小组具体指挥,负责各组增援行动。
二、火灾处置一般程序
1.报警:工作人员、值班人员发现火情后应立即向院长和院分管领导报警,根据火情可直接报“119”火警。
2.接警:院长和院分管领导接警后,应立即通知各工作小组和义务消防队,启动应急预案,同时向卫生局报告。
3.处置:指挥各工作小组、义务消防队迅速集结,按照职责分工,进入相应的位置开展灭火救援行动。
4.清点:处置结果后或在公安消防队到场后,及时清点人员和已疏散的重要物资,查清有无人员被困于火场中以及有哪些重要物资需要疏散,并将情况及时告知火场指挥员。
三、应急措施
1.指定一名人员负责建立防火安全情况登记表,内容应包括消防栓、灭火器、消防通道、电
线、电路、门窗等情况。
2.日常巡查中应重点检查消防栓、灭火器、消防通道情况,如发现问题,应仔细观察分析,找出原因,及时解决,并汇报分管领导。同时应在登记表中做好记录。
3.任何人发现火灾应立即报警,报警人员在报警时应同时说清着火地点、部位、燃烧物品、火灾状况等。同时报告院总值班及院长、院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通知相关部门负责人,做好灭火前的必要准备工作,及时记录火灾情况。
4.接到报告后,本单位在场人员必须无条件及时赶赴现场,参加救火行动。在领导小组指挥下,疏散救护工作要有条不紊,责任到人。首先进行引导护送,向安全区(消防通道、消防楼梯)疏散,同时要查清现场是否有遗漏人员,疏散次序按现场通知办。医护人员及时对伤员进行处理或转送安全处进行救治。
5.现场成立灭火救灾指挥部,由院领导及事发部门负责人组成,院长任总指挥。其主要职责是:负责查看火情,掌握火势发展情况,随时向119指挥中心通报火情,根据火情指挥切断电源、可燃性和助燃性气体源,指挥工作人员灭火,指挥抢救伤员,疏散物资,及时控制火势蔓延。在向119报警后,及时派出人员接应消防队和清除通道障碍,疏散围观群众,做好警戒工作。公安消防大队到达后,应及时向公安消防火场总指挥报告灾情,按统一步骤,组织员工贯彻执行,做好安全工作。
6.现场指挥员有权根据扑救火灾的需要,决定如下事项:使用各种水源,限制用火用电直至停止使用,划定警戒区,封锁道路等。
7.根据现场具体情况划分安全警戒线,安全警戒线分为建筑物外围警戒和火灾现场警戒。外围警戒要及时消除路障,劝阻无关人员、车辆离开现场,维持好建筑物外围秩序,为公安消防大队到场展开灭火创造有利条件。负责火灾现场警戒人员要及时指挥疏散人员,看管好抢救出来的物件。
四、善后工作
火灾扑灭后,由医院协助公安消防部门:
1.保护火灾现场;
2.查明火灾原因;
3.调查火灾损失。
五、责任追究
1.当班人员人为引起火灾,当班人员负全责。当班人员未能及时发现火情或者发现火灾但未及时报告、未立即扑救,当班人员负主要责任。
2.日常巡查中未发现问题或发现问题未及时上报和未及时采取救急措施,属当事人责任。
3.因平时未认真维修保养,导致消防用水、用电、灭火器材不完好,影响灭火行动,当事人负主要责任,院分管领导、院长负领导责任。
4.紧急状态时,未及时调集人力、物力及时救急,院长、院分管领导负主要责任。
5.医院及科室负责人的手机无故关机,致使火灾事件不能顺利上传下达,均要追究各自的责任。
六、事后总结
1.轻伤事故的报告不超过20小时,重伤以上重大事故的报告不超过1小时(从发现起计算) 。
2.发生事故的次日,应将事故基本事实情况、结果及责任人的处理意见,书面报县卫生局。
3.发生事故医院负责人在事故后,应及时总结经验教训,并在本单位进行警示教育,杜绝再次发生类似事故。
4.事后组织重建、医院工作秩序等,由院领导小组提出具体意见经县卫生局批准后负责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