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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赁合同模板(门面租赁合同范本标准版)(通用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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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赁合同模板(门面租赁合同范本标准版)(通用3篇)

房屋租赁合同模板(门面租赁合同范本标准版) 篇1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甲、乙双方于20xx年xx月xx日签署的模块局《房屋租赁合同》,双方至目前为止履行情况良好。由于乙方光进铜退规划原因,要求终止原《房屋租赁合同》,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以下条款:

  一、原合同租赁期计至20xx年xx月xx日。

  二、从20xx年xx月xx日起,尚未履行的合同内容,终止执行。

  三、乙方应于20xx年xx月xx日前将设备、管线等自行搬出,租赁房屋退回给甲方,依附于租赁房屋的装修等归甲方所有。如乙方不按时退租,每逾期一天,须向甲方支付原合同月租金3%的违约金。

  四、原合同终止后,乙方除应付租金外,同意补偿三个月的原合同租金给甲方。

  五、原合同终止后,双方同意就原合同事项互不追究法律责任。

  六、双方如就本协议的效力、解释或者履行发生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调解决不成,任何一方均有

  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本协议书自双方盖章或签字之日起生效。

  八、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签订日期:

  乙方:

  代表人:

房屋租赁合同模板(门面租赁合同范本标准版) 篇2

  出租人:

  承租人:

  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甲方将临时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房号为号楼,面积为。

  二、租赁期限:从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三、每月租金为:元。

  四、乙方交付房屋租赁保证金为:,保证金不计利息。

  五、租金支付方式:租金每季年支付租金一次,乙方每次租金缴纳应于租赁开始的十天前支付清下一租赁期限段的租金。甲方开具租金收据。

  六、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依照本合同约定将租赁房屋交付乙方使用。

  2、甲方根据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收取保证金、租金并开具收据。

  3、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房屋。因此而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赔偿:

  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将承租的房屋擅自转租;

  将承租的房屋擅自拆改结构、损坏房屋及设施;

  不按时缴纳租金;

  利用承租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应依照合同约定,使用租赁房屋,并交纳保证金和租金。

  2、乙方负责租赁房屋及附属设备设施的维护并承担费用,损坏应负责修复或者赔偿。

  3、乙方负责支付所租房屋的水、电、气、通讯、物管等房屋租赁使用过程中发生的一切相关费用。

  4、租赁期间,防火安全、门前三包、综合治理及安全、保卫等工作,乙方应执行当地有关部门规定并承担全部责任和服从甲方监督检查。

  5、合同期满,乙方履行完本合同约定义务,结清相关费用和恢复房屋原状后收回保证金。

  6、房屋租赁期限满,乙方需继续租用的,应当提前一个月与甲方协商一致,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七、乙方逾期交付租金,除补足租金外,每逾期一天,还须按租金的每日万分之五向甲方缴纳滞纳金。

  八、合同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九、其他约定:

  1、因政府建设需要拆除该临时建筑致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双方解除合同,甲方不赔偿乙方任何损失和费用。

  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3、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4、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租人:承租人:

  委托代理人:住所:

  身份证号码:

  签订地点:签约时间:

房屋租赁合同模板(门面租赁合同范本标准版) 篇3

  业主:

  租客:

  兹经双方同意订立一切条件分列于后各愿遵守:

  (一)业主将街/道号即大厦/楼座楼租与租客,双方订定租金每月人民币拾万仟佰拾元正(收租时另给收据为凭)及订明租用年,由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规定租客在生用期内不得退租,否则按照所余租期之时间赔偿租金。保证业主收到原定租期的全。保证业主收到原定租期的全部租金。

  (二)租客不得分租或转租与别人,除所租用之楼宇外,租客不得占用其他地方。租约期满,住客如继续租赁或退租,须于壹个月之前以书面通知(续租则另订新租约方生效力),否则租客须补偿一个月租金给业主。如业主需要收回楼宇,亦须要一个月前通知租客。

  (三)该楼之租金必须在每月租期之首日以上期形式缴纳,不得藉词拖欠,租客未按租约定的日期交租金,业主有权对逾期租金在逾期期间按日租金的3%交纳滞纳金。如过期十五天,租客仍未将租金交到业主或租客不履行合约内任何条件,业主有权利将此合约终止,当作租客毁约自动退租,另将楼宇租与别人及追讨欠租,租客不得异议。

  (四)租客迁出时,必须在租期内将屋内物品全部搬走以清手续,业主所属物品除外,如租客藉故取巧不交回门钥匙或留下任何物品不予搬走故意阻延时间。在租客迁出后三天以内仍不来取作放弃权利论。业主有权不经公安部门及法庭等手续而联同贰名见证人将该些物品出售,所卖之款作为弥补欠租,如有不足之数,租客仍须负责,不得异议。

  (五)该楼之管理费由租客支付,(今后如管理费降低或调高仍全部由租客支付)。水、电、煤气、电话等费用均由租客支付,房屋租赁登记费由业主支付。

  (六)本楼只作之用。

  (七)租客不得在该楼贮存违禁品或干一切触犯中国政府法律之事,倘经发现,即报有关当局究办。租客不得有喧哗或扰乱邻居安宁之举动,倘经别户投诉,租客仍喧扰如前,业主有权令租客迁出。

  (八)租客未经业主书面同意不得在该楼宇任何地方标贴或悬挂个人或团体之招牌,或具有宣传性质之广告。租客不得在该屋宇外装置晒衣架、花架、霓虹灯招牌等,如租客不依约遵守,业主得雇人拆除之,一切费用租客必须负责。

  (九)该楼内之一切原来设备及间隔,租客必须征得业主同意,方可更改或增减。

  (十)该楼一切门窗,厨房及浴室之设备如洁具、水龙头、水管等如有损坏,租客须免费负责修理或赔偿。如租客因疏忽而毁坏本楼之设备,损及别人之家具衣物或伤害他人等,租客须自投风灾、水、盗窃及意外保险,租客如有任何损失,业主不负任何责任。

  (十一)租客不得在该楼宇饲养猫、狗及使人厌恶之鸟类及动物。

  (十二)租客不得拒绝业主派遣之人员,在适当时间入屋检视该楼宇近况或进行任何修理工程,当合约届满或终止前两个月,业主在不干扰原则下,租客须准许持有业主书面证明书之人士,在合理之时间内进入该楼视察。

  (十三)租客搬进该楼宇时,该楼宇内之电器设备包括。

  (十四)该楼宇之电表及水表均属业主名下登记,租客依照水电分表耗量付款,如租客欠租欠租超过15天,或多次催促而仍未交水电费等,业主有权拒绝供应电力给租客。

  (十五)租客收到业主交来该楼大门及房门信箱钥匙共把,将来租客迁出时,必须全部交回业主,如有遗失,必须照样配妥不得异议。

  (十六)《物品清单》。租客退房时以上物品应完好归还回业主,如租客故意损坏该等设备可被控告并负责赔偿。

  如有损坏或丢失租客应赔偿。

  (十七)本租约一式三份,业主、租客及见证人各持一份存证。

  立租约人:出租人(业主):承租单位名称(租客)(盖章):见证人单位名称(盖章):

  法人代表(签字):见证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