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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居家隔离人员管控方案(通用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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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居家隔离人员管控方案(通用3篇)

解除居家隔离人员管控方案 篇1

  目前,我校部分学生因疫情防控需要居家隔离。为确保每个学生的学习都能有计划、有质量地开展,根据上级应急预案文件精神,特制定本方案。

  一、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二、服务对象:

  部分居家隔离学生

  三、辅导方式:

  各学科教师在线辅导

  四、具体措施:

  (一)针对具备网络学习条件的学生

  1、平台和方式

  所有具备网络学习条件的学生根据本班班级课表的安排和各学科学习进度,在任课教师的指导下登录“国家中小学智慧教育平台”完成线上学习,并主动完成任课老师布置的作业。

  2、辅导方式和要求

  (1)各学科任课教师每天按时在线上提醒学生当天要学习的内容或主题,并提出具体的学习要求。

  (2)当天需要布置作业的老师需在班主任处报备。各学科布置家庭作业务必严格遵守“五项管理”工作要求,均衡各学科作业量,以不加重学生的.学习负担为前提。低年级建议以实践、活动类作业为主,各年级不得强制要求家长每天将学生作业拍照上传或打卡。各学科教师对学生主动提交的作业要及时进行反馈、指导。

  (3)一周辅导结束后,请班主任督促并收集好本班参与线上辅导的各学科任课教师完成辅导情况反馈表(附件2),于周五下班前放至教学部指定文件夹。

  (二)针对不具备网络学习条件的学生

  针对这部分学生,由班主任组织本班任课教师提前为孩子们做好学科“学习包”,每个“学习包”分别包含“三个一”:

  1、一张预习单:内容以指导学生如何预习、明确学习目标为主;

  2、一张任务卡:内容以该学科当天所学知识点为主,供学生进行自学和学习效果检测;

  3、一张交流卡:引导学生提出不懂的问题,任课老师及时进行答疑解惑或进行知识拓展。

解除居家隔离人员管控方案 篇2

  据“掌上张家界”消息,张家界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发布《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对象解除隔离工作方案》。详情如下:

  一、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对象解除条件

  (一)新冠病毒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以下简称“密接”)、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以下简称“次密接”)在居家隔离期间按规范开展核酸检测均呈阴性,居家隔离对象房间内环境标本均为阴性,健康监测无新冠相关症状。密接规范隔离14天,次密接规范隔离7天,按要求采集鼻咽拭子核酸检测,解除隔离当天对居家隔离对象进行双采双检,实施单份标本单管检测,同时采集居家隔离对象频繁使用的物品环境标本(床头柜、水龙头及台面、被子、桌面等)实施单份标本单管检测,检测结果均为阴性。根据国家防控方案(第八版)要求解除隔离。

  (二)隔离期间,出现隔离管理不规范,或健康监测发现新冠肺炎相关症状;同时段内同一楼栋或同一平房其他居家隔离对象出现阳性检测者,由市级以上专家评估,决定是否延长隔离及期限。延长隔离期限的,应在延长隔离解除之日,实施上述同样的检测。

  二、解除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流程

  (一)街道(乡镇)疫情防控指挥部向被解除隔离对象发放《解除居家隔离通知书》(见附件1),由区县疫情防控指挥部批准盖章,被解除隔离对象签名,被解除隔离对象和区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各保留一份。

  (二)街道(乡镇)疫情防控指挥部向被解除隔离对象提供体温测量计(1个)、防护用品(7天所需要的至少14个一次性医用口罩或外科口罩)和消毒用品(84消毒液、75%医用酒精、洗手液各1瓶)。

  三、居家健康监测基本要求

  (一)解除居家隔离后,由区县疫情防控指挥部按规定程序申请对被解除隔离对象赋红码7天,实施居家健康监测7天。

  (二)按有关规范要求做好个人防护和健康监测,并在居家健康监测期间的'第2天、第7天开展个人和居家环境核酸检测。

  (三)在遵守当地社区防控要求的同时,非必要不外出,确需外出时,应严格落实佩戴口罩等个人防护措施。

  (四)不得参加聚集性活动,不得进入公共室内场馆、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和超市等人群聚集或室内密闭场所。非本人就诊需要不进入医疗机构。禁止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具体技术要点见附件2。

  (五)解除居家健康监测按照国家防控方案(第八版)执行。

解除居家隔离人员管控方案 篇3

  我镇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要紧紧围绕全市中心工作,大力推进帮教工作的帮教社会化、就业市场化、管理信息化、工作职责化,加强领导,健全机制,落实措施,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为充分发挥安置帮教工作在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文升中起积极作用。

  一、切实加强对安置帮教工作的领导

  各村、社区,要将安置帮教工作作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一项重要内容,层层分解任务,强化督促检查,认真抓好落实。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扎实推动工作的开展。发挥各自的优势,动员组织各方面力量,协助做好刑释解教人员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

  二、认真做好刑释解教人员的排查清理工作,规范和强化管理

  各村、社区要把刑释解教人员的排查清理作为日常工作,针对目前仍有少部分回归人员不报到、不落户的情况,进一步做好回归人员的排查、清理、衔接工作,严格规范衔接和管理各环节的运作程序。各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排查清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对上年度回归社会的刑释解教人员进行一次全面排查摸底,严排细查,做到“六清楚”,即住址清楚,犯罪性质清楚,释放时间清楚,家庭状况清楚,经济条件清楚,思想状态清楚。做到不失控,不漏管。司法所与派出所要密切配合,重点关注那些犯罪恶习较深,改造效果不理想,有违法犯罪倾向的对象,切实采取监控帮教措施,防止重新违法犯罪。

  三、大力加强宣传工作,弘扬先进典型

  各村、社区要充分利用广播,大力宣传做好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的重要意义,树立安置帮教工作先进典型,宣传走上勤劳致富道路的刑释解教人员典型,消除社会偏见和歧视,动员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形成社会关注,理解和支持安置帮教工作的和谐环境。

  四、明确任务,分工负责,多形式,多渠道做好安置帮教工作

  1、司法所要对刑释解教人员情况进行风险性评估,确定等级,制定帮教计划,落实帮教措施,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特别要做好人户分离刑释解教人员,流动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要积极主动与相关部门配合,要把安置帮教工作延伸到监所;要通过宣传法制、政策等,积极做好帮教对象的思想教育工作;积极协助镇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做好安置帮教工作。搞好综合协调,将“无家可归,无亲可投,无业可就”的“三无”人员作为安置的重点。

  2、劳务办要积极协助各村、社区对尚未就业的刑释解教人员开展就业指导和技能培训,并做好就业服务工作,为其就业创造条件,

  3、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尚未就业的刑释解教人员依法申请从事个体工商经营和开办其它经济实体的应一视同仁,保护其合法权益,并通过有关组织加强教育、管理,增强他们守法经营的观念,提高职业道德水平。

  4、派出所要会同基层组织。做好对刑释解教人员的帮助教育工作,特别是对那些恶习较深,改造效果差并具有重新犯罪倾向的人员,要加强管理,密切掌握他们的思想动态和行动去向,努力做到不脱管、不失控。对重新违法犯罪的要依法从重惩处。派出所要建立刑释解教人员帮教责任制,纳入干警的实绩考核,并与晋职晋级和物质奖励切实挂钩。

  5、民政办要鼓励街道、村(居)委员会办好经济实体,吸纳和安置部分刑释解教人员就业,把做好安置帮教工作作为落实基层政权组织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一个重要任务。原属城镇户口的刑释解教人员,回归社会后符合低保条件的,要给予解决;农村籍回归人员要落实责任田,并引导其从事个体经营或外出务工。

  五、严格考核,全面促进各项帮教措施的落实

  为确保各项安置帮教工作措施落到实处,将对各部门安置帮教工作进行督促检查,逗硬考核。重点检查“五抓”:即,一抓基础。看底数是否清楚;二抓组织。看组织是否健全;三抓关键。看安置率、帮教率是否增长,重新违法犯罪率是否下降;四抓保障。看工作制度是否健全;五抓结合。看平安创建工作成效是否明显。通过检查考核,全面提升我镇安置帮教工作的能力和水平,推动安置帮教工作向前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