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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贫驻村帮扶实施方案(通用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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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贫驻村帮扶实施方案(通用3篇)

扶贫驻村帮扶实施方案 篇1

  为全面推进各项民生工程,切实做好社会保障工作,让沈阳振兴发展成果更多地惠及城乡困难群众,现就20xx年全市开展扶贫帮困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提高城乡困难群众的生产能力和生活保障水平为目标,以解决困难群众的生活困难为重点,坚持促进城乡协调发展与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原则,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扶贫帮困工作机制,全面提高扶贫帮困工作水平,为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沈阳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贡献。

  一、主要任务

  (一)提高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五保供养标准。20xx年,城市低保标准在原有基础上提高%,或月标准增加额不低于50元;农村低保标准在原有基础上提高25%,或年标准增加额不低于480元;集中供养和分散供养农村五保对象供养金年人均增加额不低于600元。此项工作由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和各区、县(市)政府负责。

  (二)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出台《沈阳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实施细则》,建立城乡一体化的管理模式。提高城市贫困群体非集中供暖补贴标准,城市低保卢每户每个取暖期补贴标准由500元提高到700元,城市低保边缘户每户每个取暖期补贴标准由300元提高到420元。同时,参照城市集中供暖补贴标准,完善农村供暖政策,实现城乡供暖救助一体化。此项工作由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房产局和各区、县(市)政府负责。

  (三)进一步完善医疗救助体系。整合和规范医疗救助政策,加大支持城乡贫困居民参保参合力度,加强医疗救助与居民医保和新农合制度的衔接,大力推进医疗慈善事业发展,不断提高医疗救助水平。已经设立惠民医院(病床)的地区,要继续完善相关政策,以收治贫困患者为重点,通过降低医疗收费、综合推进基本药物制度、设立药事服务费、双向转诊等配套改革措施,减轻困难群众医疗负担。此项工作由市发改委、市卫生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和各区、县(市)政府负责。

  (四)进一步破解居民家庭收入核对难题。运用信息手段,通过资源共享,建立完善沈阳市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信息系统,组织筹建沈阳市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制定出台并落实《沈阳市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办法》。此项工作由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编委办和各区、县(市)政府负责。

  (五)加强完善五保供养工作。全面清查全市农村五保情况,通过信息化手段实现动态管理。根据全市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支出和物价上涨情况,逐步探索建立科学的五保供养标准确定机制,不断提高农村五保供养水平。全面实施各中心敬老院由所在区、县(市)民政部门直接管理的新体制,将中心敬老院纳入本地区事业单位管理。中心敬老院管理服务人员实行聘用制,并为其办理社会保险。此项工作由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和各区、县(市)政府负责。

  (六)抓好减灾示范社区建设工作。在完善市、区县(市)两级‘防灾减灾组织机构的基础上,着力推进街道(乡镇)和社区(村)两级防灾减灾组织机构建设。继续开展“市级减灾示范社区”创建活动,每个区、县(市)要有一个社区达到“市级减灾示范社区”标准。此项工作由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和各区、县(市)政府负责。

  (七)妥善安排灾民生活。根据自然灾害发生情况,制定灾民救助方案,确定救助对象,及时下拨自然灾害救助资金,保障灾民住房、饮食、衣被、就医、取暖和子女就学等基本需求。对符合条件的灾民要及时纳入低保和低保边缘户保障范围。此项工作由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和各区、县(市)政府负责。

  (八)继续推进军地对口帮扶活动。

  以整体推进“百团帮百村”活动深入开展为着眼点,以科技、文化扶贫为引领,协调驻沈部队开展“四送”(送项目、送科技、送器材、送健康)活动,对口援建农业设施和农业项目,着力培养农业专业技术人才。此项工作由市民政局和各区、县(市)政府负责。

  (九)加大城乡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力度。完善相关住房保障制度,继续做好城市中等偏下收入家庭的住房保障工作。进一步扩大廉租住房保障范围,根据市场租金情况适时调整廉租住房补贴标准;对经济适用住房继续采取实物建设和货币补贴结合的方式,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通过新建、回购、企事业单位自建、长期租赁社会房源等多种方式做好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工作。此项工作由市房产局、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和各区、县(市)政府负责。

  (十)做好残疾人保障工作。进一步加强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制度体系建设,继续开展低收入一级残疾人专项救助工作,救助标准与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要同步提高。制定出台《沈阳市残疾人保障条例》,开展残疾人法律救助工作,实施贫困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继续加强残疾入托养服务体系建设,新建2个“阳光之家”,完成8个区域性残疾人托养康复中心改造任务。全面开展规范化社区康复工作,完善康复服务网络,培训社区康复员和康复协调员,实现康复进社区、服务到家庭。深入持续开展特殊教育工作,与有关部门合作,建设沈阳市残疾儿童学前康复教育托幼中心。开展贫困残疾人及残疾人子女大学生资助和残疾入学院学生学费补助工作。加强社区残疾人科普学校建设和管理。开展“慈爱儿康行动”,为贫困家庭残疾儿童实施康复救助,打造“市儿童医院康复基地”品牌。完成辅助器具服务中心建设,开展辅助器具展示及验配工作,为贫困残疾人提供辅助器具援助。开展沈阳市20xx年残疾人千人就业创业工程,扶持残疾人创业带头人和残疾人个体灵活就业者,加强残疾人就业基地、残疾人就业培训示范基地建设,为就业困难人员提供职业技能培训。加大农村残疾人群体帮扶力度,积极争取和利用康复扶贫贷款帮助农村贫困残疾人脱贫致富。此项工作由市残联、市财政局、市教育局、市卫生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科协、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市民政局和各区、县(市)政府负责。

  (十一)广泛开展慈善救助活动。以慈善助学为重点,继续开展“帮寒门学子圆大学梦”等助学活动。为在沈地震灾区学子提供生活补助。在慈善日期间开展专项助学活动。开展“关爱夕阳”系列活动,援助沈阳市养老服务中心和农村长年病人托养中心、农村敬老院配套设施建设。在节日期间开展系列慰问活动,为城乡敬老院捐赠食品和衣物。与中华慈善总会合作开展“阳光助医——慈善医疗济困行动”,为基层医疗单位提供医疗设备设施援助。继续开展贫困家庭重特大疾病临时救助及扶残项目。此项工作由市慈善总会等社会公益组织负责。

  (十二)进一步加大困难群众就业援助力度。落实困难群体援助就业工作目标,确保完成省政府下达的“实名制就业、城镇登记失业率、零就业家庭保持动态为零”三项工作指标。认真组织开展20xx年就业援助月活动,开展“送政策、送岗位、送技能、送补贴、送服务”等专项援助工作,帮助援助对象尽快实现就业。确保“4050”人员社保补贴资金按月足额发放。做好全市现有公益性岗位人员的服务与管理工作。此项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市残联和各区、县(市)政府负责。

  (十三)深入开展扶贫助学活动。继续做好义务教育阶段“两免一补”工作。做好面向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施的国家助学金发放工作,推进信息化管理,合理调配城乡学校受助指标。继续免除全市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涉农专业学生学费,并对符合政策的学生发放国家助学金。完善资助当年考入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政策。做好大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此项工作由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和各区、县(市)政府负责。

  (十四)继续推进医疗扶贫工作。深入开展广覆盖的城乡对口支援工作,实现设备、人才、技术、管理等全方位的扶持和支援。继续深入开展卫生“三下乡”活动,定期组织医疗队到贫困村送医送药开展义诊活动,使患病农民得到更好的医疗服务。继续增加在全市二级以上各类非营利性医疗机构为贫困群体开设济困病床数量,坚持医疗诊治费用减免优惠政策。此项工作由市卫生局和各区、县(市)政府负责。

  (十五)继续实施农村扶贫开发计划。认真落实农村扶贫开发纲要。坚持开发式扶贫方针,以整村推进专项扶贫为主体,加强产业化扶贫,落实扶贫开发小额贷款贴息政策,发展脱贫致富主导产业,提高贫困地区和贫困家庭的自我发展能力,增加贫困农民收入。强化社会扶贫和行业扶贫,把党政机关定点扶贫作为项制度长期坚持下去,建立扶贫开发长效机制。此项工作由市农经委和各区、县(市)政府负责。

  (十六)积极开展科技、文化扶贫活动。实施农村科技人才研修工程,选送300名青年农民到高校进行专业技术培训。实施科技特派员示范工程,选派100名科技特派员深入农业生产一线,开展农村科技服务。深入开展“科普之冬”与“科技下乡,专家进村”活动,邀请农业专家对农民进行科技培训,有力促进农民增收。扎实推进农村专业技术协会建设,力争扶持30个优秀农村专业技术协会。新建10家科普惠农服务站,10家农村科普示范基地。积极开发农村科普资源,编发农业科技图书,提高农民的科学文化素质。强力推进“双百万”工程、“文化四进”、农村公益电影放映(一村一月一场电影)等文化惠民工程,全年要组织各种惠民演出1000场,放映电影20xx0场,使直接受益群众超过**00万人次。此项工作由市科技局、市科协、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和各区、县(市)政府负责。

  (十七)充分发挥群团组织帮扶困难群众作用。各级工会组织要继续做好以帮助困难职工家庭大学生就学为重点的“工会圆你大学梦”项目。继续开展解决困难职工家庭采暖问题的“冬季援助行动”。继续推进破产企业工伤人员医保帮扶工作。大力推进“技能培训促就业行动”,开展多种形式的职业技能培训工作,帮助城镇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和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实现就业。开展春节期间走访慰问困难职工和困难劳模以及关爱农民工等送温暖活动。各级共青团组织要积极探索更多有益于青少年成长的公益项目,积极拓展市大学生服务中心职能,继续做好贫困学生救助工作,不断完善青年就业、创业工作模式,扎实推进“关爱农民工子女志愿服务行动”。加强希望工程建设,完善希望工程网络,拓展公益服务功能。各级妇联组织要继续深入开展“大手牵小手,爱心1+1扶贫助学活动,面向单亲、留守、流动、孤残等特困家庭的女童开展结对帮扶。落实省妇联“扶助单亲贫困母亲”项目,发挥群团组织优势,以项目化运作方式帮助贫困妇女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困难,帮助贫困妇女脱贫致富。此项工作由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负责。

  (十八)开展“送温暖、献爱心”社会捐助活动。春节期间,为城乡低保户、孤儿、生活困难的优抚对象和农村五保户,每户发放临时救助金600元,为城乡低保边缘户每户发放临时救助金360元。组织全市各级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城镇居民、驻沈部队开展“送温暖、献爱心”社会捐助活动,确保城乡贫困群众春节期间的基本生活。继续开展沈阳支援阜新和城区与县(市)的对口支援活动,由和平区支援康平县、沈河区支援法库县、铁西区支援新民市、大东区和皇姑区支援辽中县。此项工作由市直机关工委、市慈善总会、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和各区、县(市)政府负责。

  三、几点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级党政组织要把扶贫帮困工作作为一项重要任务,列入议事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民政部门要充分发挥综合协调作用,有关部门要全力支持,密切配合,不断提高工作标准和工作质量,确保扶贫帮困工作有效开展。

  (二)明确责任,狠抓落实。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强化责任意识,明确责任,落实任务。要深入实际,具体研究制定扶贫帮困的具体计划和措施,确保贫困群众能够共享振兴发展成果。

  (三)宣传发动,弘扬典型。各级党委宣传部门和新闻媒体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大力宣传党和政府对贫困群众的亲切关怀,宣传扶贫帮困的优秀典型,弘扬奉献精神,激发社会各界扶贫帮困的热情与爱心,努力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四)规范管理,加强监督。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实行阳光操作,在扶贫帮困款物的发放过程中认真履行相关手续,严格按程序办事,确保扶贫帮困款物及时发放到困难群众手中口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审计等部门要加强对扶贫帮困款物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对截留、挪用扶贫帮困款物的要给予严肃查处。

扶贫驻村帮扶实施方案 篇2

  一、指导思想:

  学困生问题是每所学校都要面对的问题,如何对待学困生,反映了一所学校的办学思想,本着教育要“为了一切的学生”为宗旨,我们认同这样一个理念:帮助一个学困生实现转化比培养一个优秀学生的价值更高。全体教师必须全面对这一难题,努力探索转化规律,将学困生率控制在最小范围,为此,学校提出“学困生”辅导实施方案,希望经过大家的努力,让“学困学生”问题有所改观。

  二、具体实施意见:

  (一)加强学校集体教育管理制度

  1、重视对学困生转化工作的领导。学校成立学困生领导工作小组,由专人分管后进生转化工作。将学困生转化工作评价纳入学校教学工作学期(学年)的工作目标与计划中。

  2、学校全体教师要本着“教书育人”的宗旨,树立良好的教师形象。对“学困生”尊重、帮助,不得歧视、挖苦和讽刺。

  3、学校利用校园网站、红领巾广播站、班队会课等进行集体的校风、校纪教育、法律教育、安全教育、心理教育,通过树榜样等方式及时表扬和挖掘“学困生”的先进事迹、介绍良好的学习方法。组织丰富多彩的学生活动,活跃校园的文化气氛,减少学生的厌学心理。

  4、每学期召开1—2次学生和家长座谈会,了解家长和学生对学校和教师的意见与建议,听取社会各界对学校办学的意见。

  5、学校将后进生转化工作作为考核教师的一项重要内容,对于转化后进生成绩显著的教师,评优晋级要优先考虑,在学期结束的奖励中,学校要专项奖励转化后进生成绩显著的教师。

  (二)加强教师教育教学管理制度

  1、班主任在每学期开始前要摸清班中学习困难学生的名单,包括学生家庭地址、家庭经济情况、父母工作单位、父母教育学生方法等学生第一手资料的整理。建立学困生档案,积极探索后进生转化的'规律,要将学困生控制在2%以内,使后进生转化率在80%以上,杜绝违法犯罪现象。

  2、教师每学期要和1名“学困生”结对。做到每学期进行每生1次以上的“学困生”的家访,填写“学困生”家访记录。并在每一个星期谈话辅导不少于1次,并做好辅导记录。谈话辅导时注意说话的语气、用词。关心他们的日常生活与学习,及时给与学习与生活上的帮助。

  3、班主任要协调好“学困生”与其他教师、其他学生之间的关系,及时了解学生在其他课上的情况,发现问题及时与科任老师一同解决。如学生的上课纪律问题、学生的作业质量、学生的心理问题等。

  4、任课老师每学期两次以上联系家长,争取家长的大力支持和密切配合,多用鼓励的语言关注“学困生”的成长,积累学生平时的优点,婉转的指出缺点,增强家长的信心。

  5、主动关心学生的学习情况,提供较为科学的、适合学生的学习方法。加倍关心和爱护后进生,要对他们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要组织开展优秀生帮助后进生的活动,让后进生感受到同学的情,老师的爱,促使他们及早转化。

  6、积极配合班主任做好学生的思想教育工作,老师之间达成共识,提高教师集体作战的能力,提高“帮教”工作的实效。

  7、任课教师要给学困生多辅导,课堂上多关心,优先为后进生批改作业,特别提供教师当面批改,激励后进生的学习热情,提高他们的学业成绩。

  8、教师做好帮教记录,并与学期末上交,进行优秀帮教教师评比和进步最大“学困生” 评比,并给予一定奖励。

  (三)增强学生自我教育管理

  1、“学困生”要正视自己的困难,不放弃、不气馁、主动与老师、同学交流,不懂就问。独立完成作业,保证作业的质量,看到自己的长处,弥补自己的不足。

  2、妥善处理好与家庭、社会的关系,听从长辈的教诲,有主见,不“言听计从”,明辨是非,集中精力,争取学习上的提高。

  3、其他学生要团结友爱“学困生”,不讽刺、不挖苦,待同学热情,与“学困生”“交朋友,结对子”,帮助同学一起进步。

  (四)加大家庭教育管理制度

  1、“学困生”家庭应每月主动与学校联系1次,了解学生在校思想动态、学习情况,与班主任任课老师达成共识,交流探讨教育的最佳方法。

  2、学生家长在家中努力营造民主、和谐、温馨的家庭气氛。正视子女学习的困难,重视孩子,加强监督,多用鼓励的话语,千万不可放弃孩子,与教师一起为孩子的进步加油鼓劲。

  (五)利用社区教育资源

  整合社区、社会的资源加大对“学困生”的帮教工作。利用社区社工多走访家庭,了解学生的家庭的实际情况与困难,提供需要的法律帮助与经济援助,共同做好学生的帮教工作。

扶贫驻村帮扶实施方案 篇3

  为全面提升避灾扶贫搬迁工作水平,增强搬迁群众就业创业兴业能力,实现“搬得出、稳得住、能致富”目标,按照《安康市避灾扶贫搬迁“一区一策、一户一法”增收致富实施方案》(安政办发[xx14]16号),在全市择优选择10个避灾扶贫搬迁安置社区,进行“一区一策、一户一法”增收试点。现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思路

  按照全市避灾扶贫搬迁工作“提速度、强管理、重配套”的整体要求,围绕“生命至上、避灾优先、改善条件、加快致富”的工作思路,坚持有土安置和有业安置相结合,以财政扶持资金保值增值为前提,以最大限度发挥资金绩效为目标,以扶贫、扶弱、扶强为重点,通过集约土地发展特色产业、集中培训促进就业、集成政策鼓励创业,全面落实“一区一策、一户一法”增收措施,不断增强搬迁群众自我发展能力,促进试点社区搬迁群众就业创业兴业。力争通过十个社区的试点建设,实现搬迁户每户主要劳动力至少掌握1-2门致富技能、至少有一人稳定就业,试点社区搬迁群众有组织劳务输出1万人以上,建成特色产业5万亩,建设省级农业园区10个,培育劳动密集型企业10个,人均增收5000元的目标。

  二、增收方式

  发展特色产业。结合所选择的10个试点安置社区资源禀赋,因地制宜,完善土地、山林流转平台,规划产业板块布局,培育市场主体,落实一村一品,大力发展特色产业,夯实群众增收基础。发展壮大以茶叶、核桃、魔芋、蔬菜为主的特色种植业,壮大以养猪、养羊、养鸡和各类水产养殖为主的养殖业。力争试点社区特色产业达到5万亩以上,发展特色产业实现人均增收3000元以上。

  培育各类园区。采取加大招商引资、鼓励返乡创业、能人大户带动等多种方式,引导民间资本建设农业园区、工业园区和旅游景区。依法有偿流转土地,探索搬迁户土地入股等形式,发展农业特色产业,建设农业园区;依托各类工业园区,积极承接劳动密集型企业,多渠道接纳搬迁群众就近就业;依托自然禀赋和区位优势,积极发展旅游景区,通过景区就业,促进搬迁群众增收。力争试点社区建成10个以上省级农业园区,建设10个以上现代化龙头企业或劳动密集型企业,建成休闲旅游观光景区8个以上,实现搬迁群众就业创业5000人以上。

  加快转移就业。充分利用各类培训资源,切实加大劳动技能培训力度,努力实现搬迁群众技能培训“全覆盖”。通过建立劳务输出就业信息平台,广泛收集用工信息,择优选择有实力、讲诚信的企业,开展维权服务,引导搬迁群众转移就业,提高有组织输出程度,实现“转移一人,增收一户”的目标。力争通过试点建设,每年有组织劳务输出1万人以上。

  实施全民创业。大力推进全民创业,充分利用各种优势,制定优惠扶持政策,引导搬迁群众自主创业。通过安置社区服务岗位和门面房经营安置一批,重点发展商贸流通、餐饮等服务行业;通过城镇经商,兴办、领办企业、专业合作组织等安置一批,重点发展特色产业;通过园区景区提供就业岗位安置一批,重点发展手工艺品、农家乐、交通运输、物业物流等产业。通过全民创业,在搬迁群众中广泛培育市场主体,带动广大群众兴业致富。

  完善社会保障。充分发挥社会保障、扶贫开发、民政救助的职能作用,加强对困难搬迁群众的救助扶持,对无就业、无劳动力的搬迁户,全部纳入社会保障体系,实行最低生活保障全覆盖,使其住有所居、老有所养。

  三、扶持办法

  积极争取省上对我市开展“一区一策、一户一法”搬迁群众增收试点的支持,省补资金按照总额控制、分项补助、有偿使用、保值增效、持续发展的原则使用管理,充分发挥试点资金的效益,促进搬迁群众就业创业兴业。

  园区景区带动群众兴业。对在试点区域建设农业园区、工业园区、旅游景区或各类市场主体、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的,按照自愿有偿、互惠互利的原则,给予一定的资金扶持,作为股本参与经营,社区搬迁群众享受股本分红,增强园区景区与社区的融合度,扩大园区景区对社区就业的牵引力和带动力,促进搬迁群众兴业。

  资金互助鼓励家庭创业。参照扶贫互助资金模式,在试点社区扩大或设立互助资金组织,引导群众入股,滚动发展股本金,作为银行贷款的担保金,为搬迁群众贷款提供担保,增强银行对搬迁群众创业兴业的贷款规模,扶持搬迁群众创业。

  以资代劳促进就近就业。从试点资金中提取部分资金,加大对搬迁群众的技能培训,重点搞好职业农民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教育和培训,提升就业创业能力,努力实现搬迁群众技能培训“全覆盖”。积极培育龙头企业、园区和合作社,成立劳务专业公司与市场主体进行平等对接,签订劳务合同,促进搬迁群众就业。

  四、配套措施

  强化项目捆绑。各县区要充分发挥主体作用,加大试点社区项目捆绑力度,扶持搬迁群众就业创业兴业。对搬迁户发展特色产业、畜牧养殖、水产养殖和山林经济的,涉农项目要优先扶持;对搬迁户自主创业建设工业、农业园区、各类合作组织的,各相关部门要提供优质服务,全面落实税费优惠政策;对土地整理、小流域治理、农业综合开发等农业基础设施项目,优先向试点安置社区倾斜。要通过多渠道整合捆绑项目,确保每个试点社区实际捆绑并落实到位项目资金不少于xx0万元。

  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要高度重视“一区一策、一户一法”试点工作,要按照“目的考核、目标管理、项目实施”的要求,加大试点社区建设力度,每个试点社区落实一名县级领导挂联,一个部门包抓,一批干部帮扶。结合试点社区工作实际,通过因户施策、因户定扶,逐户弄清情况,着力解决搬迁群众就业创业兴业在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确保每户搬迁群众都有相对稳定的就业渠道和收入来源,促进搬迁群众稳步增收。

  完善试点方案。各县区要按照“镇域统筹、点面结合、以大带小”的要求,制定完善试点社区“一区一策、一户一法”试点方案。试点方案要详实具体,有操作性,特别是要把试点放在整个镇域的层面上统筹搬迁工作,要依托安置社区兼顾面上,充分利用试点社区现有产业基础和自然条件以及区位优势等,找准搬迁群众就业创业兴业方式,明确帮扶措施,落实帮扶项目,确定扶持办法。要通过省级试点资金的扶持,真正起到“四两拨千斤”的作用,最大发挥试点资金效益,促进搬迁群众就业创业兴业。各县区的试点方案要抓紧上报市搬迁办审核备案。

  注重搞好结合。各县区要把试点建设和创新社区管理有机结合起来,凡是确定为试点的社区,都要开展“四新”培训、创建“五星”社区,即开展“新社区、新农民、新技能、新风尚”教育培训,创建“法制管理星、创业致富星、文化特色星、环境优美星、服务保障星”社区。通过四新培训和五星级社区创建,进一步完善社区机构,落实管理人员,理顺管理体制,健全管理制度,创新服务内容,提高搬迁群众幸福感、满意度,全面提升搬迁群众文明素质,加快农民到市民的转变,建设安全、文明、富裕、和谐新社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