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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级上册数学教学质量提高方案(精选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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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级上册数学教学质量提高方案(精选3篇)

三年级上册数学教学质量提高方案 篇1

  一、指导思想:

  为了给全体教师提供一个公正合理的竞争平台,激励教师的工作热情,促进学校的教学质量全面提高,特制定本教学质量结账方案。

  二、考核对象:

  全体在岗教师

  三、具体方案:

  (一)常规管理(60分,每分一元)

  1、备课:全册计划、单元分析、教学目标重难点、教学过程、板书设计、个性补案教学得失、教学反思。(共7项,每项3分)

  2、作业批改:统一笔墨、作业量适中、书写整洁规范、批改讲评及时、批阅讲评有记载、作文讲评、学生读书笔记周记。(共7项,每项3分)

  3、试卷:批阅及时认真、试卷讲评记载及质量分析。(共2项,每项3分)

  4、其他:教师读书笔记、校本学习笔记及与学生同考试、教学反思论文、听课笔记。(共4项,每项3分)

  每月评出优、良、一般。优(80分)良(60分)一般(40分)

  (二)课堂教学(30分,每分10元)

  1、常态课(5分)2、自荐课(10分)3、区竞赛课(15分)

  (三)教学创新(10分,每分20元)

  论文获国家、省、市、区奖分别加10、7、5、3分。

  竞赛、调考获区一、二、三名由学校分别奖励教师100元,80元、60元。

  每月学校都要根据学科质量研究专班记载的情况,对每位教师的教学工作进行量化评分,将评分与教师的绩效工资进行挂钩,与评先表模挂钩,激发每位教师的教学积极性。

三年级上册数学教学质量提高方案 篇2

  为落实全区“作风建设提升年”会议精神,按照牡丹区教育工作会议和牡丹区教育系统党风廉政暨作风建设工作会议安排部署,我校把20xx年作为“作风建设与质量提升工作推进年”。为保证推进年活动效果,切实转变作风,端正工作态度,提高师德修养,助推学校整体办学水平再提升,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积极贯彻教育方针;不忘初心,立德树人,立说立行,立行立改;增强“四个意识”(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定“四个自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做新时代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四有”好老师。

  二、工作目标

  1.制定作风建设实施方案,关注结果,抓好过程,做好督导与评价。

  2.落实学校管理常规环节,纠正工作中“庸懒散拖慢”不良现象,提高工作效率。

  3.正风肃纪,依法治校,依法从教,形成平安、高效、和谐、幸福教学环境和教育生态。

  4.树立质量意识,营造比学赶帮超氛围,争先创优,争当典型,塑造业务精湛、师德高尚教师队伍。

  5.总结作风建设经验,探索教育教学规律,形成环节工作模式,提高整体办学水平。

  三、工作措施

  1.对照作风建设要求,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查找自身问题,拉出负面清单,逐项整改。

  2.推进师德建设,加强政治学习,提高政治素质和水平,增强使命担当和责任意识,干事创业,争先进位。

  3.优化方案设计,改进工作方法,紧盯问题偏差,及时采取措施,减少风险外溢。

  4.细化任务分工,明确具体职责,加强过程督导,对待工作快落实、无差错、早完成。

  5.建立工作目标责任制,签订责任书,压紧压实工作担子,求真实效果,抓真实成绩,促质量提升。

  6.建立校级荣誉制度,针对作风建设和质量提升工作中涌现出的典型事迹、典型人物进行宣传表彰,形成风清气正、争先创优良好风气。

  四、督导评价

  1.按照谁布置谁督导、谁主管谁落实的原则,对具体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过程记录和效果评价。

  2.教务处负责教学教研工作状况督导评价,德育处负责班级工作状况督导评价,少先队负责纪律、卫生、做操情况督导评价。

  3.学校建立领导轮流值周查岗制,对辅导、上课、课后服务、安全等常规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如实记录,发现问题及时反馈,认真解决。

  4.每学期总结作风建设状况,教职工写出工作总结,对师德好、作风正、成绩优的人员进行表彰;对工作后进、办事拖拉、不求上进、不愿干事、不想担当的'人员进行约谈,对影响学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的相关人员进行追责问责。

  五、工作推进

  1.宣传启动阶段(2月——3月)

  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学习宣传牡丹区作风建设和牡丹区教育系统作风建设工作会议文件;召开学校作风建设与质量提升工作会议,开启“作风建设与质量提升工作推进年”。

  2.对照反思阶段(4月)

  全体校委会成员、任课教师、各班级班主任,要端正态度、提高认识、修身立德,对照文件标准找不足,结合自身工作查问题,通过批评和自我批评,建立负面清单,采取坚决措施,及时纠错改正。

  3.推进提升阶段(5月——11月)

  根据学校工作部署和上级工作安排,以教学为中心,以质量为目标,以落实为抓手,在学校管理、教师培养、学生成长等方面进行过程推进。

  学校对各项工作时效、推进过程、完成效果进行如实记录,督导评价,用事件和数据说话,全员量化。

  学校在工作推进过程中,发现负面问题要及时反馈,对正能量的人和事进行表扬激励,对思想转变慢、作风改观小、不推不动,推而不动的相关人员及时约谈。

  4.总结表彰阶段(12月)

  全体教师回顾一年来工作状况,写出工作总结。学校建立校级荣誉制度,对态度端正、积极主动、干事担当、工作认真、成绩突出的人员进行表彰奖励。

三年级上册数学教学质量提高方案 篇3

  一、指导思想

  引导学校增强质量意识,注重过程管理,激励争先进位,注重发展水平评价;面向全体学生,关注学生全面发展;顺应普通高中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加强学校内涵建设,促进学校可持续发展。

  二、评价体系

  普通高中教学质量评价以各校应届生高考成绩和中考成绩为评价依据。内容包含实现目标、发展水平、学科优胜、班级优胜和艺体特色五个部分。综合评价采取百分制量化评分,其中实现目标占50分、发展水平占25分、学科优胜占15分、班级优胜占5分、艺体特色占5分。

  (一)实现目标(50分)

  1.一般普通高中完成或超额完成预期三本目标(实际达一本线或二本线人数除计算在三本数内,另按达一本、二本线1人分别加计三本3人、2人),得50分;完成率超过60%(含60%),按实际完成率计算得分;实际完成率低于60%不得分。

  2.市示范高中分二本和三本及以上两段计分。完成或超额完成预期三本及以上目标,得15分;未完成预期三本及以上目标,按实际完成率乘以15计算得分。完成或超额完成预期二本及以上目标(超额完成一本任务,超额部分双倍计算二本人数),得35分;二本及以上目标完成率超过60%(含60%),按实际完成率乘以35计算得分;二本及以上目标实际完成率低于60%不得分。

  3.省示范高中分一本和三本及以上两段计分。完成或超额完成预期三本及以上目标,得10分;未完成预期三本及以上目标,按实际完成率乘以10计算得分。完成或超额完成预期一本目标,得40分;一本目标完成率超过60%(含60%),按实际完成率乘以40计算得分;一本目标实际完成率低于60%不得分。

  (二)发展水平(25分)

  发展水平评价相对提高比率。相对提高比率是指学校相对提高率与最优相对提高率之比。各校相对提高率是指该校当年应届生高考总分平均分与三年前高一入学总分平均分的比率。各校相对提高比率,是指该学校相对提高率与全县同层次学校中最优相对提高率之比。各校按照相对提高比率乘以25计算该项得分。

  (三)学科优胜(15分)

  学科优胜评价包含学科人均分比率评价和学科相对提高比率评价两个部分,其中人均分比率评价占40%、学科相对提高比率评价占60%。

  1.学科人均分比率。各校学科人均分比率,是指该学校高考学科(包含文科语文、数学、英语、综合和理科语文、数学、英语、综合共八个学科,下同)人均分与全县同层次学校中该学科最优人均分的比率。每个学科人均分比率评价得分等于该学科人均分比率。各校八个学科得分之和乘以15/8×40%为该项得分(8为八个学科最优得分之和,下同)。

  2.学科相对提高比率。各校学科相对提高比率,是指该学校高考学科相对提高率与全县同层次学校中该学科最优相对提高率的比率。学科相对提高率是指该校当年应届生高考学科人均分与三年前高一入学学科人均分(文综以政治、历史成绩计算,理综以物理、化学成绩计算)的比率。每个学科相对提高比率评价得分等于该学科相对提高比率,各校八个学科得分之和乘以15/8×60%为该项得分。

  (四)班级优胜(5分)

  优胜班级是指班级达线率(省示范高中班级计算一本达线率、市示范高中班级计算二本以上达线率、一般普通高中班级计算三本以上达线率)超过全县同类学校平均达线率的班级。各校优胜班级数与高三总班级数之比为该校优胜班级率。各校优胜班级率与全县同层次学校中最优优胜班级率之比为该校相对优胜班级比率。各校按照相对优胜班级比率乘以5计算该项得分。

  (五)艺体特色(5分)

  各校艺体考生相对报考录取比率,是指该学校艺体考生报考录取率与全县同层次学校中最高艺体报考录取率之比。各校按照相对报考录取比率乘以5计算该项得分。应届生艺体报考人数低于本校应届生5%或录取人数少于5人的不得分。

  加分项

  1.省示范高中一本达线率、市示范高中二本以上达线率、一般普通高中三本以上达线率超预期目标,每超一个百分点加0.1分,预期目标达线率超10个百分点以上(含10个),超出部分每个百分点加0.2分。

  2.省示范高中一本达线率、市示范高中二本以上达线率、一般普通高中三本以上达线率与上年度高考达线率相比,每提高1个百分点加1分。

  3.高考成绩进入全省前10名每生加5分;录取北大和清华每生加2分;省示范高中学生高考成绩进入全省前100名或全市前3名、市示范高中学生高考成绩进入全省前1000名、一般普通高中学生高考成绩进入全省前10000名,每生加1分。同一学生按最高得分计算,不重复计算加分。此项评价包含应历届学生。

  4.鼓励普通高中毕业生参加高职院校自主招生考试。通过高职院校自主招生,每录取1名学生加0.05分。

  三、奖惩办法

  (一)精神与物质奖励

  1.设立“普通高中教学质量综合奖”。对综合评价得分位居前三名的学校颁发奖牌,分别奖励30万元、20万元、10万元,其中10%奖给学校领导班子成员、教导处和教研处主要负责人。

  2. 设立“特别贡献奖”。根据加分项得分,对位居前三名的.学校颁发奖牌,分别奖励15万元、10万元、5万元。

  3.设立“争先进位奖”。根据综合评价得分,对本学年度比上年学度前移的学校颁发奖牌,每前进一个位次奖励5万元。

  4.设立“学科优胜奖”。根据学科优胜评价得分,分别对省示范高中类、市示范高中类和一般普通高中类位居全县第一名的学科教师通报表彰并给予奖励(语文、数学、英语学科奖5000元、综合学科1万元)。获得该项奖励的学校最优授课教师另行加奖(语文、数学、英语奖5000元,综合学科1万元)。

  5.设立“优胜班级奖”。根据班级达线率(计算方法同优胜班级),分别对省示范高中类、市示范高中类和一般普通高中类位居全县第一名的优胜班级的班主任和授课教师通报表彰,并奖励每班1万元,该班班主任另奖5000元。

  6.根据综合评价量化得分,对各公办普通高中进行物质奖励,发放奖金。具体计算方法是:每分师均奖金数=全县奖金总额(500万元减去前五项奖金额)÷各校得分与各校教师数乘积的总和;各校奖金数=学校得分×学校教师数×每分师均奖金数。

  (二)职称岗位奖励

  对综合评价得分位居前二名的学校,从系统空余岗位中,拿出适当岗位给予奖励。

  以上奖励均奖给学校有功人员,重点向一线教师倾斜,奖金不得平均分配。

  (三)责任追究

  对未实现目标且综合评价量化得分后二位的普通高中学校纳入重点管理。被纳入重点管理的学校,对学校领导班子成员、教导处和教研处主要负责人诫勉谈话,上述人员年度内不评优评先;连续两年仍被纳入重点管理的学校,上述人员年度内除不评优评先外,奖励性绩效工资不得超过全校平均数的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