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艺品设计加工承揽合同(精选3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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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艺品设计加工承揽合同(精选32篇)
工艺品设计加工承揽合同 篇1
委托方(甲方):_____________
承接方(乙方):_____________
第一条 甲方委托乙方承担_____________项目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专业设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第二条 乙方设计标准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在设计完成后,需经甲方书面确认,方可认为成果交付,如未得到甲方书面确认的,均不视为成果交付。
第三条 甲方向乙方交付的资料
第四条 乙方应向甲方交付的设计成果
第五条 设计费用及支付方法
5.1甲方应支付本合同项目的设计费为________元人民币(大写)。
5.2支付方法为:
签订本合同后,甲方应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给乙方本合同总价的20%首付款,即________元人民币(大写)。乙方在完成本项目设计并得到甲方书面签字确认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给乙方本合同80%的尾款,即________元人民币(大写)。
第六条双方责任
6.1 甲方责任
6.1.1 甲方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乙方提交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限负责。
6.2 乙方责任
6.2.1 乙方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内容、时间及份数向甲方交付设计文件。
6.2.2 乙方对设计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由于乙方设计错误造成损失,乙方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免收受损失部分的设计费,并根据损失程度向甲方偿付赔偿金,赔偿金最多与免收的设计费金额相等。
6.2.3 由于乙方自身原因,延误了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设计文件交付时间,每延误一天,应减收该项目应收设计费的百分之一。
6.2.4 合同生效后,乙方单方提出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双倍返还定金,还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赔偿甲方损失。
6.2.5 乙方不得向第三方扩散、转让甲方提交的图纸等技术经济资料。如发生以上情况,甲方有权索赔。
第七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作为附件,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双方如有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如双方无法解决,双方有权向甲方所在地法院起诉。
第八条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盖章签字后自 年 月日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 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
工艺品设计加工承揽合同 篇2
承揽方:__________________
定作方:__________________
定作方委托承揽方加工________________,经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加工成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加工成品质量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加工定作物品,需要封存样品的,应当由双方代表当面封签,并妥为保存,作为验收的依据)
第三条原材料的提供办法及规格,数量,质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用承揽方原料完成工作的,承揽方必须依照合同规定原材料,并接受定作方检验。承揽方隐瞒原材料的缺陷或者使用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原材料而影响定作物的质量时,定作方有权要求重作,修理,减少价款或退货。2,用定作方原材料完成工作的,合同应当明确规定原材料的消耗定额。定作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数量,质量,规格提供原材料。承揽方对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要按合同规定及时检验,不符合要求的,应立即通知定作方调换或补齐。承揽方对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不得擅自更换,对修理的物品不得偷换零部件。3,原材料等物品交(提)日期计算,参照第七条规定执行。)
第四条技术资料,图纸提供办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承揽方在依照定作方的要求进行工作期间,发现提供的图纸或技术要求不合理,应当及时通知定作方;定作方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回复,提出修改意见。承揽方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得到答复,有权停止工作,并及时通知定作方,因此造成的损失,由定作方赔偿。2,承揽方对于承揽的工作,如果定作方要求保密,应当严格遵守,未经定作方许可不得留存技术资料和复制品。3,定作方应当按规定日期提供技术资料,图纸等。)。
第五条价款或酬金: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价款或酬金,按照国家或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没有规定的由当事人双方商定。)
第六条验收标准和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按照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图纸和样品作为验收标准。2。定作方应当按合同规定的期限验收承揽方所完成的工作。验收前承揽方应当向定作方提交必需的技术资料和有关质量证明。对短期检验难以发现质量缺陷的定作物或项目,应当由双方协商,在合同中规定保证期限。保证期限内发生问题,除定作方使用或保管不当等原因而造成质量问题的以外,由承揽方负责修复或退换。3,当事人双方对承揽的定作物和项目质量在检验中发生争议时,可由法定质量监督检验机构提供检验证明。)
第七条交(提)货的时间和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交(提)定作物期限应当按照合同规定履行。任何一方要求提前或延期交(提)定作物,应当在事先与对方达成协议,并按协议执行。2,交(提)定作物日期的计算:承揽方自备运输工具送交定作物的,以定作方接收的戳记日期为准;委托运输部门运输的,以发运定作物时承运部门签发戳记日期为准;自提定作物的,以承揽方通知的提取日期为准,但承揽方在发出提取定作物的通知中,必须留给定作方以必要的途中时间;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的方法计算。)
第八条包装要求及费用负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运输办法及费用负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条结算方式及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条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如:1,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定作方可向承揽方交付定金。定金数额由双方协商确定。定作方不履行合同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承揽方不履行合同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2。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经当事人双方约定,定作方可向承揽方给付预付款。承揽方不履行合同的,除承担违约责任外,必须如数返还预付款。定作方不履行合同的,可以把预付款抵作违约金和赔偿金;有余款的可以请求返还。等等。)
第十二条承揽方的违约责任:
一,未按合同规定的质量交付定作物或完成工作,定作方同意利用的,应当按质论价;不同意利用的,应当负责修整或调换,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经过修整或调换后,仍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定作方有权拒收,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承揽方赔偿。
二,交付定作物或完成工作的数量少于合同规定,定作方仍然需要的,应当照数补齐,补交部分按逾期交付处理;少交部分定作方不再需要的,有权解除合同,因此造成的损失由承揽方赔偿。
三,未按合同规定包装定作物,需返修或重新包装的,应当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因此而支付的费用。定作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承揽方应当偿付定作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包装物的价值部分。因包装不符合同规定造成定作物毁损,灭失的,由承揽方赔偿损失。
四,逾期交付定作物,应当向定作方偿付违约金________元;(合同中无具体规定的,应当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付部分的价款总额计算,向定作方偿付违约金)以酬金计算的,每逾期一天,按逾期交付部分的酬金总额的千分之一偿付违约金。
未经定作方同意,提前交付定作物,定作方有权拒收。
五,不能交付定作物或不能完成工作的,应当偿付不能交付定作物或不能完成工作部分价款总值的_____%(10%——30%幅度)或酬金总额的'_____%(20%——60%幅度)违约金。
六,异地交付的定作物不符合合同规定,暂由定作方代保管时,应当偿付定作方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费。
七,实行代运或送货的定作物,错发到达地点或接收单位(人),除按合同规定负责运到指定地点或接收单位(人)外,并承担因此多付的运杂费和逾期交付定作物的责任。
八,由于保管不善致使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设备、包装物及其它物品毁损、灭失的、应当偿付定作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九,未按合同规定的办法和期限对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进行检验,或经检验发现原材料不符合要求而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通知定作方调换,补齐的,由承揽方对工作质量,数量承担责任。
十,擅自调换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或修理物的零部件,定作方有权拒收,承揽方应赔偿定作方因此造成的损失。如定作方要求重作或重新修理,应当按定作方要求办理,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
第十三条定作方的违约责任:
一,中途变更定作物的数量、规格、质量或设计等,应当赔偿承揽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二,中途废止合同,属承揽方提供原材料的,偿付承揽方的未履行部分价款总值的____%(10%——30%幅度)的违约金;不属承揽方提供原材料的,偿付承揽方以未履行部分酬金总额的__________%(20%——60%的幅度)违约金。
三,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向承揽方提供原材料、技术资料、包装物等或未完成必要的辅助工作和准备工作,承揽方有权解除合同,定作方应当赔偿承揽方因此而造成的损失;承揽方不要求解除合同的,除交付定作物的日期得以顺延外,定作方应当偿付承揽方停工待料的损失。
四,超过合同规定期限领取定作物的,除按本条第五款规定偿付违约金外,还应当承担承揽方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费。定作方超过领取期限六个月不领取定作物的,承揽方有权将定作物变卖,所得价款在扣除报酬、保管、保养费后,退还给定作方;变卖定作物所得少于报酬、保管、保养费时,定作方还应补偿不足部分;如定作物不能变卖,应当赔偿承揽方的损失。
五,超过合同规定日期付款,应当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承揽方偿付违约金;以酬金计算的,每逾期一天,按酬金总额的千分之一偿付违约金。
六,无故拒绝接收定作物,应当赔偿承揽方因此造成的损失及运输部门的罚款。
七,变更交付定作物地点或接收单位(人),承担因此而多支出的费用。
第十四条不可抗力:在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内,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定作物或原材料毁损、灭失的,承揽方在取得合法证明后,可免予承担违约责任,但应当采取积极措施,尽量减少损失,如在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以外发生的,不得免除责任;在定作方迟延接受或无故拒收期间发生的,定作方应当承担责任,并赔偿承揽方由此造成的损失。
第十五条纠纷的处理:加工承揽合同发生纠纷时,当事人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向合同管理机关申请调解,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自一九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即失效。本合同执行期间,双方不得随意变更和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定作方和承揽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份,交_______(如经签证或公证,则应送签证机关或公证机关)各留存一份。
定作方:____________________(盖章)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盖章)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揽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盖章)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盖章)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工艺品设计加工承揽合同 篇3
承 揽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定 作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定作方委托承揽方加工____________,经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加工成品
第二条 加工成品质量要求
第三条 原材料的提供办法及规格、数量、质量
1.(用承揽方原料完成工作的),承揽方必须依照合同规定选用原材料,并接受定作方检验。承揽方隐瞒原材料的缺陷或者用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原材料而影响定作质量时,定作方有权要求重作、修理、减少价款或退货。
2.(用定作方原材料完成工作的,应当明确规定原材料的消耗定额)。定作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数量、质量、规格提供原材料,承揽方对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要按合同规定及时检验,不符合要求的,应立即通知定作方调换或补齐。承揽方对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不得擅自更换,对修理的物品不得偷换零部件。
3.交(提)原材料等物品日期计算,参照第七条规定执行。
第四条 技术资料、图纸提供办法
1.承揽方在依照定作方的要求进行工作期间,发现提供的图纸或技术要求不合理,应当及时通知定作方;定作方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回复,提出修改意见。承揽方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得到答复,有权停止工作,并及时通知定作方,因此造成的损失,由定作方赔偿。
2.承揽方对于承揽的工作,如果定作方要求保密,应当严格遵守,未经定作方许可不得留存技术资料的复制品。
3.定作方应当按规定日期提供技术资料、图纸等。
第五条 价款或酬金
价款或酬金,按照国家或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没有规定的由当事人双方商定。
第六条 验收标准和方法
1.按照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图纸和样品作为验收标准。
2.定作方应当按合同规定的期限验收承揽方所完成的工作。验收前承揽方应当向定作方提交必需的技术资料和有关质量证明。对短期检验难以发现质量缺陷的定作物或项目,应当由双方协商,在合同中规定保证期限。保证期限内发生问题,除定作方使用、保管不当等原因而造成质量问题的以外,由承揽方负责修复或退换。
承揽方:日期:
定作方:日期:
工艺品设计加工承揽合同 篇4
订立合同双方:
承揽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木具厂 以下简称甲方
定作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百货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为乙方加工柜台,货架,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 加工成品
品名规格(长,宽,高cm)单位数量备注
玻璃柜台
塑料台面柜台
玻璃台面柜台
棉布货架
大百货电器货架
小百货货架
第二条 加工成品质量要求:
一,材种:柜台,货架一律采用水曲柳.
二,用材尺寸:按图纸所标尺寸做.
三,严格掌握木制品的木材干燥程度,榫缝、肩角结构必须严密,坚固、表面必须平整光滑,木材无形变,翘曲,拨缝,松榫;塑料面要求平直,整齐,四周不得有翘起,脱胶现象;玻璃位置以图纸标示为准,保证方正,平直,安装方便.
四,甲方按乙方质量要求和图纸,先做规格样品,由县物价局核定价格后,双方代表当面封存样品,作为验收的依据.
第三条 原材料由甲方提供.
第四条 图纸由乙方于一九八五年二月一日前送交甲方.甲方在依照乙方的要求进行工作期间,发现提供的图纸不合理,应当及时通知乙方;乙方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回复,提出修改意见.甲方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得到答复,有权停止工作,并通知乙方.因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赔偿.
第五条 工程价款:按核定价格单计算款25000元.
第六条 验收标准和方法:本加工成品全部完工后,甲方通知乙方到厂验收,乙方接到通知三天内必须到厂验收.验收标准以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图纸和样品为标准,数量以合同规定为标准.双方在检验中发生争议时,由县物价局提供检验证明.
第七条 交货的时间和地点:一九八五年六月十日至六月二十五日全部交货.任何一方如要求提前或延期交(提)货,必须在事先与对方达成协议,并按协议执行.交货地点在乙方百货大楼,由百货公司供销科收货,验收合格,办理交接手续.
第八条 包装要求及费用负担:由甲方负责包装,以定作物不受损坏为准;每件包装费均按4元计算,共计980元,全部费用由乙方负担.
第九条 运输办法及费用负担:由甲方负责运输,每件运输费用均按2元计算,共计490元,全部费用由乙方负担.运输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
第十条 本合同签字之日,乙方向甲方给付预付款 ________ 元(大写 ________ 元).甲方不履行合同时,除承担违约责任外,必须如数返还预付款.乙方不履行合同的,把预付款抵作违约金和赔偿金,有余款的应返还.
第十一条 结算方式及期限:乙方收到全部定作物,验收合格后,即办理移交手续,据以结帐,并在收货后十五天内通过银行付款.
第十二条 甲方的违约责任
一,甲方如未按合同规定的质量交付定作物,乙方同意利用的,应当按质论价;不同意利用的,甲方应当负责修理或调换,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经过修整或调换后,仍不符合合同规定的,乙方有权拒收,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赔偿.
二,甲方交付定作物的数量少于合同规定的,乙方仍然需要的,甲方应当照数补齐,补交部分按逾期交付处理;乙方不再需要的,有权解除合同,因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赔偿.
三,因甲方包装不善造成定作物毁损的,由甲方赔偿损失.
四,甲方逾期交付定作物的,应当向乙方偿付违约金,每逾期一天,按逾期交付部分的价款总额的千分之一偿付违约金.
五,甲方不能交付定作物的,应向乙方偿付不能交付定作物部分价款总值20%的违约金.
六,由甲方负责送货的,如运输中造成定作物损坏,甲方应当负责修理,达到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否则乙方有权拒收.
第十三条 乙方的违约责任
一,乙方如中途变更定作物的数量、规格、质量或设计等,应当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二,乙方如中途废止合同,应偿付甲方未履行部分定作物价款总值30%的违约金.
三,乙方如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图纸和其他技术资料,除交付定作物的日期得以顺延外,乙方应当偿付甲方因停工待料的损失.
四,乙方如超过合同规定日期付款,应当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甲方偿付违约金.
五,乙方如无故拒绝接收定作物,应当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六,乙方如变更交付定作物的地点,应承担因此而多支出的费用.
第十四条 不可抗力:在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内,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定作物或原材料毁损、灭失的,甲方在经有关部门证明后,可免予承担违约责任.但甲方应当采取积极措施,尽量减少损失,如不可抗力的损失是在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以外生的,不得免除甲方责任;在乙方迟延接受或无故拒收期间发生的,乙方应当承担责任,并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第十五条 本合同发生纠纷时,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向办理本合同公证的公证机关申请调解,或向合同管理机关申请调解,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于 ________ 年 ________ 月 ________ 日经公证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即失效.
本合同一式 ________ 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县公证处,县物价局,县建设银行各存一份.
甲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盖章)
代表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艺品设计加工承揽合同 篇5
加工承揽合同
定作人: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__
承揽人:________签订时间:____年__月__日
第一条承揽项目、数量、报酬及支付期限
1、计量单位
2、数量
3、工作量(工时)
4、报酬
5、交付期限
6、单价
7、总金额┃
第二条技术标准、质量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承揽人对质量负责的期限及条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定作人提供技术资料、图纸等的时间、办法及保密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承揽人使用的材料由________人提供。材料的检验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定作人(是/否)允许承揽项目中的主要工作由第三人来完成。可以交由第三人完成的工作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工作成果检验标准、方法和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条结算方法及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定作人在____年____月____日前交定金(大写)________元。
第十条定作人解除承揽合同应及时书面通知承揽人。
第十一条定作人未向承揽人支付报酬或者材料费的,承揽人(是/否)可以留置工作成果。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其他约定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定作人:承揽人: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工艺品设计加工承揽合同 篇6
定作方:(甲方)
承揽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互惠、互利、合作的原则,达成以下合同条款:
第一条项目名称:车间排风工程
第二条施工地点:
第三条合同范围:风机安装;风机线路敷设;风机电气控制箱安装。
第四条工程预算:(略)
详情可参考公司网站信息,或来电咨询。
第五条合同总价款:元;人民币大写:元。
第六条场地要求:甲方须向乙方提供能够施工所须的场地、三相电等便利条件,并派员现场进行协调帮助。
第七条验收标准和方法:
(一)按照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图纸作为验收标准。
(二)乙方施工完毕后通知甲方,甲方应在次日内对产品进行验收,逾期视为甲方自动放弃权利并视为验收合格,如有问题,甲方自负责任。
(三)甲方如不能在乙方指定时限内前来验收,应及时通知乙方,另定日期。但甲方应承认工序或工程的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相关费用。
第八条工程期限:25天。(因甲方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应延长同等天数)
第九条付款方式:合同一经签订,甲方即应付合同总价款的50%作为定金给乙方;乙方在设备材料到场后,甲方再付合同总价款的30%给乙方,工程验收合格后,甲方一次付清合同总价款给乙方。
第十条乙方的违约责任:
(一)未按合同规定的质量交付定作物或完成工作,甲方同意利用的.,应当按质论价;不同意利用的,应当负责修整或调换,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经过修整或调换后,仍不符合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赔偿。
(二)逾期交付定作物,每逾期一天,按逾期交付部分的酬金总额的千分之一偿付违约金。
第十一条甲方的违约责任:
(一)中途变更定作物的数量、规格、质量或设计等,应当赔偿乙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二)超过合同规定日期付款,应当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乙方偿付违约金;以酬金计算的,每逾期一天,按酬金总额的千分之一偿付违约金。
(三)变更交付定作物地点或接收单位(人),承担因此而多支出的费用。
第十二条不可抗力:在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内,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定作物或原材料毁损、灭失的,乙方在取得合法证明后,可免予承担违约责任,但应当采取积极措施,尽量减少损失,如在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以外发生的,不得免除责任;在甲方迟延接受或无故拒收期间发生的,甲方应当承担责任,并赔偿乙方由此造成的损失。
第十三条纠纷的处理:加工承揽合同发生纠纷时,当事人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向合同管理机关申请调解,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自甲方预付(定金)款到帐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即失效。本合同执行期间,双方不得随意变更和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方和乙方各执一份;各留存一份。
补充条款: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代表人:代表人: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工艺品设计加工承揽合同 篇7
甲方:(定做方)
乙方(承揽方)附加身份证复印件
加工,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达成合同条款如下:
一、甲方权利和义务
1、合同签定后,甲方为乙方免费提供产品样本图案。天然彩沙、镀金线及专用工具,乙方自购。如在本厂购买材料,由于乙方个人原因,不能继续做画,为保证本厂产品质量,材料不退。
2、甲方对乙方产品负责回收并以现金支付加工费(550元/m2),拒收任何原因的半成品和不合格产品。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通过考察同意后,自愿购买材料。如产品质量问题,乙方自己负责。
2、乙方需按甲方提供的样本、限本人制作,如私自组织人员加工,技术转让,需经厂方同意方可进行,否则按违约处理。
二、违约条款
1、甲方违背合同第一条(2款)时以(550元/m2)的`1倍支付乙方违约金。
2、乙方外购材料掺杂使假,私自技术转让时,按每平方米550元的1倍支付甲方违约金。
四、本合同有效期xx月,20xx年xx月xx日起至20xx年xx月xx日止。
本合同期瞒后,乙方申请,甲方有权依据生产定单续签或终止合同。
五、本合同一式两份,并有验收标准为合同附件,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
20xx年xx月xx日
供方(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邮码: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
需方(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邮码: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
一、品名、规格、数量、价格、交提货日期
二、质量标准、验收方法及地点:
三、原材料来源及互利方法:
四、交(收)货方法、地点及运杂费负担:
五、货款结算时间及方法:
六、包装要求及包装物回收办法、费用负担:
七、经济责任:
八、其他:
九、供需双方由于不可抗力的灾害和确非一方本身造成的原因而不能履行合同时,经双方协商由合同鉴证机关查实证明,可免予承担经济责任。
十、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任何一方不得擅自修改或终止,如需修改或终止时,应经双方协商同意,另立协议方可有效,并报双方业务主管部门备案。
十一、本合同在有效期内任何一方违约,双方都有权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向合同仲裁机关提出书面申诉,要求调解、仲裁处理。
十二、本合同正本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副本____份,送双方业务主管部门、银行各一份,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二份。
十三、本合同有效期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供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需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艺品设计加工承揽合同 篇8
附:加工承揽合同样本
加工承揽合同
订立合同双方:
承揽方:××县木具厂
以下简称甲方
定作方:××县百货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为乙方加工柜台,货架,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 加工成品
┌──────────┬───────────┬───┬───┬───┐
│品
名│ 规格(长,宽,高cm)│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
│玻璃柜台
│130X40X 90
│ 件 │ 120 │
│
├──────────┼───────────┼───┼───┼───┤
│塑料台面柜台
│180X100X95
│ 件 │ 10 │其中不│
│
│
│
│
│带抽屉│
├──────────┼───────────┼───┼───┼───┤
│玻璃台面柜台
│180X100X95
│ 件 │ 20 │
│
├──────────┼───────────┼───┼───┼───┤
│棉布货架
│180 X40X200
│ 件 │ 10 │
│
├──────────┼───────────┼───┼───┼───┤
│大百货电器货架
│180X80X 200
│ 件 │ 5 │
│
├──────────┼───────────┼───┼───┼───┤
│小百货货架
│180X50X 200
│ 件 │ 80 │
│
└──────────┴───────────┴───┴───┴───┘
第二条 加工成品质量要求:
一,材种:柜台,货架一律采用水曲柳.
二,用材尺寸:按图纸所标尺寸做.
三,严格掌握木制品的木材干燥程度,榫缝、肩角结构必须严密,坚固、表面必须平整光滑,木材无形变,翘曲,拨缝,松榫;塑料面要求平直,整齐,四周不得有翘起,脱胶现象;玻璃位置以图纸标示为准,保证方正,平直,安装方便.
四,甲方按乙方质量要求和图纸,先做规格样品,由县物价局核定价格后,双方代表当面封存样品,作为验收的依据.
第三条 原材料由甲方提供.
第四条 图纸由乙方于一九八五年二月一日前送交甲方.甲方在依照乙方的要求进行工作期间,发现提供的图纸不合理,应当及时通知乙方;乙方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回复,提出修改意见.甲方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得到答复,有权停止工作,并通知乙方.因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赔偿.
第五条 工程价款:按核定价格单计算款25000元.
第六条 验收标准和方法:本加工成品全部完工后,甲方通知乙方到厂验收,乙方接到通知三天内必须到厂验收.验收标准以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图纸和样品为标准,数量以合同规定为标准.双方在检验中发生争议时,由县物价局提供检验证明.
第七条 交货的时间和地点:一九八五年六月十日至六月二十五日全部交货.任何一方如要求提前或延期交(提)货,必须在事先与对方达成协议,并按协议执行.交货地点在乙方百货大楼,由百货公司供销科收货,验收合格,办理交接手续.
第八条 包装要求及费用负担:由甲方负责包装,以定作物不受损坏为准;每件包装费均按4元计算,共计980元,全部费用由乙方负担.
第九条 运输办法及费用负担:由甲方负责运输,每件运输费用均按2元计算,共计490元,全部费用由乙方负担.运输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
第十条 本合同签字之日,乙方向甲方给付预付款20000元(贰万元).甲方不履行合同时,除承担违约责任外,必须如数返还预付款.乙方不履行合同的,把预付款抵作违约金和赔偿金,有余款的应返还.
第十一条 结算方式及期限:乙方收到全部定作物,验收合格后,即办理移交手续,据以结帐,并在收货后十五天内通过银行付款.
第十二条 甲方的违约责任
一,甲方如未按合同规定的质量交付定作物,乙方同意利用的,应当按质论价;不同意利用的,甲方应当负责修理或调换,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经过修整或调换后,仍不符合合同规定的,乙方有权拒收,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赔偿.
二,甲方交付定作物的数量少于合同规定的,乙方仍然需要的,甲方应当照数补齐,补交部分按逾期交付处理;乙方不再需要的,有权解除合同,因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赔偿.
三,因甲方包装不善造成定作物毁损的,由甲方赔偿损失.
四,甲方逾期交付定作物的,应当向乙方偿付违约金,每逾期一天,按逾期交付部分的价款总额的千分之一偿付违约金.
五,甲方不能交付定作物的,应向乙方偿付不能交付定作物部分价款总值20%的违约金.
六,由甲方负责送货的,如运输中造成定作物损坏,甲方应当负责修理,达到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否则乙方有权拒收.
第十三条 乙方的违约责任
一,乙方如中途变更定作物的数量、规格、质量或设计等,应当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二,乙方如中途废止合同,应偿付甲方未履行部分定作物价款总值30%的违约金.
三,乙方如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图纸和其他技术资料,除交付定作物的日期得以顺延外,乙方应当偿付甲方因停工待料的损失.
四,乙方如超过合同规定日期付款,应当比照中国人*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甲方偿付违约金.
五,乙方如无故拒绝接收定作物,应当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六,乙方如变更交付定作物的地点,应承担因此而多支出的费用.
第十四条 不可抗力:在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内,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定作物或原材料毁损、灭失的,甲方在经有关部门证明后,可免予承担违约责任.但甲方应当采取积极措施,尽量减少损失,如不可抗力的损失是在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以外生的,不得免除甲方责任;在乙方迟延接受或无故拒收期间发生的,乙方应当承担责任,并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第十五条 本合同发生纠纷时,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向办理本合同公证的公证机关申请调解,或向合同管理机关申请调解,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于一九八五年一月二十五日经公证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即失效.
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县公证处,县物价局,县建设银行各存一份.
甲方:××县木具厂(盖章)
代表人:黄*新(签名)
地址:七都镇
电话:66.8971
开户银行:××县支行七都镇营业所
账户:
乙方:××县百货公司
代表人:王新法
地址:城关中山街5号
电话:33.7347
开户银行:××县支行
账户:
一九八五年一月二十五日
工艺品设计加工承揽合同 篇9
定作人: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__
承揽人:________签订时间:____年__月__日
第一条承揽项目、数量、报酬及支付期限
1、计量单位
2、数量
3、工作量(工时)
4、报酬
5、交付期限
6、单价
7、总金额┃
第二条技术标准、质量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承揽人对质量负责的期限及条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定作人提供技术资料、图纸等的时间、办法及保密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承揽人使用的材料由________人提供。材料的检验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定作人(是/否)允许承揽项目中的主要工作由第三人来完成。可以交由第三人完成的'工作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工作成果检验标准、方法和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条结算方法及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定作人在____年____月____日前交定金(大写)________元。
第十条定作人解除承揽合同应及时书面通知承揽人。
第十一条定作人未向承揽人支付报酬或者材料费的,承揽人(是/否)可以留置工作成果。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其他约定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定作人:承揽人: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工艺品设计加工承揽合同 篇10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为携手合作,促进发展,满足利益,明确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法律之相关规定,本着诚实信用,互惠互利原则,结合双方实际,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合同,以求共同恪守:
第一条:甲方委托乙方生产加工制作________________模具。
第二条:质量标准和要求、验收方法(标准)及地点:
1、质量标准和要求:模具生产的质量标准按甲方的质量要求执行。
(1)乙方必须按甲方提供的模具技术要求设计、制造模具。
(2)合格模具定义:
①模具必须符合经甲方确认后的模具结构图;
②模具必须生产出符合甲方提供的正式零件图纸要求;
③模具寿命必须符合本合同第六条之规定。
2、验收方法(标准):
①按甲方的图纸和技术要求执行。
②模具结构必须符合模具结构图纸。
3、验收地点:在甲方指定地点________________进行。每次验收必须有双方签署的验收报告,如验收不合格,必须在验收报告上注明下次验收期限。
第三条:原材料来源
1、原材料来源:模具制造生产所需的材料由乙方承担。乙方必须保证按甲方提供的技术要求采购原材料,以确保产品质量的稳定性,若乙方偷工减料或以次充好,甲方可单方面终止合同
第四条:交(收)货方法、地点及运杂费负担:
1、交货方法及验收:本合同模具在乙方按甲方提供的图纸技术要求进行试模、送样,并经双方确认签板后视为模具验收合格。
2、交货地点:甲方指定场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交货时间:乙方模具生产自付款之日起______天前交付本合同模具。否则,乙方必须承担延期交货给甲方造成的损失(每迟交1日,罚款200元)。如是甲方原因造成不能如期交货的,经甲方书面形式确认后,交付时间可以按延误时间顺延。
4、运杂费用承担:由乙方送货到甲方指定地点,运费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本合同模具总金额为_______万元,共_______套模具。
货款结算时间及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
付款方式:签订合同预付_______%,试模合格交付使用_______个月内付_______%。
第六条:技术资料提供及保管:
1、甲方负责提供本合同约定的模具的图纸、技术要求及有关标准。
2、涉及到资料中技术秘密的保管和有关约定按双方签署的`《技术秘密协议》执行。
第七条:质量异议/违约责任:
1、对于乙方供应的产品如存在质量问题,甲方必须以书面的形式将质量事故状况通知乙方,并对乙方供应的产品进行妥善保管;乙方在接到甲方书面通知24小时内出具解决方案并赶甲方现场进行处理。
2、如甲方未按上款要求向乙方提出异议,则视为乙方供应之产品为合格品;如乙方未按上款要求保证进行售后服务,则视为接受甲方的处理意见。
3、其他涉及到产品质量问题的处理按双方签订的供方产品质量技术协议执行。
第八条:其他:
1、本合同约定的模具自甲方支付定金开始,所有权为甲方所有。
2、双方签订的技术协议、甲方提供的技术图纸资料、乙方物料清单以及经后生产合作过程中的文件资料为本合同的附件。
3、在本合同约定模具项目交货时,乙方必须交还甲方在合同签定以及履行过程中交付的文件技术资料,具体的资料给还按双方签定的《技术保密协议》中第9条规定及本合同第四条第1款(3)规定执行。
4、本合同约定模具项目的变更按双方签署的《模具委托加工制造合作意向书》中“工程变更条款”执行。
5、涉及到非公平竞争性约定按《模具委托加工制造合作意向书》第11条规定执行。
6、本合同委托项目,乙方不得转发包给第三者,否则,甲方将取消其供应商资格,如因此引发了甲方损失,甲方将依法追究乙方相关责任。
第九条:双方由于不可抗力的灾害和确非一方本身造成的原因而不能履行合同时,经双方协商并由___________市经济合同鉴定机关查实证明,可免予承担民事责任。
第十条:合同生效、附件
2、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双方盖章签字之后生效。
3、任何一方不得擅自修改或终止,如需修改或终止时,应经双方协商同意,另立协议方可有效。本合同权利不可转让。
4、本合同附件资料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本合同在有效期内任何一方违约,双方都有权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由双方进行协商调解。协商未果的,均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第十二条: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工艺品设计加工承揽合同 篇11
加工承揽合同(2)
附:加工承揽合同样本
订立合同双方:
承揽方: 木具厂 以下简称甲方
定作方: 百货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为乙方加工柜台,货架,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 加工成品
第二条 加工成品质量要求:
一,材种:柜台,货架一律采用水曲柳.
二,用材尺寸:按图纸所标尺寸做.
三,严格掌握木制品的木材干燥程度,榫缝、肩角结构必须严密,坚固、表面必须平整光滑,木材无形变,翘曲,拨缝,松榫;塑料面要求平直,整齐,四周不得有翘起,脱胶现象;玻璃位置以图纸标示为准,保证方正,平直,安装方便.
四,甲方按乙方质量要求和图纸,先做规格样品,由县物价局核定价格后,双方代表当面封存样品,作为验收的依据.
第三条 原材料由甲方提供.
第四条 图纸由乙方于一九八五年二月一日前送交甲方.甲方在依照乙方的要求进行工作期间,发现提供的图纸不合理,应当及时通知乙方;乙方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回复,提出修改意见.甲方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得到答复,有权停止工作,并通知乙方.因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赔偿.
第五条 工程价款:按核定价格单计算款25000元.
第六条 验收标准和方法:本加工成品全部完工后,甲方通知乙方到厂验收,乙方接到通知三天内必须到厂验收.验收标准以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图纸和样品为标准,数量以合同规定为标准.双方在检验中发生争议时,由县物价局提供检验证明.
第七条 交货的时间和地点:一九八五年六月十日至六月二十五日全部交货.任何一方如要求提前或延期交(提)货,必须在事先与对方达成协议,并按协议执行.交货地点在乙方百货大楼,由百货公司供销科收货,验收合格,办理交接手续.
第八条 包装要求及费用负担:由甲方负责包装,以定作物不受损坏为准;每件包装费均按4元计算,共计980元,全部费用由乙方负担.
第九条 运输办法及费用负担:由甲方负责运输,每件运输费用均按2元计算,共计490元,全部费用由乙方负担.运输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
第十条 本合同签字之日,乙方向甲方给付预付款 元(大写 元).甲方不履行合同时,除承担违约责任外,必须如数返还预付款.乙方不履行合同的,把预付款抵作违约金和赔偿金,有余款的应返还.
第十一条 结算方式及期限:乙方收到全部定作物,验收合格后,即办理移交手续,据以结帐,并在收货后十五天内通过银行付款.
第十二条 甲方的违约责任
一,甲方如未按合同规定的质量交付定作物,乙方同意利用的,应当按质论价;不同意利用的,甲方应当负责修理或调换,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经过修整或调换后,仍不符合合同规定的,乙方有权拒收,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赔偿.
二,甲方交付定作物的数量少于合同规定的,乙方仍然需要的,甲方应当照数补齐,补交部分按逾期交付处理;乙方不再需要的,有权解除合同,因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赔偿.
三,因甲方包装不善造成定作物毁损的,由甲方赔偿损失.
四,甲方逾期交付定作物的,应当向乙方偿付违约金,每逾期一天,按逾期交付部分的价款总额的千分之一偿付违约金.
五,甲方不能交付定作物的,应向乙方偿付不能交付定作物部分价款总值20%的违约金.
六,由甲方负责送货的,如运输中造成定作物损坏,甲方应当负责修理,达到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否则乙方有权拒收.
第十三条 乙方的违约责任
一,乙方如中途变更定作物的数量、规格、质量或设计等,应当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二,乙方如中途废止合同,应偿付甲方未履行部分定作物价款总值30%的违约金.
三,乙方如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图纸和其他技术资料,除交付定作物的日期得以顺延外,乙方应当偿付甲方因停工待料的损失.
四,乙方如超过合同规定日期付款,应当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甲方偿付违约金.
五,乙方如无故拒绝接收定作物,应当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六,乙方如变更交付定作物的地点,应承担因此而多支出的费用.
第十四条 不可抗力:在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内,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定作物或原材料毁损、灭失的,甲方在经有关部门证明后,可免予承担违约责任.但甲方应当采取积极措施,尽量减少损失,如不可抗力的损失是在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以外生的,不得免除甲方责任;在乙方迟延接受或无故拒收期间发生的,乙方应当承担责任,并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第十五条 本合同发生纠纷时,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向办理本合同公证的公证机关申请调解,或向合同管理机关申请调解,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经公证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即失效.
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县公证处,县物价局,县建设银行各存一份.
甲方: (盖章)
代表人:
地址:
电话:
开户银行:
帐号:
乙方:
代表人:
地址:
电话:
开户银行:
帐号:
年 月 日
工艺品设计加工承揽合同 篇12
甲方:(定作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营业执照证号:
乙方:(承揽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营业执照证号:
合同编号:合同签订地:
乙方是为甲方加工_____________所需零部件的生产厂家,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友好合作的原则,为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特订立本合同。
一、本合同所指加工行为是:
甲方向乙方下达加工订单,由乙方按照甲方提供之加工图纸、技术指标、质量标准、验收标准及其它约定条件,加工产品并送货至甲方指定地点,经甲方验收合格后,甲方支付加工费给乙方的行为。
二、本合同所指加工之零部件见下表:
甲方企业物料代码:___产品品名:___规格:___单位:___单价___备注:___
1、根据生产实际情况,增加上表以外的同类型零部件加工,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
2、本合同所指加工之零部件以下简称“加工零部件”
三、加工零部件的技术标准(包括质量要求):
甲方企业物料代码:___产品品名:___规格:___技术标准或要求:___备注:___
四、加工零部件价格及加工费的确定:
1、乙方对加工零部件的价格进行报价,并根据双方达成一致后的《报价核算表》确认,该价格从确认之日起生效。在市场价格变动或其他原因导致需要调整价格时,双方需按照指定程序重新确认,之前所确认的价格仍然有效。
2、为确保甲乙双方长期有效的合作关系,乙方提供给甲方的加工零部件必须最具市场竞争力。如乙方销售与加工零部件类似的产品给其它客户,则乙方必须保证加工零部件与这些类似产品相比价格最低;在其它厂家能以比乙方更低的价格提供相同质量的加工零部件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将价格调整到与其它厂家相同或更低。
3、加工费计算方法:
(1)针对甲方提供的原材料和零部件,乙方应按照核定的加工零部件价格扣除甲方提供的原材料和零部件费用,剩余部分作为乙方的加工费用。
(2)由甲方提供原材料、零部件的,乙方必须按照甲方规定的程序到甲方指定仓库办理领料手续,领取物料并按照甲方规定之原材料、零部件损耗标准进行加工,造成甲方原材料、零部件损失的。
五、加工订货:
1、甲方向乙方下达订单,乙方接受:
(1)甲方以传真或电脑下单(下同)的形式向乙方发出《委外加工生产通知单》订货,乙方确认订单的具体要求后回传,该订单作为甲方向乙方订货的依据。
(2)在进行订货的电话通知时,要求订购的货物价值或者甲方提供给乙方加工的材料价值必须限制在5000元以下。为了确保订单信息的准确性和可追溯性,甲方必须填写《电话订货记录》作为原始记录凭证,以记录电话订货或更改订单的过程。
2、因甲方的生产计划变动,要求更改订货时,乙方接受:
(1)根据甲方的需求,对于加工订单进行调整或取消原有委外加工生产通知单,重新发出新的委外加工生产通知单。乙方收到通知后,确认后进行回传。
(2)电话通知更改。但更改的货值必须在5000元人民币以下。
3、如甲方通知取消订单:
(1)订货当天通知取消的,订单取消。
(2)在一段货物交付期限内(非订单日期),如果甲方通知取消订单,乙方应立即停止生产,并向甲方准确报告已经生产的数量。经过确认后,如果该数量在乙方的生产能力范围内,甲方负责安排使用这些已生产的加工零部件,并协助乙方消化为该订单所需的正常备料。
4、乙方需领用甲方提供的原材料、零部件,于订单下达之日,凭甲方订单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定办理领料手续。
六、加工零部件的包装、运输与交货:
1、加工零部件的包装,按甲方企业技术规定执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包装物标识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如某加工零部件没有甲方的企业技术规定则按国家有关规定或采用适宜运输与保证质量的包装。
4、乙方必须依照合同及订单的要求将加工零部件送至甲方指定仓库,运输和装卸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送货时必须保证包装完好,标识清晰,规格统一,并在送货单上注明甲方提供的物料编码、名称规格、数量、单位以及生产厂的合格证。
5、甲方收到乙方的加工零部件时,经检验合格开具合格检验报告后,开具《收料单》。
6、甲方负责乙方要求回收的加工零部件包装物的保护并统一地点存放。乙方应在七(7)天内将加工零部件的包装物运走,否则,对包装物的任何问题甲方不负责。
七、双方就合同产品所需模具,约定如下:
1、图纸的设计与提供:乙方进行图纸的设计开发,图纸及技术资料需经甲方确认,费用由乙方承担。
2、模具的制造及其费用承担:由乙方承担;
3、模具的验收及其标准:由甲方或甲方确认的图纸及零件检验标准确定。
4、模具的使用、维修、保养及费用承担:由乙方承担;
5、模具的知识产权:甲方所有;
6、模具的所有权:甲方所有。
八、知识产权保护
1、根据双方达成的《知识产权保护协议》约定,若存在需要许可的情况,则还需就许可事项签署《知识产权使用许可合同》。
九、产品技术、质量标准与控制
1、合同生效后,甲方有责任向乙方提供与合同相关的图纸、检验标准以及下列文件和资料:。
2、产品质量控制:
(1)乙方在获得甲方提供的相关资料和首样后,要按照甲方的要求制作样品。待样品通过甲方的检验合格后,方可开始进行小批量生产。只有经过甲方的检测合格确认后,小批量产品的质量才能达到标准,然后方可进入批量生产阶段。
(3)甲方原则上每年一次派具内审资格人员对乙方的质保体系进行检查评审,并出具由甲方管理者代表签发的审厂报告,乙方有责任按照质保体系要求配合甲方进行工厂审查,并对甲方提出的不合格项目及时进行整改。
(4)乙方同意将加工零部件之主要原材料及关键零配件供应商名单及价格之详细书面资料送甲方备案,乙方更改零配件及其供应商前必须经甲方书面确认并报甲方备案。乙方已通过3C认证的产品品种,零部件不得更改。
(5)通常情况下,乙方可以在甲方所推荐的供应商范围内进行选择,也可以选择符合甲方质量要求的其他供应商。然而,在选择其他供应商之前,乙方需要向甲方提供足够数量的该供应商生产的关键零配件样品以供检验。只有当这些样品经过甲方的检测合格,并且经过书面确认和封样后,乙方才可以进行采购并投入生产。
3、质量整改
(1)同一型号的加工零部件,乙方若连续出现二次不合格,甲方可发出整改通知书,并可应乙方要求,派出技术检验人员予以帮助,但其费用由乙方支出,经整改仍不合格的,甲方有权终止与乙方之间的合同履行。
4、产品技术、质量与控制,不合格品与产品质量事故的处理适用双方签订的《质量保证协议书》。
十、加工费的结算
1、加工费的结算方式为:每月二十五日前结清截止上月二十五日检验合格的加工零部件的加工费用。同时,从加工费中扣除一部分金额作为质量保证金。乙方根据余额开具发票,并且甲方通过三个月的承兑汇票方式支付加工费。若乙方要求将支付方式改为现金支付,则乙方需付给甲方不低于月息0.28%的贴息费用。
2、质量保证金于双方终止业务来往的年内结清。第一年结算_______%,第二年结算________%,第三年结算____________%。
十一、验收方法
1、根据合同约定,自物料入库之日起的七个工作日内,甲方应完成验收工作。验收标准与手段将根据本合同第三条的规定、行业通行标准或国家标准进行执行。如双方在质量问题上产生争议,则将按照甲方所在地质量监督检查机关的检测结果作为最终判定依据。
十二、对加工零部件提出异议的时间和办法
1、甲方在验收过程中,如发现加工零部件的品种、型号、规格、花色和质量不符合约定,应妥善保存并在___天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书面异议中,应详细说明合同编号、运单编号、车辆或船只信息、发货和到货日期;以及不符合规定的加工零部件的名称、型号、规格、花色、标记、牌号、批号、合格证书号或质量保证书号、数量、包装、检验方法和检验情况;同时提出对不符合规定的加工零部件的处理建议。在付款期限内,甲方有权拒绝支付不符合合同规定部分的货款。
2、乙方在接到需方书面异议后,应在___________天内负责处理,否则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3、加工零部件在用于甲方生产的过程中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应对此负全部责任,甲方负责协助。乙方应负责退、换。由此引起所涉及之加工费无法按时付款的,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但由此造成甲方不能生产或延误的。
4、加工零部件出现售后质量问题的,由甲方将存在问题的产品提交甲方所在地质量监督检查机关检测,报告确认属乙方责任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十三、乙方违约责任:
1、乙方不能按时、按质、按量交货的,根据不同情况进行处理,具体如下:
(1)因质量问题批次检验不合格退货的,扣罚当批货值的5%,但不低于500元,在甲方通知乙方后,乙方做出返工、挑选、重新生产或其它手段在原订单要求的交货期内重新提交合格之加工零部件;
(2)因质量问题批次检验不合格让步接收的,扣除当批货值的10%;
(3)因批次或零星不合格(料废)造成停工、返工或全检的,按未能按期按量交货造成停工处理,按50元/工时累计扣罚,物料损失由乙方负责;
(4)未能按期、按量交货或不合格造成计划调整的,扣罚违约金3000元/次;
(5)未能按期、按量交货或不合格造成出货延误,批次或零星不合格(料废)造成出货延误的,扣罚违约金5000元/次,损失另计;
(6)故意将不合格的加工零部件混放在合格品中,或明知是不合格品却冒充合格品的,扣罚_________0元以上的违约金,情节严重的除罚款外取消供应商资格;
(7)未经确认,私自更换、更改原材料、零部件规格型号或供应厂家,扣罚_________0元以上的违约金,情节严重的除罚款外取消供应商资格;
(8)送货实物数量或重量不足,扣除欠货价值10~100倍的违约金;
2、乙方所交的加工零部件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除按以上进行扣罚,乙方还必须负责包换或包修,并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乙方不能修理或者不能调换的按不能交货处理。
3、乙方因加工零部件的包装不符合合同规定,乙方必须返修或重新包装的,乙方应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支付的费用。甲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乙方应当偿付甲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包装物的价值部分。
4、乙方提前交货的、多交的和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加工零部件,甲方在代保管期内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等费用以及非因甲方保管不善而发生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5、乙方提前交货的,甲方接货后,仍可按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付款;合同规定自提的,甲方可拒绝提货。乙方逾期交货的,乙方应在发货前与甲方协商的,甲方仍需要的,乙方应照数补交,并负逾期交货责任;甲方不再需要的,应当在接到乙方通知后15天内通知乙方,并自动解除乙方未按时完成部份的订购计划。如果乙方提前交货,甲方在接货后仍需按照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付款。但如果合同规定需要自提货物,甲方有权拒绝提货。若乙方延迟交货,乙方应及时与甲方协商,如果甲方仍需要延迟交货的货物,乙方必须按时补交,并承担延迟交货的责任。然而,如果甲方不再需要延迟交货的货物,甲方应在收到乙方通知后的15天内向乙方发出通知,并自动解除未按时完成的部分订单计划。
6、加工零部件错发到货地点或接货人的,乙方除负责应运交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外,还应承担甲方因此多支付的一切实际费用和逾期交货的违约金,并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
十四、甲方的违约责任
1、如果甲方未能按时付款,甲方应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乙方支付逾期付款的利息。
2、如果乙方无正当理由拒绝接货的,应当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乙方如错填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应当承担甲方因此所受的损失。
十五、合同的变更、解除:
1、合同期内,甲乙任何一方经协商一致均可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如有《_____》第94条规定的解除合同条件的情况出现,均可解除合同。
2、乙方连续或累计二个月未能按时交货的,或生产的合同产品发生重大质量事故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3、合同因任何原因而解除,乙方应在30天内将甲方所有为履行本合同而提供乙方使用的物品和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模具、_____标识、技术资料、供应商名单等,归还甲方。
十六、不可抗力
1、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在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以后。
十七、其他
1、按本合同规定应该偿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保管保养费和各种经济损失,应当在明确责任后十天内,按银行规定的结算办法付清,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扣发加工零部件或其他货物来充抵。
2、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保留两份,乙方保留一份。经双方签字并加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有效期从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或在合同完全履行或其他解除事由发生时终止。
3、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4、双方签订的《质量保证协议》、《业务交往若干事项备忘录》、《知识产权保护协议》为本合同的附件。
十八、其他需约定事项:
1、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乙方:
授权代表:授权代表:
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日
工艺品设计加工承揽合同 篇13
答辩人: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被答辩人: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答辩人与被答辩人之间的承揽合同纠纷一案,日前答辩人已向上海_____委员会提起_____申请,贵会已予以立案受理。现被答辩人向贵会提出对_____协议效力及_____管辖异议,对此,答辩人特作如下答辩:
一、在双方签署的《定作物合同》第十六条中约定:“如经协商仍不能达成一致,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可向上海市_____委员会提起_____。”虽然该约定上海市_____委员会与上海_____委员会有一字之差,但是能够确定就是指上海_____委员会。
二、尽管上海市的区域内有二家_____机构,但是属于上海市的`_____机构仅此一家,另一_____机构中国国际经济贸易_____委员会上海分会,顾名思义不属上海市,他只是中国国际经济贸易_____委员会派出机构,不属上海市。
根据最高院关于适用解释第三条规定,“_____协议约定的_____机构名称不准确,但能够确定具体的_____机构的,应当认定选定了_____机构”。因此,虽然双方约定是上海市_____委员会,名称不够准确,但无可争议就是上海_____委员会,应当认定选定了_____机构。该_____协议有效,上海_____委员会具有管辖权。
受理本案符合法律规定,被答辩人提出管辖权异议于法相悖,恳请贵委依法作出决定予以驳回。
此致
上海_____委员会
答辩人:____________
特别授权代理人:____________
工艺品设计加工承揽合同 篇14
定作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揽方: (以上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本着长期合作共赢的精神,现就甲方委托乙方加工定作 产品一事,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一致达成本加工承揽合同条款如下:
第一部分 合法交易资格确认
一、甲乙双方应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始终拥有履行本合同规定的商业交易能力,并根据本合同相关条款承担由于此种能力丧失而承担的法律责任。
二、在本合同生效之前,甲方须向乙方提供以下文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1、 营业执照。
2、 国税、地税登记证。
3、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4、 授权经办人的签名样式证明书。
5、 加工产品商标注册证或国家商标局受理商标申请通知书。
三、在本合同生效之前,乙方须向甲方提供以下文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1、 营业执照。
2、 国税、地税登记证。
3、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委托经代理人身份证。
第二部分 合同内容
第一条:合同条款术语定义
1、“合同”指本加工承揽合同,包含本合同项下的附件。
2、“合同附件”指经双方协商并订立的,附属于本加工承揽合同的一种有效文件。
3、“合同生效”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经过授权的经办人签章和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合同或合同附件方能生效。
4、“甲方专用材料”指除了丙丁烷、煤油、甲醇等通用材料外,专门用于生产甲方产品所需的原材料,如纸箱、纸盒、商标贴,专用的化工原料等。
第二条:合同附件与合同出现不一致时处理准则
本合同未尽事宜以及相关具体规定由每次订单作出规定或由双方另行协商并订立相关协议书,作为合同附件,如果合同附件与合同出现不一致时,则以合同附件为准。
第三条:加工产品在合同期内,甲方委托乙方加工产品数量如下:
订单中另行确认;
第四条:原材料的提供及损耗
1、委托加工产品所需的原材料,由甲方提供全部,或者提供部分原材料和乙方提供的部分原材料组成,甲乙双方生产前进行书面确认,并明确原材料的定额损耗,以《报价单》形式达成,并按此价格结算。
2、乙方有义务减少储存、输送、生产过程中的损耗,对甲方提供的原材料须将损耗率控制在《报价单》中所规定的指标范围内,超过部分由乙方自担费用补足差额部分或按原材料当期价值赔偿给甲方。未经甲方特别授权,乙方不得自行处理节余的原材料,并须妥善保管及交由甲方处理。
第五条:生产工艺技术文件的提供
1、甲方自带的或经乙方技术部协助完成的生产工艺技术文件,必须先经过乙方进行的生产工艺技术评审,并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乙方依照甲方的要求进行生产期间,发现生产工艺技术要求不合理,应当及时通知甲方;甲方应当在1个工作日内回复,提出修改意见。乙方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得到答复,有权停止工作,并及时通知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赔偿。
第六条:质量要求及验收标准
1、乙方按照约定的国家标准或企业标准及技术规范的要求,提供合格的产品,严格委托加工产品的详细名称、规格、数量、价格、交期等内容均在每次《委托加工产品按ISO9001标准和双方确认的技术规范与要求进行生产。
2、甲方需在检测确认后,向乙方提供作为有代表性的可视同交货品质的签封标准样品,乙方所交付的合同标的物品质,必须达到或高于封样样品的品质。
3、甲乙双方提供的原材料,均需经过乙方的验收合格,方可进入生产,按照原材料的验收标准或甲乙双方签字确认的封样,进行验收。
4、甲方提供的自备原材料验收,如果不符合甲方的验收标准,乙方验收时没有发现,在生产中使用,因此带来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5、双方对承揽的加工产品在检验中发生争议时,可由法定质量监督检验机构提供检验证明,质量认定以该机构的检验结果为准,如果检验合格,检验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七条:交货期与延期处罚
1、甲方与乙方首先需要确定加工产品的生产工艺技术文件,并双方签字盖章。
2、甲方与乙方需要确定原材料、成品的验收标准。
3、甲方与乙方需要确定材料损耗的计算方法和标准。
4、甲方自己提供的原材料需运入到乙方仓库。
5、甲方需将预付款汇入乙方帐户。
6、在确定上述1x5条后,作为本次订单交期的开始日期,每次订单的具体交期,在《委托加工产品订单》中由双方确认。
7、每次订单的实际交货数量与《委托加工产品订单》中订单要求数量,允许有一定的偏差,具体偏差数量的确定在《委托加工产品订单》中明确。
8、因乙方的原因造成延期交付订单产品的。每延期一天,向甲方支付该《委托加工产品订单》总金额的3‰作为违约金。延期超过 15 天,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第八条:结算方式
1、甲乙双方确定认可《委托加工产品订单》后,甲方签字盖章后传到乙方后,需立即支付《委托加工产品订单》中不含甲方提供材料的总金额 30 %为预付款。乙方在收到款后的情况之下,安排组织生产。
2、有需要乙方代为采购甲方专用原材料的,甲方还需要将材料款、制版费用等相关款项全部汇到乙方帐户,乙方收到款后安排组织生产。
3、甲方每次提货,需要付清所提货的全部货款,预付款只有在最后一次提货时,作为货款使用。
第九条:加工产品验收及赔付
甲方根据双方确定的质量检验标准和封样进行,如果不合格,甲方提供不良品样品及相关报告,经乙方认可后,甲方有权退回。甲方退回不满足技术规范和要求的不合格产品,并要求退款和赔偿甲方支付的检验、测试、运输等费用,或者要求乙方根据甲方的书面要求立即对这些产品进行补足数量、更换或退回整批产品,乙方承担由此而产生的材料、人工等相关损失。
第十条:验收交货地点及运输:
1、验收交货地点: 乙方厂区内,甲方自提。
2、经甲方确认运输费的情况之下,乙方可以代办运输。
第十一条:逾期提货
1、乙方完成订单产品生产后,根据《委托加工产品订单》中甲方的提货时间,乙方可帮甲方保管产品10天,甲方须在此期间提完货物,超过即为逾期提货,出现逾期提货情况,乙方将向甲方收取违约金,以甲方逾期提货产品的`总金额加上乙方代购材料库存总额计算,每逾期一天,按总额的3‰偿付违约金。甲方超过3个月未提货的,且双方未达成处理协议的,乙方视为甲方放弃该订单产品的所有权,乙方有权处理该批产品,收回乙方应有权益。
2、甲方如逾期提货,但根据《委托加工产品订单》中甲方的提货时间,10天以内将订单产品和乙方库存的代购材料款全部付清,甲方不需偿付违约金,但需要支付仓储费,每逾期一天,按总额的0.5‰支付。甲方超过6个月未提货的,且双方未达成处理协议的,乙方视为甲方放弃该订单产品的所有权,乙方有权处理该批产品,收回乙方应有权益。
第十二条:保密制度:
1、甲乙双方都应遵守保密制度,双方协商的所有内容不得向第三方透露。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留存、复制相关技术资料。
2、乙方不能主动向甲方的客户及其他客户提供甲方在乙方加工订货和业务联系的资料,否则,乙方应赔付甲方违约金五万元。
第十三条、不可抗力的解决:
在合同履行期内,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加工产品及原材料毁灭、损失的,乙方经有关部门证明后,可免除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四条、解决纠纷方式:
双方本着长期友好合作、互惠互利精神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有权向双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第十五条、借款与馈赠:
1.乙方工作人员私自从甲方借款、借贷,包括产品及材料的调用等,没有得到乙方书面盖章文件同意的,均属乙方工作人员的个人行为,与乙方无关,乙方均不认可,甲方不得借故拒绝履行合同义务。
2、乙方要求甲方不得向乙方工作人员馈赠和回扣,否则甲方甘愿接受乙方对其处以五万元至五十万元罚款。
第十六条:合同生效
1、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或其授权人签字与加盖甲乙双方公司公章后生效。
2、本合同有效期为自双方签字之日起为期一年。(生效日以双方最后签字的日期计算)。在本合同期满2(两)个月内,任何一方未通知另一方终止或修订合同,则本合同有效期顺延一年。
3、本合同执行期间,双方不得随意变更和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4、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第十七:合同附件清单:
1、报价单
2、委托加工产品订单
3、委托加工产品询价单
甲方:地址: 法人代表: 委托代理人: 电话: 邮政编码:
工艺品设计加工承揽合同 篇15
甲方:
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法规的规定,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就公司产品设计加工事项,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信守执行:
一、 制作内容与要求:
订购 项
具体内容:上海汉沃展示设计有限公司为 的设计与制作,详见报价单及图纸。
二、甲方在图纸与报价单上签字后,乙方按照图纸与报价单上所列内容生产的产品经甲方验收合格后视为合格品。若验收不合格,则甲方有权不予接受或退货并要求全数退款,因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三、甲方中途变更定作物的数量、规格、质量或设计要求等,应当赔偿乙方因此造成的损失。但征得乙方同意除外。
四、主材材料由乙方负责解决,辅材、工艺细则、电路方案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确定。
五、乙方在合约签字生效后,负责在 月 日前完成产品设计与制作。交货地点,收货人由甲方指定。
六、制作费结算方法:
1、双方协定的价格为 人民币,甲方在设计制作开始前,须支付预付款计 50% 人民币_ __。甲方在安装结束后的七日以内应安排专门人员验收,甲方在验收合格并收到正规增值税发票后向乙方结清制作余款合计 _ 整人民币。因甲方原因在验收合格后规定的付款期限内逾期未结清费用的,甲方应当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乙方偿付违约金。设计制作费以(现金,支票、汇款)形式汇入乙方帐户。
2、甲方如不履行合同,预付款即抵作违约金,无故拖欠余款,我司有权安排专人要回。
3、乙方如不履行合同,则须双倍返还甲方预付款抵作违约金。如乙方逾期交货的,甲方有权拒付相应货款,每逾期一日,应按照逾期交付部分货款金额的千分之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4、合同价格包含乙方将产品运送至甲方指定交货地点,并交付给甲方指定收货人之前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成本及利润、税金、包装费、运输费、保险费)及后续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保修、技术服务)。
七、纠纷的处理:
甲方和乙方因合同而发生纠纷时,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经双方同意可向仲裁机关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本合同自 年 月 日起有效,有效期为一年。本合同执行期间,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和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参照经济合同法及设计加工承揽合同条例等法律执行。双方也可就未尽事宜进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八、质量的保证:
乙方对已制作的产品实行质量跟踪保证。具体为——电器保质半年,其他保质一年。(注:除人为以外) 本合同正式一式二份,甲方与乙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甲方代表签名: 乙方代表签名: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日期: 日期:
工艺品设计加工承揽合同 篇16
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加工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给付报酬的合同。承揽合同一般来说包括加工合同、定作合同、修理合同、复制合同、测试合同和检验合同等。其中的定作合同是承揽人用自己的设备、技术、材料和劳力,应定作人的特殊要求制作成品,定作人接受成品并支付报酬的合同。定作合同与买卖合同经常被混淆。
一、买卖合同与承揽合同的区分标准。
法律之所以区分各种有名合同,并在实体法和诉讼法中针对各类合同作出不同的法律规定,原因在于立法者对各种契约关系中的利益关注程度不同。首先,从实体法即《_____》的规定来看,虽然二者具有相似性,但定作合同还是有着与买卖合同的显著区别:比如_____规定定作人对承揽人的工作有监督、检查权,定作人有单方改变定作方案的权利,有单方要求承揽人停止加工行为的权利,承揽方未经许可不得留存技术资料和复制品等。法律赋予定作人如此诸多的权利,也就是让定作人控制整个加工过程,反过来也就是说,只有定作人控制整个加工过程的`合同,法律才确认其为承揽合同。从合同当事人的角度来解释也就是说,只有在定作人有控制生产人生产过程、而相关商品生产人也同意定作人对自己的生产过程进行必要控制时,双方才称得上达成了“加工承揽”的合意。在现实中,即便有的合同作了诸如“留置权”的约定,但如果该合同中没有定作方控制生产过程的意思表示,或者该合同明确排斥定作方对生产方的必要控制,则不论双方在合同中如何约定留置权,都不能认定双方签定的合同是承揽合同。 其次,从诉讼程序法来看。最高法在关于民事诉讼法的适用解释中,明确将承揽合同的加工地作为承揽合同的履行地以及诉讼管辖地,做如此规定,是为了达到最大限度的查明案件真相的目的,即通过诉讼管辖权的制度构建,使法院最大可能的接近案件主要事实的发生地,以方便办案。这说明司法机关关注的也是承揽合同的加工过程,审查的重点也是加工过程中双方当事人权利义务的行使和履行。从这一方面来看,说明法院系统亦认为注重加工过程约定的合同才是承揽合同,反过来解释就是,不注重加工过程而只注重标的物交付和转让的合同的应当是买卖合同。
由此可见,二者的区别关键在于:在承揽合同中,定作人注重的是对生产过程的控制和监督;如果一个合同规定了定作人对生产过程的必要的控制权,而且这些控制权显然属于该合同的重要部分,则该合同应属于承揽合同,反之则属于买卖合同。
二、其他具体区别:
1、买卖合同以转移所有权为目的,出卖人的主要义务是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承揽合同以完成一定工作为目的,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只是承揽人完成工作后的一项附随义务。
2、在买卖合同中,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所指向的对象都是一定的物;在承揽合同中,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所指向的对象主要是一定的行为。
3、买卖合同的标的物是双方约定的出卖人应交付的物;承揽合同中的标的物只能是承揽人严格按照定作人的要求而完成的工作成果。
4、买卖合同的标的物可以是种类物,也可以是特定物;承揽合同的标的物是一种工作成果,这种工作成果是特定物,如有着特定的尺寸和功能。
5、承揽合同的定作人在工作成果未完成之前,随时可以解除合同;而买卖合同的当事人并无此权利。
6、买卖合同中当事人可以约定自合同成立起标的物意外灭失的风险,可由买受人承担,也可以由出卖人承担。承揽合同中在工作完成前,只能由承揽人自己承担工作物意外灭失的风险。 因此,实务中最重要的是审查该合同有无意在强调标的物的接受人对生产进行控制的内容。比如审查合同有没有约定标的物接受人享有材料选材或者生产过程的监督检查权、是不是享有单方设计变更权或终止定作权。这些约定不一定全部具备,但是必须能显示出定作人对生产过程的必要控制,如果没有体现对生产过程的控制,应认定为买卖合同。反之则认定为承揽合同。
工艺品设计加工承揽合同 篇17
承揽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邮码: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定作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邮码: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定作方委托承揽方加工____________,经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加工成品
第二条加工成品质量要求
第三条原材料的提供办法及规格、数量、质量
1.(用承揽方原料完成工作的),承揽方必须依照合同规定选用原材料,并接受定作方检验。承揽方隐瞒原材料的缺陷或者用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原材料而影响定作质量时,定作方有权要求重作、修理、减少价款或退货。
2.(用定作方原材料完成工作的,应当明确规定原材料的消耗定额)。定作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数量、质量、规格提供原材料,承揽方对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要按合同规定及时检验,不符合要求的,应立即通知定作方调换或补齐。承揽方对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不得擅自更换,对修理的物品不得偷换零部件。
3.交(提)原材料等物品日期计算,参照第七条规定执行。
第四条技术资料、图纸提供办法
1.承揽方在依照定作方的要求进行工作期间,发现提供的图纸或技术要求不合理,应当及时通知定作方;定作方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回复,提出修改意见。承揽方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得到答复,有权停止工作,并及时通知定作方,因此造成的损失,由定作方赔偿。
2.承揽方对于承揽的工作,如果定作方要求保密,应当严格遵守,未经定作方许可不得留存技术资料的复制品。
3.定作方应当按规定日期提供技术资料、图纸等。
第五条价款或酬金
价款或酬金,按照国家或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没有规定的由当事人双方商定。
第六条验收标准和方法
1.按照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图纸和样品作为验收标准。
2.定作方应当按合同规定的期限验收承揽方所完成的工作。验收前承揽方应当向定作方提交必需的技术资料和有关质量证明。对短期检验难以发现质量缺陷的定作物或项目,应当由双方协商,在合同中规定保证期限。保证期限内发生问题,除定作方使用、保管不当等原因而造成质量问题的以外,由承揽方负责修复或退换。
3.当事人双方对承揽的定作物和项目质量在检验中发生争议时,可由法定质量监督检验机构提供检验证明。
第七条交货的时间和地点
1.交(提)定作物期限应当按照合同规定履行。任何一方要求提前或延期交(提)定作物,应当在事先与对方达成协议,并按协议执行。
2.交(提)定作物日期计算:承揽方自备运输工具送交定作物的以定作方接收的戳记日期为准;委托运输部门运输的,以发运定作物时承运部门签发戳记日期为准;自提定作物的,以承揽方通知的`提取日期为准,但承揽方在发出提取定作物通知中,必须留给定作方以必要的途中时间;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的方法计算。
第八条包装要求及费用负担
第九条运输办法及费用负担
第十条结算方式及期限
第十一条其他约定
第十二条承揽方的违约责任
一、未按合同规定的质量交付定作物或完成工作,定作方同意利用的,应当按质论价,酌减酬金或价款;不同意利用的,应当负责修整或调换,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经过修整或调换后,仍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定作方有权拒收,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承揽方赔偿。
二、交付定作物或完成工作的数量少于合同规定,定作方仍然需要的,应当照数补齐,补交部分按逾期交付处理;少交、迟交部分定作方不再需要的,承揽方应赔偿定作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三、未按合同规包装定作物,需返修或重新包装的,应当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因此而支付的费用。定作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承揽方应当偿付定作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包装物的价值部分。因包装不符合同规定造成定作物毁损、灭失的,由承揽方赔偿损失。
四、逾期交付定作物(包括返修、更换、补交等),应当向定作方偿付违约金____元;(合同中无具体规定的,应当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付部分的价款总额计算,向定作方偿付违约金)以酬金计算的,每逾期一天,按逾期交付部分的酬金总额的千分之一偿付违约金。
未经定作方同意,提前交付定作物,定作方有权拒收。
五、不能交付定作物或不能完成工作的,应当偿付不能交付定作物或不能完成工作部分价款总值的____%(10%~30%)或酬金总额的____%(20%~60%)的违约金。
六、异地交付的定作物不符合合同规定,暂由定作方代保管时,应当偿付定作方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费。
七、实行代运或送货的定作物,错发到达地点或接收单位(人),除按合同规定负责运到指定地点或接收单位(人)外,并承担因此多付的运杂费和逾期交付定作物的责任。
八、由于保管不善致使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设备、包装物及其他物品毁损、灭失的,应当偿付定作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九、未按合同规定的办法和期限对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进行检验,或经检验发现原材料不符合要求而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通知定作方调换、补齐的,由承揽方对工作质量、数量承担责任。
十、擅自调换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或修理物的零部件,定作方有权拒收,承揽方应赔偿定作方因此造成的损失。如定作方要求重作或重新修理,应当按定作方要求办理,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
第十三条定作方的违约责任
一、中途变更定作物的数量、规格、质量或设计等,应当赔偿承揽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二、中途废止合同,属承揽方提供原村料的,偿付承揽方的未履行部分价款总值的____%(10%~30%幅度)的违约金;不属承揽方提供原材料的,偿付承揽方以未履行部分酬金总额的____%(20%~60%的幅度)违约金。
三、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向承揽方提供原材料、技术资料、包装物等或未完成必要的辅助工作和准备工作,承揽方有权解除合同,定作方应当赔偿承揽方因此而造成的损失;承揽方不要求解除合同的,除交付定作物的日期得以顺延外,定作方应当偿付承揽方停工待料的损失。
四、超过合同规定期限领取定作物的,除按本条第五款规定偿付违约金外,还应当承担承揽方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费。定作方超过领取期限6个月不领取定作物的,承揽方有权将定作物变卖,所得价款在扣除报酬、保管、保养费后,退还给定作方;变卖定作物所得少于报酬、保管、保养费时,定作方还应补偿不足部分;如定作物不能变卖,应当赔偿承揽方的损失。
五、超过合同规定日期付款,应当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承揽方偿付违约金;以酬金计算的,每逾期一天,按酬金总额的千分之一偿付违约金。
六、无故拒绝接收定作物,应当赔偿承揽方因此造成的损失及运输部门的罚款。
七、变更交付定作物地点或接收单位(人),承担因此而多支出的费用。
第十四条不可抗力
在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内,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定作物或原材料毁损、灭失的,承揽方在取得合法证明后,可免予承担违约责任,在定作方迟延接受或无故拒收期间发生的,定作方应当承担责任,并赔偿承揽方由此造成的损失。
第十五条纠纷的处理
加工承揽合同发生纠纷时,当事人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 )项处理:
1.向仲裁机关申请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即失效,本合同执行期间,双方不得随意变更和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定作方和承揽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份,交____________(如经鉴证或公证,则应送鉴证机关或公证机关)各留存一份。
定作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承揽方: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艺品设计加工承揽合同 篇18
甲方(定作方):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统一社会信用代码: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揽方):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统一社会信用代码:________________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以及其他相关法律规定,就甲方向乙方采购相关等小商品事宜约定如下:
一、采购产品情况
1、品名________________规格________________数量________________单价________________;
2、品名________________规格________________数量________________单价________________;
3、品名________________规格________________数量________________单价________________;
总金额(含税价):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元整(小写¥)。
二、样品约定时间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乙方负责按甲方要求制作
样品,经甲方确认后的样品将作为乙方最终交货的标准。
三、交货时间、地点及运费
合同生效时甲方应当支付%预付款到乙方账户,确认本协议第一条中各品名的尺码数量后天内交货(具体数量由双方以书面传真或者电子邮件方式确认),运费由承担。
四、质量要求及技术标准
按照甲乙双方事先确认的样品为标准,货物主要技术指标按国家或行业标准。
五、验收方法、标准和期限
以甲乙双方确认的样品为准,如甲方发现货物的品种、面料、数量、颜色、规格与装箱单不符,应在收到货物后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经乙方核实后,尽快做出相应的处理。若乙方交付的货物不符合本合同标准,乙方应当负责更换或者退货,因此产生的所有费用应当由乙方承担。
六、包装要求及费用负担
乙方按其企业或行业标准提供包装,费用由乙方承担。
七、结算方式和期限
合同生效且收到乙方发票后日内甲方支付总价款%作为预付款,计人民币_________元整(小写¥),双方约定汇款方式为甲方电汇,乙方收款账户为:
收款人:____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
最终结算金额以实际定作、双方签字确认的'数量和金额为准,自甲方验收合格之日起日内,甲方一次性支付其余货款。
八、违约责任
1、合同生效后合同一方单方解除合同的,合同另一方有权要求违约一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作为违约金。
2、因甲方的原因造成乙方不能按约定时间制作样品的,不能按时交货的,由甲方承担责任。
3、若乙方提交的样品和甲方定作的小商品存在较大差异,甲方有权拒绝付款。
九、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调或者调解不成的,双方当事人同意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合同未尽之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
工艺品设计加工承揽合同 篇19
定作方:
法定代表人: 职务:
地址:
承揽方:
法定代表人: 职务:
地址:
因定作方需要向其客户 供应本合同所列货物,因此委托承揽方加工,经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二条 质量要求
第三条 原材料的提供
1、 由定作方提供;
2、 由承揽方提供;
3、如承揽方认为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不合格,应在收到原材料后 天内提出书面异议,并协商解决办法,如承揽方没有在该期限内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原材料合格。
第四条 原材料的损耗比例
1、承揽方在加工过程中的原材料损耗不得超过 %;
2、若原材料损耗超过 %,则超过部分,承揽方应按照定作方购买原材料的价格,对定作方全额进行赔偿。
第五条 剩余原材料的处理
1、加工完成后,承揽方应将剩余原材料返还给定作方;
2、若定作方提出继续加工的要求,则需按本合同确定价格,向承揽方支付额外的加工报酬。
第六条 技术资料,图纸
1、定作方应当在 年 月 日之前将技术资料,图纸等提供给承揽方;
2、上述技术资料、图纸是鉴定货物是否符合质量要求的标准之一。
第七条 价款支付方式
1、承揽方应在定作方付款前开具相应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给定作方;
2、定作方在收到货物并检验合格后 天内支付 %货款;若定作方客户在 年 月 日
第八条 货物的交付
1、交货地点:承揽方应在 年 月 日前,将货物运输至定作方指定地点进行交货;
2、运费承担:由承揽方承担货物的运输费用;
3、指定时间:定作方应于 年 月 日之前将交货地点和收货人告知承揽方。
第九条 货物的检验
1、按照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图纸和样品作为检验标准;
2、验货时间和地点为 ;
3、货物质量不合格,如果可以在交货期内返修完毕,则由承揽方返修;如果不能在交货期内返修完毕,则承揽方应承担质量不合格的相应违约责任;
4、如双方无法就货物的质量异议达成一致意见,可由双方共同指定质量检验机构进行检验,如有一方不配合指定检验机构,则视为同意对方的质量异议。
第十条 定作方的违约责任
1、定作方可以中途解除合同或取消部分加工数量,但应向承揽方偿付取消加工数量部分加工款 %的补偿金,承揽方应归还未加工部分原材料;
2、定作方逾期付款的,应根据逾期时间,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利息向承揽方支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第十一条 承揽方的违约责任
1、承揽方逾期交货的,每逾期一天,应向定作方支付全部价款的 %的违约金;
2、承揽方逾期交货超过 天,定作方有权解除本合同;若定作方解除本合同,则承揽方应返还定作方已付价款,按定作方采购价格向定作方全额补偿原材料价款,并向定作方支付全部加工价款的 %的违约金;
3、若加工货物的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定作方可以向承揽方退回不合格货物,承揽方应按定作方采购价格向定作方全额补偿不合格部分货物的原材料价款,向定作方全额返还不合格部分货物加工价款,并支付不合格部分货物加工价款的 %的违约金;
4、若货物的质量不符合约定,定作方客户向定作方索赔、扣除货款或者解除合同,导致定作方损失的,不论定作方是否在货物异议期内提出异议,承揽方都应向定作方补偿该损失;
5、若承揽方逾期交货,导致定作方应定作方客户的要求而改变运输方式的,则运输方式改变之后的运费由承揽方承担。
第十二条 不可抗力
在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内,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定作物或原材料毁损、灭失的,承揽方在取得合法证明后,可免予承担违约责任,但应当采取积极措施,尽量减少损失,如在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以外发生的,不得免除责任。
第十三条 其他事项
1、加工承揽合同发生纠纷时,当事人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向定作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2、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如有未尽事宜,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内容和本合同如有冲突,以补充协议为准;
3、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4、本合同附件和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定作方(盖章):_________ 承揽方(盖章):______ ___
传真: 传真: Email: Email: 电话: 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工艺品设计加工承揽合同 篇20
委托方:签订地点:
承接方:深圳XX公司订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依照《_____》、《加工承揽合同条例》、《广告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
第一条:广告承揽要求。
1、项目(制作):________
2、广告及活动内容及有关证件的名称、编号:________
3、发布地点或形式:________
4、颜色:________
5、规格或材料:________
6、刊播次数、起止日期及时间:________
第二条:费用及支付方法
1、费用
本次活动总金额为________。(大写________元整)
2、结算方式和期限:________
第三条:验收方式及时间:____________
第四条:违约责任
1、委托方中途废止合同,向承揽方偿付未履行部分广告费10%的违约金;逾期支付广告费用,每逾期一天,按所欠款项的1%偿付违约金。
2、承揽方不能完成合同规定的工作,向委托方偿付未履行部分广告费10%的违约金;不能按期履行合同义务的,每逾期一天,按所欠款项的1%偿付违约金。
3、其他违约责任,按《加工承揽合同条例》执行。
第五条:纠纷解决方式
发生合同纠纷,双方协商不成,按下列第(2)项规定办理。
1、向地经济合同_____机关申请_____;
2、向连云港市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六条:双方商定的其他事项:
第七条:附则
本合同有效期自____年____月____日生效至____年____月____日终止。
委托方:连云港XX公司承揽方:
单位名称:(盖章)单位名称:(盖章)
地址:地址: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电话:电话:
日期: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
工艺品设计加工承揽合同 篇21
合同编号:
定作人:
承揽人: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第一条 加工物
加工物名称 规格型号 计量单位 数量 报酬
单价 金额
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
第二条 承揽人提供的材料
材料名称 商标 规格型号 生产厂家 计量单位 数量 质量 材料费
单价 金额
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
第三条 定作人对承揽人提供的材料的检验标准、方法、时间及提出异议期限: 。
第四条 定作人提供技术资料、图纸样品、工艺要求等的时间、办法及保密要求 。
第五条 承揽人发现定作人提供的图纸、技术要求不合理的,应在 日内向定作人提出书面异议。定作人应在收到书面异议后的 日内答复。
第六条 定作人(是/否)第三人完成定作物的主要工作;可以交由第三人完成的工作是: 。
第七条 定作人协助承揽人的事项与要求: 。
第八条 定作物的技术标准、质量要求: 。
第九条 定作物的包装要求及费用负担: 。
第十条 定作物的交付方式、期限及地点: 。
第十一条 定作物的验收、方法、期限及地点: 。
第十二条 承揽人对定作物质量负责的期限及条件: 。
第十三条 定作人应在 年 月 日前向承揽人交付定金(大写) 。
第十四条 结算方式及期限: 。
第十五条 定作人未向承揽人支付报酬的,承揽人(是/否)可以留置定作物。
第十六条 本合同解除的条件:
(一)定作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应及时书面通知承揽人并承担由此给承揽人造成的损失。
第十七条 违约责任: 。
违约金或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 。
第十八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以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 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九条 其他约定事项: 。
定作人: 承揽方:
定作人(章): 承揽人(章):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经 办 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税号: 税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年 月 日
工艺品设计加工承揽合同 篇22
甲方(定作方):
乙方(承揽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结合本工程实际情况,双方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以共同遵守。
一、加工制作内容
1、按甲方提供之图纸加工,甲方提供图纸项目全称为。
2、制作内容
(1)主钢构:由定作方提供钢板材质:;系列:;吨位:;单价约元(大写:);
(2)次钢构材质:;吨位:;单价约元(大写:);
(3)其他:以上主构件进行抛丸除锈,由定作方提供油漆,刷面漆道,底漆道。
二、合同价款及结算方式
1、合同总价暂定为元,(大写)(以实际决算为准)。
2、合同签订当日甲方付元,(大写)给乙方作为合同定金(最后一次提货时抵充货款,如甲方定金当日未到乙方公司账户,本合同不予生效)。
3、结算方式:按合同规定及甲方图纸制作,成品按理论重量进行决算(以现金或转账)。最后一次提货前将所剩价款一次性付清,否则不得提货。
三、质量要求
1、乙方必须按照国家现行钢结构制作、验收规范(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认真加工制作,确保构件质量达到钢结构规范要求。
2、乙方需向甲方提供原材料质量保证书、合格证,且质量、厚度偏差均符合国家相关质量要求。
3、要求第三方检测单位为:
(1)检测内容:抗滑移系数实验□超声波探伤检测□钢材力学性能复验□
(2)其他检测项目:。
(3)试验检测费用:合同价格□甲方自理□
四、交货地点和时间
1、交货地点:甲方在乙方厂房内提货。
2、交货时间:年月日开始提货。
五、包装及运输
1、乙方负责装车,装车时应按照规定要求进行装运。要求运输公司使用足够数量的垫木,尽量避免运输过程中出现构件变形、油漆损伤,装车费包含在合同价内。
2、甲方负责运输,运输标志应该按要求实施(具体要求由甲方在发运前另行交底)。
3、运输费用由甲方承担,构件到位后甲方负责卸车。
六、双方权利及义务
1、甲方向乙方提供完整的构件图纸套,并签字认可。由乙方按照甲方图纸进行加工制作。
2、甲方应对乙方加工制作过程中的疑问及时给予解答,若需要修改变更的`应当及时通知,否则由此引起的工期延误应当顺延交货时间。
3、甲方如现场发现严重质量问题应及时通知乙方进行整改,乙方接到通知后小时内赶到现场协助解决。
4、乙方质量问题导致返工,乙方负责修复,并承担返工费及直接费用。
七、违约责任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相关规定执行。
八、合同纠纷处理方式
甲乙双方在合作过程中,如发生纠纷,应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九、附则
1、本合同式份,双方各执份。
2、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生效,此合同有效期为年月日至年月日。
3、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另订补充合同。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年月日年月日
工艺品设计加工承揽合同 篇23
定作单位:_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揽单位:____有限公司。
根据双方自愿、平等和互利的原则,甲方将本工程项目加工制作委托给乙方承揽加工。双方经过充分沟通和协商一致,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特签订本补充合同,共同遵守并执行。
一、高炉斜桥上料弧型轨道定制加工服务,乙方承诺接受甲方委托加工的构件,不得拒绝。
二、加工总价:捌仟元整人民币(¥:8000.00元人民币)
三、本加工构件合同总价一次包定,不受市场物价波动和有关部门调价文件的影响;已包含了加工制作时所需的所有加工内容及费用,加工制作范围内不再产生其他费用支出。
四、本合同价款已含乙方应缴纳的`税费和各种规费,乙方开具发票。
五、加工期限:暂定____日历天。按甲方施工进度要求、加工顺序和出厂时间及时交付加工构件。具体交付日期甲方提前五天通知乙方。
六、交付状态:根据甲方提供的加工制作图示,制作工作已完成。
七、货物将被送达到甲方指定的场地,甲方需要负责卸货。
八、本补充合同作为原合同之附件,与原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补充合同其它规定同原合同相同。
九、本补充合同经双方代理人签字、单位盖章后即生效,至全部构件交付验收合格、结清款项,保修期满后自动失效。
定作单位:____项目经理部
承揽单位:____海陆模压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____省____市锦丰镇
单位地址:____省____市杨舍镇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____
执行人:____
执行人:____
电话号码:____
电话号码:____
签订日期:___年___月___日
工艺品设计加工承揽合同 篇24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经过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乙方加工承担甲方卫生保洁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签订本加工承揽协议,供双方共同遵守:
一、乙方负责甲方场所的卫生保洁事宜,具体清洁事项包括:
1、日常清洁区域:
2、定期保洁区域:
3、垃圾区域:
二、乙方的保洁标准应当达到甲方的要求,甲方提出相关意见时,乙方应当按照甲方意见及时改正,直到达到甲方的要求。
三、乙方应当在每天早晨九点前,完成甲方安排全部的.保洁工作,且保洁标准应当符合甲方的全部要求,不符合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修正。
四、乙方应身体健康、诚实勤劳,应严格按照操作规范、清洁标准进行工作,确保卫生质量。
五、乙方在提供保洁服务过程中,必须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的安排,不得影响甲方正常经营活动。
六、保洁加工承揽费用为元/月,由甲方于每月15日向乙方支付,支付方式为转账,乙方的账户为:
七、本合同为加工承揽合同,乙方就保洁成果对甲方负责,提供保洁期间,因乙方行为给甲方及任何第三人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八、乙方提供保洁服务时,应当注意自身安全,如果因为乙方原因导致自己损害的,由乙方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九、甲方在保洁工作中未达到保洁的质量标准,经甲方两次通知整改,仍未达到标准的,乙方有权扣除月加工承揽费的10%作为违约金。甲方拒不整改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不支付甲方任何费用。
十、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商签订书面补充协议解决,书面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乙双方就本协议执行所发生争议及纠纷,应本着互利互让的原则协商解决;协商未果,应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二、本协议一式两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__日乙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__日甲方:_________________
工艺品设计加工承揽合同 篇25
订立合同双方:
承揽方:--县木具厂以下简称甲方
定作方:--县百货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为乙方加工柜台,货架,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加工成品
┌──────────┬───────────┬───┬───┬───┐
│品名│规格(长,宽,高cm)│单位│数量│备注│
├──────────┼───────────┼───┼───┼───┤
│玻璃柜台│130x40x90│件│120││
├──────────┼───────────┼───┼───┼───┤
│塑料台面柜台│180x100x95│件│10│其中不│
│││││带抽屉│
├──────────┼───────────┼───┼───┼───┤
│玻璃台面柜台│180x100x95│件│20││
├──────────┼───────────┼───┼───┼───┤
│棉布货架│180x40x200│件│10││
├──────────┼───────────┼───┼───┼───┤
│大百货电器货架│180x80x200│件│5││
├──────────┼───────────┼───┼───┼───┤
│小百货货架│180x50x200│件│80││
└──────────┴───────────┴───┴───┴───┘
第二条加工成品质量要求:
一,材种:柜台,货架一律采用水曲柳.
二,用材尺寸:按图纸所标尺寸做.
三,严格掌握木制品的木材干燥程度,榫缝、肩角结构必须严密,坚固、表面必须平整光滑,木材无形变,翘曲,拨缝,松榫;塑料面要求平直,整齐,四周不得有翘起,脱胶现象;玻璃位置以图纸标示为准,保证方正,平直,安装方便.
四,甲方按乙方质量要求和图纸,先做规格样品,由县物价局核定价格后,双方代表当面封存样品,作为验收的依据.
第三条原材料由甲方提供.
第四条图纸由乙方于一九八五年二月一日前送交甲方.甲方在依照乙方的要求进行工作期间,发现提供的图纸不合理,应当及时通知乙方;乙方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回复,提出修改意见.甲方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得到答复,有权停止工作,并通知乙方.因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赔偿.
第五条工程价款:按核定价格单计算款25000元.
第六条验收标准和方法:本加工成品全部完工后,甲方通知乙方到厂验收,乙方接到通知三天内必须到厂验收.验收标准以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图纸和样品为标准,数量以合同规定为标准.双方在检验中发生争议时,由县物价局提供检验证明.
第七条交货的时间和地点:一九八五年六月十日至六月二十五日全部交货.任何一方如要求提前或延期交(提)货,必须在事先与对方达成协议,并按协议执行.交货地点在乙方百货大楼,由百货公司供销科收货,验收合格,办理交接手续.
第八条包装要求及费用负担:由甲方负责包装,以定作物不受损坏为准;每件包装费均按4元计算,共计980元,全部费用由乙方负担.
第九条运输办法及费用负担:由甲方负责运输,每件运输费用均按2元计算,共计490元,全部费用由乙方负担.运输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
第十条本合同签字之日,乙方向甲方给付预付款20000元(贰万元).甲方不履行合同时,除承担违约责任外,必须如数返还预付款.乙方不履行合同的,把预付款抵作违约金和赔偿金,有余款的应返还.
第十一条结算方式及期限:乙方收到全部定作物,验收合格后,即办理移交手续,据以结帐,并在收货后十五天内通过银行付款.
第十二条甲方的违约责任
一,甲方如未按合同规定的质量交付定作物,乙方同意利用的,应当按质论价;不同意利用的,甲方应当负责修理或调换,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经过修整或调换后,仍不符合合同规定的,乙方有权拒收,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赔偿.
二,甲方交付定作物的数量少于合同规定的,乙方仍然需要的,甲方应当照数补齐,补交部分按逾期交付处理;乙方不再需要的,有权解除合同,因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赔偿.
三,因甲方包装不善造成定作物毁损的,由甲方赔偿损失.
四,甲方逾期交付定作物的,应当向乙方偿付违约金,每逾期一天,按逾期交付部分的价款总额的千分之一偿付违约金.
五,甲方不能交付定作物的,应向乙方偿付不能交付定作物部分价款总值20%的违约金.
六,由甲方负责送货的,如运输中造成定作物损坏,甲方应当负责修理,达到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否则乙方有权拒收.
第十三条乙方的违约责任
一,乙方如中途变更定作物的数量、规格、质量或设计等,应当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二,乙方如中途废止合同,应偿付甲方未履行部分定作物价款总值
30%的违约金.
三,乙方如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图纸和其他技术资料,除交付定作物的`日期得以顺延外,乙方应当偿付甲方因停工待料的损失.
四,乙方如超过合同规定日期付款,应当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甲方偿付违约金.
五,乙方如无故拒绝接收定作物,应当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六,乙方如变更交付定作物的地点,应承担因此而多支出的费用.
第十四条不可抗力:在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内,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定作物或原材料毁损、灭失的,甲方在经有关部门证明后,可免予承担违约责任.但甲方应当采取积极措施,尽量减少损失,如不可抗力的损失是在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以外生的,不得免除甲方责任;在乙方迟延接受或无故拒收期间发生的,乙方应当承担责任,并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第十五条本合同发生纠纷时,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向办理本合同公证的公证机关申请调解,或向合同管理机关申请调解,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于一九八五年一月二十五日经公证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即失效.
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县公证处,县物价局,县建设银行各存一份.
甲方:--县木具厂(盖章)
代表人:黄华新(签名)
地址:七都镇
电话:66.8971
开户银行:--县支行七都镇营业所
账户:
乙方:--县百货公司
代表人:王新法
地址:城关中山街5号
电话:33.7347
开户银行:--县支行
账户:
工艺品设计加工承揽合同 篇26
定做方:(称甲方)
承揽方:(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实际情况,双方经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以共同遵守。
一、加工制作内容:
1.制作内容:
主钢构:钢梁.H(400~800)×200×6×9.35。材质为Q235。钢构必须进行除锈。刷中灰面添一道、中灰底漆(防锈漆)一道。
二、合同价格及结算方式:
1.合同造价按/吨。合同总价款为,以实际决算为准。(货款可以用现金或承兑付给。)
2.合同签订三日内甲方付款
3.提货:
(1).第一次送齐二十八架钢架,甲方不付货款,提第二次货时付清前次货款,依次类推,至此全部提清,最后一次提货时甲方全部付清货款。
4.结算方式:按合同规定及甲方图纸制作,成品按理论重量进行决算。
三、质量要求:
乙方必须按照国家现行钢结构制作、验收规范(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20xx)认真加工制作,确保构件质量达到钢结构规范要求。
四、交货地点和时间:
1.交货地点:甲方在乙方厂房内提货;运费由甲方负责,装车由乙方负责。
2.交货时间:
五、包装及运输:
1.乙方负责装车。装车时应按照规范要求进行装运,要求运输公司使用足够数量的垫木,尽量避免运输过程中出现构件变形、油漆损伤,装车费含在合同价内。
2.甲方负责运输,运输标志应按甲方要求实施(具体由甲方再出发运前另行交底)。
3.运输费用由甲方承担,构件到位后甲方负责卸车。
六、双方权利及义务:
1.甲方向乙方提供完整的构建加工图纸一套,并签字认可。由乙方认真完善后按照甲方图纸进行加工制作。
2.甲方应对乙方加工制作过程中的疑问及时给予解答,并提供修改和变更通知。否则由此引起的工期延误以顺延。
3.乙方必须接受甲方的质量监督检验,不得擅自外协加工,乙方应按甲方委派的现场质量监理的合理要求制作,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4.甲方如现场发现质量问题及时通知乙方进行整改,乙方接到通知后24小时内赶到现场协助解决。
5.乙方质量问题导致返工,乙方负责修复,并承担返工费及直接费用。
七、违约责任:
按《合同法》相关规定执行。
八、合同纠纷处理方式:
甲乙双方在合作过程中,如发生纠纷,应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则由提交当地仲裁委员会仲裁。
九、附则:
1.本合同
2.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甲方定金到账后生效。此合同有效期为xx年xx月xx日至xx年xx月xx日。
3.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或另立补充合同。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开户行:
开户行:
账号:
工艺品设计加工承揽合同 篇27
定作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揽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规定,为明确双方权力义务,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就乙方对甲方承施的________________工程项目结构中的钢筋部分进行成型加工(含机械连接接头)、配送事宜达成一致,同意订立本合同。
一、 工程概况:
_________________项目位于_______________,工程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结构封顶日期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二、 加工事宜:
甲方向乙方订购的成型钢筋所使用的线材、圆钢及螺纹钢的原材料为首钢、唐钢、宣钢、邢钢产品。如加工过程中乙方使用非合同规定的原材料时,须事先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经甲方授权委托人签字同意后,方可实施加工(如甲方在二十四小时内未能做出书面回复,则视为甲方同意乙方意见)。乙方应严格按照甲方提供的配筋单中标注的规格、图示尺寸、数量进行加工。
三、 重量结算依据:
根据甲方提供的本工程成型钢筋配筋单,经乙方进行理论重量计算,作为本合同重量结算依据。结算重量单位为吨,重量数值经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三位。
四、 甲方工作:
1、 合同签订时甲方提供授权经办人签字字体样本作为本合同附件,并明确其授权范围。
2、 合同签订时,甲方应以书面的形式对乙方进行技术交底。交底资料中应详细说明所承揽项目流水作业段划分平面布置图,计划施工进度(月度计划及结构封顶时间排序计划),以及成型钢筋箍筋平直部分的长度,特殊角度的工艺要求等。
3、 甲方应于每月25日前向乙方提供次月本工程所用成型钢筋的配筋单(特殊情况补充时须提前3日,数量不得超过30吨),配筋单上的目录应注明起止编号、使用部位,且每张配筋单上须有甲方授权经办人签字,并在工程名称处加盖甲方公章后生效(签字人字体样本附后)。
4、 成型钢筋加工制作过程中,甲方有权随时到乙方加工现场就加工质量进行抽检工作,乙方有义务积极配合。
5、 如甲方工程工期延误,仍按照本合同执行。
6、 成型钢筋出库前,甲方应指定专人进行清料工作,待甲方清料人员对成型钢筋数量确认签字后乙方方可发货(签字人签字样本附后)。
7、 成型钢筋每车装车数量不得小于10吨。
五、 乙方工作:
1、 合同签订时,乙方应积极组织资源,确保甲方工程项目施工进度。
2、 乙方接到甲方提供的成型钢筋配筋单时,应认真校对,如规格、数量、图示尺寸、标注无法正确识别时,甲方授权委托人应在12小时内书面确认,否则免除乙方的供货责任。
3、 乙方所使用的钢筋机械连接工艺为剥肋滚压直螺纹。
4、 乙方所配送的成型钢筋必须提供原材料出厂质量证明合格证书。
5、 乙方制作的成型钢筋应符合甲方配筋单的要求,并在产品上以标牌的形式标注成型钢筋使用部位的编号、尺寸、几何图形、数量,每一编号的钢筋提供一张标牌,固定在钢筋打捆处。
6、 乙方有责任协助甲方人员在乙方加工现场对成型钢筋进行清料及装车工作,并按甲方的要求运至施工现场。
六、 设计变更:
1、施工过程中如出现不可预见及设计变更,甲方应以书形式及时向乙方提供补充配筋单,并标注“急配”字样及需用时间(供应时间甲、乙双方协商确定),如需增加费用以甲、乙双方协商为准。
2、设计变更及修改过程中,乙方已投入加工生产部分按合同规定价格结算,如出现以大改小损耗部分及所需增加人工费用部分由甲方承担。
七、 产品质量要求:
1、 乙方使用的原材料必须符合:《低碳钢热轧圆盘条》gb701-1997;《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光圆钢筋》gb13013-1991;《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带肋钢筋》gb1499-1998的规定。
2、 产品质量检验应符合《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xx中的第五章5.3.4及《建筑结构长城杯工程质量评审标准》dbj/t01-69-20xx的规定。
3、 直螺纹连接接头应符合《钢筋机械连接通用技术规程》jgj107-96、《钢筋等强度剥肋滚压直螺纹连接技术规程》q/jy16-20xx中的规定。
八、钢筋原材复试及资料:
1、钢筋原材料在投入使用前,乙方负责原材料的取样及送检工作,委托检验的机构必须是经北京市建委审核合格具有见证试验资质的检测中心。
2、根据《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试验实行有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的暂行规定》,甲方及监理单位进行见证取样时应持正式书面通知,乙方应积极配合取样工作,其检测机构及费用由甲方负责。
3、根据《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dbj01-51-20xx规定,乙方在成型钢筋配送至施工现场后,提供《半成品出厂合格证》表式c4-5附钢筋原材料出厂材料质量证明书及产品铭牌、原材料复试检验报告。
九、合同价款及付款方式:
1、 合同价款:
(1) 本合同成型钢筋的结算单价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_元/吨(钢筋不分品种、规格均为本单价),上述结算单价包括材料费、成型制作费、包装费、装车费、运输费等交付甲方使用前的费用(卸车及费用由甲方承担)。不包括原材料复试及机械连接接头费用。
(2) 三级螺纹钢的结算价格在本合同结算单价基础上加____________元/吨。
(3) 钢筋机械连接头 元/单头(钢筋不分品种、规格加工套丝,并戴好保护帽),按照配筋单图示数量进行签收。
(4) 钢筋原材料复试费用按照《半成品出厂合格证》实际标注数量进行签收。
(5) 合同执行过程中如钢厂价格调整,其结算价格以首钢现货市场、北京市京首贸易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市恒物金属材料有限公司其中之一公布的调价政策通知作为价格调整的依据,由乙方以书面形式送达甲方,调价依据在送达后24小时内,甲方予以书面确认或经甲、乙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补充协议。
(6) 本合同成型钢筋总量为____________吨,总价款(人民币):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总价中不包括原材料复试及机械连接接头费用。
(7) 验货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 付款方式:
(1) 本合同结算期为____________日。甲方在送达本月成型钢筋加工配筋单时,同时将货款支票一并送达(乙方预收当月货款80%,余款20%月末前结清),乙方经配筋单录入生成系统确认数量后划转。
(2) 钢筋机械连接接头加工费用随成型钢筋货款同时划转。
(3) 原材料复试费用依据《半成品出厂合格证》中确认数量经甲方签认,在月末前结清。
(4) 本合同总价款如发生变化,超出部分甲方应按配筋单数量以现款形式预付给乙方。
十、违约责任:
1、 乙方没有按照本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数量等提供产品,甲方有权退货,乙方应承担所发生的全部装卸及运输费用。
2、 合同执行过程中,如遇钢厂市场价格调整,根据合同第九章(5)条,甲方接到乙方调整价格依据24小时内未能书面确认或签订补充协议,乙方有权停止继续供货。
3、 甲方如未能按合同规定要求将配筋单及货款同时送达,乙方有权拒绝接受配筋单及加工任务。
4、 由于甲方清料人员不能及时清料,致使配送工作无法正常进行,所造成的工期延误,责任由甲方承担,同时工期顺延。
5、 甲方如未能按合同规定时间付款,逾期乙方有权停止继续供货,并向甲方按每延期一日收取至货物发出之日起计算每天3元/吨违约金。
6、 乙方未能在甲方计划工期内将成型钢筋送至施工现场,甲方应按当日该批送达数量以50元/吨扣除乙方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十一、争议:
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或纠纷,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未果,双方一致同意在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二、其它:
1、 本合同签订时,甲、乙双方需相互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法人代码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工程项目施工合同原件等相关法律文件,并注明相关文件的授权使用范围。
2、 如遇人力不可抗力因素(民法153条规定)致使合同无法正常履行时,双方应另行协商。
3、 合同附件为本合同有效文件组成部分。
十三、本合同一式肆份,即正本、副本各两份,甲、乙双方各执正本、副本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四、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盖章并经合法授权人签字后生效。
十五、本合同未尽事宜,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
本合同变更条款及内容(销售部门填写):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公司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公司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承揽合同的注意事项:
一、定作物
1、原材料的消耗定额问题:
若是定作人提供原材料的,为了防止承揽人在工作中浪费定作人的原材料,可以在签订合同时规定承揽人使用原材料的消耗定额。要求承揽人本着经济节约原则使用原材料,如果超过原材料消耗定额的应承担相应责任。
2、定作物样品的封存保管问题:
若存在定作物样品的,样品应进行封存并当场由承揽人和定作人确认后签字。此外,样品的保管问题一般是定作人提供的样品一般由承揽人保管,承揽人提供的样品一般由定作人保管。因此,在签订合同时要规定保管人保管义务,并要求若保管不当造成损失或丢失的应承担相应责任。
3、定作物的后期保证问题:
因有些定作物无法在检验当时就发现问题,所以定作人可以在合同中规定在一段期限内承揽人要保证定作物的质量合格问题,除了是因定作人使用、保管不当造成定作物存在问题以外,承揽人应负责定作物的无偿修复或更换。此外,质量缺陷造成定作人损失的,承揽人还应负赔偿责任。
二、支付款
1、定金条款的规定:
在签订合同时,当事人若采用定金的担保方式的,定金数额一般以合同总额的20%为限,且交付时间要在承揽人进行加工定作之前。同时规定,若是承揽人违反合同时,应双倍返还定作人定金;若是定作人违反合同时,承揽人不返还定金。
2、关于结算方式应注意:
结算方式是指价金和其它费用的清结方式,包括现金结算和转帐结算两种。要注意,除了国家允许使用现金履行义务的以外,承揽合同的结算必须通过银行转帐结算。
三、关于合同中提交定作物的规定
1、提交期限问题:
在约定定作物提取日期时应注意计算定作人必要的途中时间;
2、提前或延期提交问题:
合同中应规定若是定作人或者承揽人要求提前或延期提交定作物,应当在事先与对方达成协议,并按协议执行。
工艺品设计加工承揽合同 篇28
订立合同双方:
承揽方:__________________
定作方:__________________
定作方委托承揽方加工________________,经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加工成品:
┌─────┬─────┬──────┬───────┬──────┐
│品 名│规 格│单 位 │数 量 │备 注 │
├─────┼─────┼──────┼───────┼──────┤
│ │ │ │ │ │
├─────┼─────┼──────┼───────┼──────┤
│ │ │ │ │ │
└─────┴─────┴──────┴───────┴──────┘
第二条 加工成品质量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加工定作物品,需要封存样品的,应当由双方代表当面封签,并妥为保存,作为验收的依据)
第三条 原材料的提供办法及规格,数量,质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1,用承揽方原料完成工作的,承揽方必须依照合同规定原材料,并接受定作方检验。承揽方隐瞒原材料的缺陷或者使用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原材料而影响定作物的质量时,定作方有权要求重作,修理,减少价款或退货。2,用定作方原材料完成工作的,合同应当明确规定原材料的消耗定额。定作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数量,质量,规格提供原材料。承揽方对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要按合同规定及时检验,不符合要求的,应立即通知定作方调换或补齐。承揽方对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不得擅自更换,对修理的物品不得偷换零部件。3,原材料等物品交(提)日期计算,参照第七条规定执行。)
第四条 技术资料,图纸提供办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1.承揽方在依照定作方的要求进行工作期间,发现提供的图纸或技术要求不合理,应当及时通知定作方;定作方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回复,提出修改意见。承揽方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得到答复,有权停止工作,并及时通知定作方,因此造成的损失,由定作方赔偿。2, 承揽方对于承揽的工作,如果定作方要求保密,应当严格遵守,未经定作方许可不得留存技术资料和复制品。3,定作方应当按规定日期提供技术资料,图纸等。)
第五条 价款或酬金: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价款或酬金,按照国家或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没有规定的由当事人双方商定。)
第六条 验收标准和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1,按照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图纸和样品作为验收标准。2.定作方应当按合同规定的期限验收承揽方所完成的工作。验收前承揽方应当向定作方提交必需的技术资料和有关质量证明。对短期检验难以发现质量缺陷的定作物或项目,应当由双方协商,在合同中规定保证期限。保证期限内发生问题,除定作方使用或保管不当等原因而造成质量问题的以外,由承揽方负责修复或退换。3,当事人双方对承揽的定作物和项目质量在检验中发生争议时,可由法定质量监督检验机构提供检验证明。)
第七条 交(提)货的时间和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1, 交(提)定作物期限应当按照合同规定履行。任何一方要求提前或延期交(提)定作物,应当在事先与对方达成协议,并按协议执行。2,交(提)定作物日期的计算:承揽方自备运输工具送交定作物的,以定作方接收的戳记日期为准;委托运输部门运输的,以发运定作物时承运部门签发戳记日期为准;自提定作物的,以承揽方通知的提取日期为准,但承揽方在发出提取定作物的通知中,必须留给定作方以必要的途中时间;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的方法计算。)
第八条 包装要求及费用负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 运输办法及费用负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条 结算方式及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条 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如:1.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定作方可向承揽方交付定金。定金数额由双方协商确定。定作方不履行合同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承揽方不履行合同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2.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经当事人双方约定,定作方可向承揽方给付预付款。承揽方不履行合同的,除承担违约责任外,必须如数返还预付款。定作方不履行合同的,可以把预付款抵作违约金和赔偿金;有余款的可以请求返还。等等。)
第十二条 承揽方的违约责任:
一,未按合同规定的质量交付定作物或完成工作,定作方同意利用的,应当按质论价;不同意利用的,应当负责修整或调换,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经过修整或调换后,仍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定作方有权拒收,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承揽方赔偿。
二,交付定作物或完成工作的数量少于合同规定,定作方仍然需要的,应当照数补齐,补交部分按逾期交付处理;少交部分定作方不再需要的,有权解除合同,因此造成的损失由承揽方赔偿。
三,未按合同规定包装定作物,需返修或重新包装的,应当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因此而支付的费用。定作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承揽方应当偿付定作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包装物的价值部分。因包装不符合同规定造成定作物毁损,灭失的,由承揽方赔偿损失。
四,逾期交付定作物,应当向定作方偿付违约金________元;(合同中无具体规定的,应当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付部分的价款总额计算,向定作方偿付违约金)以酬金计算的,每逾期一天,按逾期交付部分的酬金总额的千分之一偿付违约金。
未经定作方同意,提前交付定作物,定作方有权拒收。
五,不能交付定作物或不能完成工作的,应当偿付不能交付定作物或不能完成工作部分价款总值的_____%(10%--30%幅度)或酬金总额的_____%(20%--60%幅度)违约金。
六,异地交付的定作物不符合合同规定,暂由定作方代保管时,应当偿付定作方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费。
七,实行代运或送货的定作物,错发到达地点或接收单位(人),除按合同规定负责运到指定地点或接收单位(人)外,并承担因此多付的运杂费和逾期交付定作物的责任。
八,由于保管不善致使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设备、包装物及其它物品毁损、灭失的、应当偿付定作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九,未按合同规定的办法和期限对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进行检验,或经检验发现原材料不符合要求而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通知定作方调换,补齐的,由承揽方对工作质量,数量承担责任。
十,擅自调换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或修理物的零部件,定作方有权拒收,承揽方应赔偿定作方因此造成的损失。如定作方要求重作或重新修理,应当按定作方要求办理,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
第十三条 定作方的违约责任:
一,中途变更定作物的数量、规格、质量或设计等,应当赔偿承揽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二,中途废止合同,属承揽方提供原材料的,偿付承揽方的未履行部分价款总值的____%(10%--30%幅度)的违约金;不属承揽方提供原材料的,偿付承揽方以未履行部分酬金总额的__________%(20%---60%的幅度)违约金。
三,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向承揽方提供原材料、技术资料、包装物等或未完成必要的辅助工作和准备工作,承揽方有权解除合同,定作方应当赔偿承揽方因此而造成的损失;承揽方不要求解除合同的,除交付定作物的日期得以顺延外,定作方应当偿付承揽方停工待料的损失。
四,超过合同规定期限领取定作物的,除按本条第五款规定偿付违约金外,还应当承担承揽方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费。定作方超过领取期限六个月不领取定作物的,承揽方有权将定作物变卖,所得价款在扣除报酬、保管、保养费后,退还给定作方;变卖定作物所得少于报酬、保管、保养费时,定作方还应补偿不足部分;如定作物不能变卖,应当赔偿承揽方的损失。
五,超过合同规定日期付款,应当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承揽方偿付违约金;以酬金计算的,每逾期一天,按酬金总额的千分之一偿付违约金。
六,无故拒绝接收定作物,应当赔偿承揽方因此造成的损失及运输部门的罚款。 ( 励志天下 )
七,变更交付定作物地点或接收单位(人),承担因此而多支出的费用。
第十四条 不可抗力:在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内,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定作物或原材料毁损、灭失的,承揽方在取得合法证明后,可免予承担违约责任,但应当采取积极措施,尽量减少损失,如在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以外发生的,不得免除责任;在定作方迟延接受或无故拒收期间发生的,定作方应当承担责任,并赔偿承揽方由此造成的损失。
第十五条 纠纷的处理:加工承揽合同发生纠纷时,当事人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向合同管理机关申请调解,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自一九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即失效。本合同执行期间,双方不得随意变更和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定作方和承揽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份,交_______(如经签证或公证,则应送签证机关或公证机关)各留存一份。
定作方:____________________(盖章)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盖章)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揽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盖章)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盖章)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九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订
工艺品设计加工承揽合同 篇29
承揽方:
地址:
____________邮码: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 定作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定作方:
地址:
____________邮码: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
定作方委托承揽方加工____________,经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加工成品
第二条加工成品质量要求
第三条原材料的提供办法及规格、数量、质量
1、(用承揽方原料完成工作的),承揽方必须依照合同规定选用原材料,并接受定作方检验。
承揽方隐瞒原材料的缺陷或者用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原材料而影响定作质量时,定作方有权要求重作、修理、减少价款或退货。
2、(用定作方原材料完成工作的,应当明确规定原材料的消耗定额)。
定作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数量、质量、规格提供原材料,承揽方对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要按合同规定及时检验,不符合要求的,应立即通知定作方调换或补齐。
承揽方对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不得擅自更换,对修理的物品不得偷换零部件。
3、交(提)原材料等物品日期计算,参照
第七条规定执行。
第四条技术资料、图纸提供办法
1、承揽方在依照定作方的要求进行工作期间,发现提供的.图纸或技术要求不合理,应当及时通知定作方;定作方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回复,提出修改意见。
承揽方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得到答复,有权停止工作,并及时通知定作方,因此造成的损失,由定作方赔偿。
2、承揽方对于承揽的工作,如果定作方要求保密,应当严格遵守,未经定作方许可不得留存技术资料的复制品。
3、定作方应当按规定日期提供技术资料、图纸等。
第五条价款或酬金 价款或酬金,按照国家或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没有规定的由当事人双方商定。
第六条验收标准和方法
1、按照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图纸和样品作为验收标准。
2、定作方应当按合同规定的期限验收承揽方所完成的工作。
验收前承揽方应当向定作方提交必需的技术资料和有关质量证明。
对短期检验难以发现质量缺陷的定作物或项目,应当由双方协商,在合同中规定保证期限。
保证期限内发生问题,除定作方使用、保管不当等原因而造成质量问题的以外,由承揽方负责修复或退换。
3、当事人双方对承揽的定作物和项目质量在检验中发生争议时,可由法定质量监督检验机构提供检验证明。
第七条交货的时间和地点
1、交(提)定作物期限应当按照合同规定履行。
任何一方要求提前或延期交(提)定作物,应当在事先与对方达成协议,并按协议执行。
2、交(提)定作物日期计算:承揽方自备运输工具送交定作物的以定作方接收的戳记日期为准;委托运输部门运输的,以发运定作物时承运部门签发戳记日期为准;自提定作物的,以承揽方通知的提取日期为准,但承揽方在发出提取定作物通知中,必须留给定作方以必要的途中时间;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的方法计算。
第八条包装要求及费用负担
第九条运输办法及费用负担
第十条结算方式及期限
第十一条其他约定
第十二条承揽方的违约责任
一、未按合同规定的质量交付定作物或完成工作,定作方同意利用的,应当按质论价,酌减酬金或价款;不同意利用的,应当负责修整或调换,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经过修整或调换后,仍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定作方有权拒收,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承揽方赔偿。
二、交付定作物或完成工作的数量少于合同规定,定作方仍然需要的,应当照数补齐,补交部分按逾期交付处理;少交、迟交部分定作方不再需要的,承揽方应赔偿定作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三、未按合同规包装定作物,需返修或重新包装的,应当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因此而支付的费用。
定作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承揽方应当偿付定作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包装物的价值部分。
因包装不符合同规定造成定作物毁损、灭失的,由承揽方赔偿损失。
四、逾期交付定作物(包括返修、更换、补交等),应当向定作方偿付违约金____元;(合同中无具体规定的,应当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付部分的价款总额计算,向定作方偿付违约金)以酬金计算的,每逾期一天,按逾期交付部分的酬金总额的千分之一偿付违约金。
未经定作方同意,提前交付定作物,定作方有权拒收。
五、不能交付定作物或不能完成工作的,应当偿付不能交付定作物或不能完成工作部分价款总值的____%(10%~30%)或酬金总额的____%(20%~60%)的违约金。
六、异地交付的定作物不符合合同规定,暂由定作方代保管时,应当偿付定作方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费。
七、实行代运或送货的定作物,错发到达地点或接收单位(人),除按合同规定负责运到指定地点或接收单位(人)外,并承担因此多付的运杂费和逾期交付定作物的责任。
八、由于保管不善致使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设备、包装物及其他物品毁损、灭失的,应当偿付定作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九、未按合同规定的办法和期限对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进行检验,或经检验发现原材料不符合要求而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通知定作方调换、补齐的,由承揽方对工作质量、数量承担责任。
十、擅自调换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或修理物的零部件,定作方有权拒收,承揽方应赔偿定作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如定作方要求重作或重新修理,应当按定作方要求办理,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
第十三条定作方的违约责任
一、中途变更定作物的数量、规格、质量或设计等,应当赔偿承揽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二、中途废止合同,属承揽方提供原村料的,偿付承揽方的未履行部分价款总值的____%(10%~30%幅度)的违约金;不属承揽方提供原材料的,偿付承揽方以未履行部分酬金总额的____%(20%~60%的幅度)违约金。
三、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向承揽方提供原材料、技术资料、包装物等或未完成必要的辅助工作和准备工作,承揽方有权解除合同,定作方应当赔偿承揽方因此而造成的损失;承揽方不要求解除合同的,除交付定作物的日期得以顺延外,定作方应当偿付承揽方停工待料的损失。
四、超过合同规定期限领取定作物的,除按本条第五款规定偿付违约金外,还应当承担承揽方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费。
定作方超过领取期限6个月不领取定作物的,承揽方有权将定作物变卖,所得价款在扣除报酬、保管、保养费后,退还给定作方;变卖定作物所得少于报酬、保管、保养费时,定作方还应补偿不足部分;如定作物不能变卖,应当赔偿承揽方的损失。
五、超过合同规定日期付款,应当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承揽方偿付违约金;以酬金计算的,每逾期一天,按酬金总额的千分之一偿付违约金。
六、无故拒绝接收定作物,应当赔偿承揽方因此造成的损失及运输部门的罚款。
七、变更交付定作物地点或接收单位(人),承担因此而多支出的费用。
第十四条不可抗力
在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内,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定作物或原材料毁损、灭失的,承揽方在取得合法证明后,可免予承担违约责任,在定作方迟延接受或无故拒收期间发生的,定作方应当承担责任,并赔偿承揽方由此造成的损失。
第十五条纠纷的处理
加工承揽合同发生纠纷时,当事人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项处理:
1、向仲裁机关申请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即失效,本合同执行期间,双方不得随意变更和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定作方和承揽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份,交____________(如经鉴证或公证,则应送鉴证机关或公证机关)各留存一份。
定作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承揽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艺品设计加工承揽合同 篇30
甲方(定作人):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____________
乙方(承揽人):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为携手合作,促进发展,满足利益,明确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法律之相关规定,本着诚实信用,互惠互利原则,结合双方实际,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合同,以求共同恪守:
第一条 甲方委托乙方生产加工制作 ___________模具。
第二条 质量标准和要求、验收方法(标准)及地点
1、质量标准和要求:模具生产的质量标准按甲方的质量要求执行。
(1)乙方必须按甲方提供的模具技术要求设计、制造模具。
(2)合格模具定义:
①模具必须符合经甲方确认后的模具结构图;
②模具必须符合甲方提供的正式零件图纸要求;
③模具寿命必须符合甲方确认的产品质量标准。
2、验收方法(标准):
①按甲方的图纸和技术要求执行;
②模具结构必须符合模具结构图纸。
3、验收地点:在甲方指定地点 ___________进行。每次验收必须有双方签署的验收报告,如验收不合格,必须在验收报告上注明下次验收期限。
第三条 原材料来源
模具制造生产所需的材料由乙方承担。乙方必须保证按甲方提供的技术要求采购原材料,以确保产品质量的稳定性,若乙方偷工减料或以次充好,甲方可单方面终止合同。
第四条 交(收)货方法、地点及运杂费负担
1、交货方法及验收:本合同模具在乙方按甲方提供的图纸技术要求进行试模、送样,并经双方确认签板后视为模具验收合格。
2、交货地点:甲方指定场所 。
3、交货时间:乙方模具生产自付款之日____天前交付本合同模具。否则,乙方必须承担延期交货给甲方造成的损失(每迟交 ___________日,罚____元,大写:__________ )。如是甲方原因造成不能如期交货的,经甲方书面形式确认后,交付时间可以按延误时间顺延。
4、运杂费用承担:由乙方送货到甲方指定地点,运费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 本合同模具总金额____万元(大写:_______ ),共 ___________套模具。
货款结算时间及方法:___ 。
付款方式:签订合同预____%,试模合格交付使用 ___________个月内____%。
第六条 技术资料提供及保管
1、甲方负责提供本合同约定的模具的.图纸、技术要求及有关标准。
2、 涉及到资料中技术秘密的保管和有关约定按双方签署的《技术保密协议》执行。
第七条 质量异议/违约责任
1、对于乙方供应的产品如存在质量问题,甲方必须以书面的形式将质量事故状况通知乙方,并对乙方供应的产品进行妥善保管;乙方应当在接到甲方书面通知___________ 小时内出具解决方案并赶至甲方现场进行处理。
2、 如甲方未按上款要求向乙方提出异议,则视为乙方供应之产品为合格品;如乙方未按上款要求保证进行售后服务,则视为接受甲方的处理意见。
3、 其他涉及到产品质量问题的处理按双方签订的《供方产品质量技术协议》执行。
第八条 其他
1、本合同约定的模具自甲方支付定金开始,所有权为甲方所有。
2、双方签订的技术协议、甲方提供的技术图纸资料、乙方物料清单以及今后生产合作过程中的文件资料为本合同的附件。
3、在本合同约定模具项目交货时,乙方必须交还甲方在合同签订以及履行过程中交付的文件技术资料,具体的资料给还按双方签订的《技术保密协议》执行。
4、本合同委托项目,乙方不得转包、发包给第三者,否则,甲方将取消其供应商资格,如因此引发了甲方损失,甲方将依法追究乙方相关责任。
第九条 双方由于不可抗力的灾害和确非一方本身造成的原因而不能履行合同时,经双方协商并由___________ 市经济合同鉴定机关查实证明,可免予承担民事责任。
第十条 合同生效、附件
1、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双方盖章签字之后生效。
2、 任何一方不得擅自修改或终止,如需修改或终止时,应经双方协商同意,另立协议方可有效。本合同权利不可转让。
3、本合同附件资料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 本合同在有效期内任何一方违约,双方都有权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规定,由双方进行协商调解。协商未果的,均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第十二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定作人(签章):_____ 承揽人(签章):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工艺品设计加工承揽合同 篇31
承揽方(甲方):
定作方(乙方):
甲方为乙方加工柜台,货架,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 加工成品第二条 加工成品质量要求:
1.材种:柜台,货架一律采用水曲柳。
2.用材尺寸:按图纸所标尺寸做。
3.严格掌握木制品的木材干燥程度,榫缝、肩角结构必须严密,坚固、表面必须平整光滑,木材无形变,翘曲,拨缝,松榫;塑料面要求平直,整齐,四周不得有翘起,脱胶现象;玻璃位置以图纸标示为准,保证方正,平直,安装方便。
4.甲方按乙方质量要求和图纸,先做规格样品,由县物价局核定价格后,双方代表当面封存样品,作为验收的依据。
第三条 原材料由甲方提供。
第四条 图纸由乙方于 年 月 日前送交甲方.甲方在依照乙方的要求进行工作期间,发现提供的图纸不合理,应当及时通知乙方;乙方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回复,提出修改意见.甲方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得到答复,有权停止工作,并通知乙方。因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赔偿.
第五条 工程价款:按核定价格单计算款元。
第六条 验收标准和方法:本加工成品全部完工后,甲方通知乙方到厂验收,乙方接到通知三天内必须到厂验收.验收标准以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图纸和样品为标准,数量以合同规定为标准.双方在检验中发生争议时,由县物价局提供检验证明.
第七条 交货的时间和地点:__年__月__日至月日全部交货.任何一方如要求提前或延期交(提)货,必须在事先与对方达成协议,并按协议执行.交货地点在乙方百货大楼,由百货公司供销科收货,验收合格,办理交接手续.
第八条 包装要求及费用负担:由甲方负责包装,以定作物不受损坏为准;每件包装费均按4元计算,共计元,全部费用由乙方负担。
第九条 运输办法及费用负担:由甲方负责运输,每件运输费用均按元计算,共计元,全部费用由乙方负担。运输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
第十条 本合同签之日,乙方向甲方给付预付款元(元).甲方不履行合同时,除承担违约责任外,必须如数返还预付款.乙方不履行合同的,把预付款抵作违约金和赔偿金,有余款的应返还.
第十一条 结算方式及期限:乙方收到全部定作物,验收合格后,即办理移交手续,据以结帐,并在收货后十五天内通过银行付款.
第十二条 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如未按合同规定的质量交付定作物,乙方同意利用的,应当按质论价;不同意利用的,甲方应当负责修理或调换,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经过修整或调换后,仍不符合合同规定的,乙方有权拒收,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赔偿.
2.甲方交付定作物的数量少于合同规定的,乙方仍然需要的,甲方应当照数补齐,补交部分按逾期交付处理;乙方不再需要的,有权解除合同,因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赔偿.
3.因甲方包装不善造成定作物毁损的,由甲方赔偿损失.
4.甲方逾期交付定作物的,应当向乙方偿付违约金,每逾期一天,按逾期交付部分的价款总额的千分之一偿付违约金.5.甲方不能交付定作物的,应向乙方偿付不能交付定作物部分价款总值20%的违约金.3.由甲方负责送货的,如运输中造成定作物损坏,甲方应当负责修理,达到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否则乙方有权拒收.
第十三条 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如中途变更定作物的数量、规格、质量或设计等,应当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2.乙方如中途废止合同,应偿付甲方未履行部分定作物价款总值30%的'违约金.
3.乙方如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图纸和其他技术资料,除交付定作物的日期得以顺延外,乙方应当偿付甲方因停工待料的损失.
4.乙方如超过合同规定日期付款,应当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甲方偿付违约金.
5.乙方如无故拒绝接收定作物,应当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6.乙方如变更交付定作物的地点,应承担因此而多支出的费用.
第十四条 不可抗力:在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内,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定作物或原材料毁损、灭失的,甲方在经有关部门证明后,可免予承担违约责任.但甲方应当采取积极措施,尽量减少损失,如不可抗力的损失是在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以外生的,不得免除甲方责任;在乙方迟延接受或无故拒收期间发生的,乙方应当承担责任,并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第十五条 本合同发生纠纷时,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向办理本合同公证的公证机关申请调解,或向合同管理机关申请调解,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经公证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即失效。
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县公证处,县物价局,县建设银行各存一份.
甲方(盖章) 代表人:(签名) 地址: 电话:
乙方: 代表人: 地址: 电话:
__年__月__日
工艺品设计加工承揽合同 篇32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就加工承揽合同纠纷上诉一案(_____年______民 终字第____号)达成如下和解协议:
1、甲方确认甲乙双方于_____________年下半年未发生_______加工业务,该业务系________、__________擅自以乙方名义与甲方达成的'加工业务,__________、__________不是乙方的员工,业务过程中未得到乙方的委托授权,事后乙方已出具声明对无权代理行为拒绝追认。
2、甲方决定对该案撤回上诉,为弥补甲方的损失,乙方同意一次性补偿甲方人民币 元,甲方向乙方出具相关收款发票。
3、双方无其它经济纠纷。
4、本协议自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
乙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