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器械临床使用管理制度(精选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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器械临床使用管理制度(精选3篇)

器械临床使用管理制度 篇1

  1、医疗器械临床使用安全管理委员会工作职责

  (1)学习、宣传和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国家有关医疗器械安全使用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及有关的管理规范。

  (2)起草、制定、审核和评价医院内有关医疗器械安全管理的工作制度和政策,对其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3)通报、讨论和分析院内外发生的,在临床使用中出现的有关医疗器械安全使用的重大问题,探讨改进医院医疗器械临床安全使用的建议、方法和措施。

  (4)通报院内出现的`重大的医疗器械不良事件,负责督促有关部门对事件进行调查和追踪,并向有关部门通报相关的结果。

  (5)对医院内医疗器械临床安全使用的工作状况进行分析、讨论和总结。

  (6)对在医疗器械临床安全使用工作中有突出贡献的有关科室和人员提出表彰和奖励的建议;对在医疗器械临床安全使用工作中有重大责任事故的有关科室和人员提出批评和处罚的建议。

  2、人员组成

  由医院领导及有关医疗行政管理、临床医学、护理、医院感染管理、医疗器械采购和保障管理等相关人员组成。

  组成成员:院长、分管院长、医务科科长、护理部主任、医院感染科科长、医疗器械科科长。

  3、工作方式

  日常工作由医务科和医疗设备科负责,每次活动要有记录,有小结。

器械临床使用管理制度 篇2

  1、目的

  对保安部警用器械实行规范管理,保证警用器材正常保养及使用。

  2、范围

  适用于保安部的所用警用器械的管理。

  3、参考文件

  3.1保安部物品月盘

  4、定义

  保安部警用器材--指属于公安部规定经审核可使用的器用器材。

  5、职责

  5.1各领班负责本班器械的交接,检查工作。

  5.2消防中心负责本部器械的保养、保管、登记工作。

  5.3岗位队员负责岗位器械的正确使用、妥善保管工作。

  5.4治安副队长每月负责器械的盘点、检查工作。

  6、程序

  6.1对讲机管理

  6.1.1对讲机是本部员工执行任务的工具,属公司财产。

  6.1.2对讲机只供员工执行时使用,严禁用做其他用途,特殊情况需公司主管领导同意。

  6.1.3对讲机由值班人员使用,严禁转借他人或携带外出。每位员工都有责任和义务保证对讲机的.正常使用,保安部财产应建立领用登记。

  6.2对讲机操作

  6.2.1对讲机已输入固定频率,如发现接收有问题,应及时报告保安部领班以上职务人员,不得私拆或调整频道。

  6.2.2正确保养对讲机,在更换电池时先关机后更换,以防电池突然磨擦发生烧机面影响正常使用。

  6.2.3对讲机应妥善保管,小心轻放,不得乱丢乱摔或作其它用途。

  6.2.4禁止扯拉对讲机天线。

  6.2.5万一对讲机不慎掉入水中应马上取出电池交有关部门处理。

  6.2.6在对讲机电量不足,发出'嘟嘟'响声时要即时更换电池。

  6.2.7对讲机充电不超过8-12小时,以免影响电池寿命。

  6.2.8消防中心值班人员要做好对讲机的保管,充电工作。

  6.3对讲机的使用

  6.3.1正确使用对讲机用语,呼叫对方应先报出自己所在岗位编号,再叫对方岗位编号(如'6号叫7号',7号收到后应回答'7号收到请讲')

  6.3.2使用对讲机不够说与工作无关的事。

  6.3.3对讲机与对于讲距离较近进应将其中一台对讲机音量调小或关闭,以免影响效果。

  6.3.4岗位上暂不使用对讲机时,挂于腰后,不得手握,避免损坏及影响岗位形象。

  6.3.5出现多人使用时,无特殊情况先方便上级领导及较重要岗位各比较急事件者使用。

  6.3.6如对讲机无耳机时,出现较为敏感的情况通报,要将音量调小,尽量避开业主、顾客。避免造成公众惊慌。

  6.4警棍的使用

  6.4.1在当值夜班时必须每位队员佩挂警棍。

  6.4.2警棍挂于右侧腰际。

  6.4.3警棍只用于防卫之用。

  6.4.4不得随便使用警棍,队员之间也不能用警棍相互开玩笑。

  6.4.5领班要对当值队员使用警棍的情况进行控制。

  6.5警棍的保养

  6.5.1警棍由领班统一到消防中心领取,并做好交接。

  6.5.2消防中心值班须对警棍进行清洁、保管、登记。

器械临床使用管理制度 篇3

  1.目的

  保证保安器械的完好无损及正常使用,延长器械的使用期限。

  2.适用范围

  适用于保安大队保安器械:对讲机、胶棒、武装带、手电筒、巡更棒。

  3.职责

  3.1当班治安员负责器械器材的使用、并进行妥善保管。

  3.2保安主任负责保安器械的统一管理、发放、送检。

  4对讲机的管理

  4.1对讲机的使用及保养

  4.1.1对讲机只供当值治安员使用,严禁用作其他用途,特殊情况须经保安主任批准后方可使用。

  4.1.2对讲机严格按频率使用,严禁治安员私自乱拆、乱拧或乱调其他频率。

  4.1.3对讲机电池要充电6小时以上再使用,但充电的时间不能超过12小时,每台对讲机主机与电池均有编号,充电完毕后,必须用与之对应的电池,不得混用,以避免出现交叉充电,损坏电池。

  4.1.4交班时要用干布擦拭机身,治安员在交班时应做好对讲机交接验收工作,发现问题应做好记录并及时上报领导。

  4.1.5使用对讲机时,将音量调到适当(清晰听到)位置,对讲机只能握在手上或卡在腰带上,禁止手提对讲机天线。

  4.1.6定期对对讲机电池及主机件进行性能检查,如发现有正常损坏,必须书面向队长说明损坏的原因,严禁擅自进行维修。

  4.1.7严禁将对讲机及备用电池随意乱放,对讲机不得借予外人使用。

  4.1.8严禁淋湿对讲机或使对讲机受较大的震动。

  4.2对讲机的对话要求

  4.2.1持对讲机呼叫对方前,首先报出自己的'岗位(位置)。

  例如:甲方呼叫乙方:

  甲:'甲呼叫乙,收到请回答。'

  乙:'收到,请讲。'

  通话完毕后:

  甲:'谢谢。'

  乙:'不客气。'

  4.2.2使用对讲机叙说或汇报时,要简明扼要,不得长时间占用对讲机讲话。

  4.2.3使用对讲机通话时,必须使用文明用语,严禁使用粗言秽语。

  4.2.4在他人使用对讲机时,不得插入话题抢用,紧急事件时除外。

  4.2.5在紧急报警时须保持冷静、叙说清楚以便及时做出处理。

  4.3警棍使用的管理

  4.3.1警棍是治安员执勤时佩带的自卫防暴器械,治安员应严格保管和使用,不得将警棍转借他人。

  4.3.2当值治安员应将警棍挂在腰带左侧,不得在岗位上随便玩耍或挥舞警棍。

  4.2.3当值治安员要妥善保管所佩带的警棍,如有遗失或损坏,要照价赔偿。

  4.4警棍的使用

  4.4.1处理一般问题时,不得手持警棍或用警棍指着对方讲话。

  4.4.2非紧急情况或人身安全受威胁的情况下,治安员不得以任何借口或理由使用警棍攻击他人。

  4.4.3交接班时要检查清楚后再交接,接收人发现警棍被损坏而不报告,应负责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