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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经典的医院随访制度(通用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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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经典的医院随访制度(通用3篇)

2024年经典的医院随访制度 篇1

  医院患者随访系统

  是充分利用现代计算机、通讯、互联网技术,在医院与患者之间搭起沟通的桥梁。

  医院通过此平台也可以为患者提供整体的,分门别类的, 或个性化的服务;

  而患者也可以通过这些沟通手段轻松实现医疗服务预约、各种医疗信息的查询等服务,也可在系统上开展诸如随访呵护、健康教育、咨询预约、 科研跟踪、纠察医风等工作。

  回访的方式:

  1:病人服务中心服务回访和满意度问卷调查。

  2:临床科室出院及科研随访。

  3:临床科室与社会工作科联动二级回访。

  开展随访工作的意义;

  1、是开展卫生部“三好一满意”活动要求的有效补充手段。

  2、通过医院工作人员的电话随访,使服务由院内延伸到院外便于及时进行康复指导,从而减轻患者负担提升医院形象和服务质量。

  3、电话随访,搭建医患沟通平台,让患者感受关怀,促进医务人员服务能力的提高,加强以患者为中心的服务理念,增强医院竞争力。

  4、医生电话随访,对医疗质量跟踪,提高医生的服务技能。为科研提供数据支持。

  5、建立和谐的医患关系,降低医疗风险。

  6、改变以往人工随访的弊端,提升随访工作效率与质量。

  医院随访系统的特点:

  1、延伸服务,提高患者满意度、提升医院竞争力并增加收入

  2、推动医院实现“以患者为中心”模式的转变,提高患者满意度,减少患者流失率.

  3、及时了解患者最新需求,为医院提升服务水平提供更真实的参考依据

  4、患者就诊信息一目了然,随访关怀针对性更强

  5、自备知识库,为患者提供更专业的知识解答

  6、无需手动拨号,提高随访效率和质量

  7、随访过程可录音,提高随访质量. 电话直拨及接听,方便工作人员的使用.

  8、可跟踪、可追溯

  9、可量化、可管理

  10、可与满意度评价系统相融合,形成院内、院外综合、客观满意度评价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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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经典的医院随访制度 篇2

  目的:制定危险品和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标准操作程序,确保用药安全

  范围:药库等

  责任人药库及各部门负责人

  程序:

  1、购买、储存、使用危险品和易制毒化学品,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和相关行政法规的规定。属于药品和危险化学品的,还应当遵守法律、其他行政法规等有关规定。

  2、危险品和易制毒化学品由药库统一采购,药库应向有资质的经营企业采购,并建立台帐,台帐和证明材料复印件应当保存2年备查。严禁使用现金或者实物进行易制毒化学品交易。

  3、危险品应设立专库存放与管理,环境、设施符合消防及安全要求。

  4、危险品库应由专人负责,清洁卫生,温湿度控制,安全、昆虫、鼠类的控制按有关条例实施。

  5、危险品库管理人员必须了解危险品的理化性质及意外情况的处理办法,并按危险品的理化性质将其分类存放,做到物品隔离、隔开或分离储存。在醒目处标明储存物品的名称、性质及灭火方法。

  6、危险品库必须有一定的通风设施及消防设备。定时开启排气扇,保持通风、隔热、防潮。严禁烟火,定时检查消防设施,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7、危险品中转库门前必须有醒目的危险品'标志。

  8、各使用科室必须专柜加锁、专人负责保管易制毒化学品,并建立使用台账,对每一批易制毒化学品的领用数量、使用数量、结存数量、日期、使用人、保管人等如实登记,定期盘存,做到帐物相符。台帐保存2年备查。

  9、发现易制毒化学品丢失、被盗、被抢的,各使用科室应当立即向保卫科(晚上向总值班报告)报告,保卫科再立即向当地公安机关报告,并同时报告当地的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卫生主管部门并协同查处。

2024年经典的医院随访制度 篇3

  一、医疗会诊包括:急诊会诊、科内会诊、科间会诊、全院会诊、院外会诊等。

  二、急诊会诊可以电话或书面形式通知相关科室,相关科室在接到会诊通知后,应在15分钟内到位。

  会诊医师在签署会诊意见时应注明时间(具体到分钟)。

  三、科内会诊原则上应每周举行一次,全科人员参加。

  主要对本科的疑难病例、危重病例、手术病例、出现严重并发症病例或具有科研教学价值的病例等进行全科会诊。

  会诊由科主任或总住院医师负责组织和召集。

  会诊时由主管医师报告病历、诊治情况以及要求会诊的目的。

  通过广泛讨论,明确诊断治疗意见,提高科室人员的'业务水。

  四、科间会诊:患者病情超出本科专业范围,需要其他专科协助诊疗者,需行科间会诊。

  科间会诊由主管医师提出,填写会诊单,写明会诊要求和目的,送交被邀请科室。

  应邀科室应在24小时内派主治医师以上人员进行会诊。

  会诊时主管医师应在场陪同,介绍病情,听取会诊意见。

  会诊后要填写会诊记录。

  五、全院会诊:病情疑难复杂且需要多科共同协作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重大医疗纠纷或某些特殊患者等应进行全院会诊。

  全院会诊由科室主任提出,报医政(务)科同意或由医政(务)科指定并决定会诊日期。

  会诊科室应提前将会诊病例的病情摘要、会诊目的和拟邀请人员报医政(务)科,由其通知有关科室人员参加。

  会诊时由医政(务)科或申请会诊科室主任主持召开,业务副院长和医政(务)科长原则上应该参加并作归纳,应力求统一明确诊治意见。

  主管医师认真做好会诊记录,并将会诊意见摘要记入病程记录。

  医疗机构应有选择性地对全院死亡病例、纠纷病例等进行学术性、回顾性、借鉴性的总结分析和讨论,原则一年举行≥2次, 由医政(务)科主持,参加人员为医院医疗质量控制与管理委员会成员和相关科室人员。

  六、院外会诊。

  邀请外院医师会诊或派本院医师到外院会诊,须按照《医师外出会诊管理暂行规定》(42号令)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