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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卫处工作职责职责(通用1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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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卫处工作职责职责(通用13篇)

保卫处工作职责职责 篇1

  1.在处长的领导下,负责做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2.参加节假日消防安全大检查,对发现的火险隐患和消防设施、器材存在的问题监督整改。

  3.负责对职工进行消防安全培训教育,组织消防安全竞赛和消防演习。

  4.参加对易燃易爆场所动火作业的安全措施落实情况的检查监督管理。

  5.参加对发生火险事故的调查分析,提出整改意见。

保卫处工作职责职责 篇2

  学校治安、户籍、消防、综合治理、校园秩序、安全教育;校内暂住人口的管理;协助公安机关办理相关案件;校园周边环境治理、民兵及居委会有关工作等。

保卫处工作职责职责 篇3

  1.帮助安全保卫部主任对博物馆的安全工作进行协调及管理。

  2.按照国家安全保卫工作政策、相关法律法规及本馆的特点,参与研究制订全馆安全工作计划、安全保卫工作方案及安全保卫规章制度。

  3.据“预防为主”的保卫:r.作方针,对员工进行以“五防”(防火、防盗、防爆、防抢、防治安伤害事故)为中心的安全教育,并协助主任监督落实。

  4.对本部门员工进行必要的专业培训,增强员工有关专业素质。

  5.参与各项部门工作的制度、政策和流程的建立与健全工作。

  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保卫处工作职责职责 篇4

  1.按值班表安排的人员,负责本周所内卫生和安全保卫。

  2.值班人员每天要将办公室、走廊、楼梯打扫一遍,保持窗明几净,地面无纸屑、无烟头等。

  3.当日值班人员,夜间要住在所内,因人不在岗造成财务被盗的,由值班人员负责赔偿,重大问题形成后果的,报有关单位批准给予行政处分。

  4.所内人员要注意卫生,材料堆放整齐,保持办公桌整洁有序。

  5.每月或有重大节日时,所里全体人员要进行一次大扫除。

保卫处工作职责职责 篇5

  1.负责系统安全保卫工作,建立内部治安综合治理网络。

  2.负责系统内车辆交通安全管理、安全生产管理和车辆保险统筹。

  3.配合有关部门查处刑事案件、火灾、生产、交通等事故,承担市供销社普法和执法监督检查及法律顾问的职责。

保卫处工作职责职责 篇6

  1.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安全保卫,防火和预警政策和程序。

  2.监督管理安全保安人员。

  3.负责安全保卫、预警系统的建立和持续改善。

  4.完成安全保卫培训。

  5.与公安、消防和政府监督部门建立良好联系。

  6.为制造部门人员提供相关的安全保卫、紧急预警支持。

保卫处工作职责职责 篇7

  1、负责区级机关的安全防范和保卫工作,维护机关的正常工作秩序和国家财产的安全。

  2、认真贯彻“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督促检查机关各部门防火安全保卫工作责任制的落实。

  3、负责组织机关日常和节前的防火安全检查,做到无火灾事故发生。

  4、负责机关办公楼(院)车库、车场的管理,确保停放车辆的安全。

  5、配合各部门搞好机关内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6、负责机关办公楼(院)传达室及门卫的管理,督促检查各值班点值班人员的落实情况,查处缺岗、脱岗人员。

  7、积极配合协助有关职能部门,疏导查处急访闹事事件。

  8、检查指导后勤服务中心安全保卫工作。

  9、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任务。

保卫处工作职责职责 篇8

  1.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针对公司的治安状况,作出具体工作部署,并督促实施。

  2.抓好内部的治安防范,加强值班巡逻,落实防范措施,搞好人防、技防、物防和群防“四位一体”的防范网络。

  3.坚持经常性的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采取措施,限期整改。

  4.与局综合治理办公室和上级公安机关保持联系,及时反馈治安信息和职工意见,及时办理上级部门交办的有关事项。

保卫处工作职责职责 篇9

  1.协助室领导组织指导全局保卫工作的开展,保证全局内部治安安全,环境稳定。

  2.负责机关内部安全保卫、配合有关部门处置突发事件。

  3.协助室领导组织指导全局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以及禁毒工作的开展,负责综合治理考核工作。

  4.负责局内部的民事调解、矛盾纠纷排查处理工作。

  5.配合执法部门参与局属水利水电工程、建筑设施等被毁被盗案件的调查处理。

  6.配合执法部门参与涉及机关工作人员的违法违规事件的调查处理。

  7.承担局举办的大彻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

  8.配合行政科组织车辆、驾驶员的年检审核和安全管理。

  9.建立健全局重点部位安全保卫制度。

  10.完成室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保卫处工作职责职责 篇10

  1、负责分院的安全保卫工作,督促检查安全保卫措施的落实,认真履行保卫工作职能。

  2、负责分院安全防范和综合治理工作,维护校区的正常教学和生活秩序。

  3、负责分院行政保卫工作及有关法律宣传,及时掌握动向,并配合公安机关和国家安全机关开展工作。

  4、对发生在校区的一般刑事、消防、治安案件进行调查和取证,对重大案件及时上报,并协助公安、消防等部门进行调查、取证。

  5、经常对师生开展防火、防盗等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师生的防范意识和法制观念。

  6、定期检查分院的行政、教学和学生宿舍的消防设施的状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7、负责分院重大活动的秩序维护工作。

  8、负责完成上级公安消防部门下达的任务,积极组织有关部门实施。

  9、定期向后勤处和分院分管领导汇报校区保卫工作情况,及时上报重要事件和重大信息。

  10、负责对门卫的管理,严格出入校园制度。

  11、组建校卫队和义务消防队,维护校区内治安稳定工作

  12、完成分院交办的其它工作。

保卫处工作职责职责 篇11

  1.负责师生户籍(包括新生入学、毕业生分配以及教职工调进人员)的户口迁移、入户工作;

  2.负责师生身份证的申领、补办工作;

  3.按照规范化管理要求,建立健全全院户籍档案,并严格执行查阅制度;

  4.负责毕业生因落户地不明,离校后的户籍代管工作;

  5.配合辖区公安派出所进行的户口核查工作;为公安机关调查侦破案件提供户籍档案;

  6.协同做好学院的治安、消防、安全防范和安全保卫工作资料的保管等工作;

  7.完成保卫处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保卫处工作职责职责 篇12

  一、严格执行考试时间,准时到岗,坚守岗位。

  二、不准非考试人员进入考试区,严格检查进入考试区人员的有效证件。

  三、维护考试期间的秩序,及时疏散已交卷的考生,不得在考场逗留。

  四、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同时向上级领导汇报。

保卫处工作职责职责 篇13

  1.主持保卫处工作,组织实施部门工作职责,负责全院师生员工的安全、消防、法制教育;

  2.指导各部门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协同做好全院的财产、保密、安全工作;

  3.负责学院违纪学生及一般刑事案件的勘察、调查、侦破工作;

  4.负责组织办理师生员工的居民身份证、因私出国(境)手续和边防特区的证件、户籍管理和外来人员暂住管理;

  5.负责协调与辖区派出所和社区的关系,协同治理好学院周边治安环境;

  6.负责全体安保人员的日常管理、工作安排及思想教育;

  7.负责处理安全保卫及综合治理工作、消除治安灾害事故及隐患;

  8.负责全院的消防安全工作,检查、维修、购置消防设施;

  9.协同有关部门做好学院重大活动、外事活动等的安全保卫工作;

  10.协同学生处组织实施新生军事训练工作,和对师生员工开展国防教育工作;

  11.负责征兵和拥军优属,复员、退伍、转业军人的预备役登记,及战时兵员动员、参军参战、支援前方、保卫后方的工作;

  12.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